1960年3月18日下午5點鐘左右,一個身穿灰色呢子大衣、提著公文包的中年男子,快步走進了位于北京西交民巷東口的人民銀行總行辦公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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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交民巷,老照片
中年男子好像對這里很熟悉,神態自若地徑直走進了人民銀行總行的秘書室。正在忙碌的辦事員見有人進來了,隨即問道:“同志,請問您有什么事嗎?”
中年男子沒有立即回答,而是從公文包里掏出了一個印有“國務院”字樣的大信封,遞到了辦事員的面前。緊接著,中年男子又打開一個紫色封皮的發文登記本,對辦事員說道:“我是國務院總理辦公室的,來給你們行長送急件,請簽收一下。”
辦事員手上拿著那個大信封,又看了看發文登記本,很快在中年男子指定的位置簽了字。這時候,中年男子收起了發文登記本,裝進了公文包,然后從容地轉身離開了。
此后,辦事員見那個大信封上寫著“急件”二字,于是立即將“急件”送到了行長辦公室。
當時,由于行長因公外出,所以行長的秘書簽收了那封“急件”。秘書仔細查看了一下裝著“急件”的大信封,上面還標有一行醒目的文字——“速送,限下午五點四十分前送到。”
秘書當即拆開大信封,發現里面裝著一封公函,上面還有周總理的批示。這封公函上的內容是:
總理:
主席辦公室來電話告稱,今晚九時西藏活佛舉行講經會,有中外記者參加拍紀錄影片,主席囑撥一些款子作修繕寺廟用,這樣可以表明我們對少數民族和宗教自由的政策,根據以上情況,擬撥款15—20萬元,可否,請批示!
一九六〇年三月十八日
這封公函的左側是周總理的批示:“請人民銀行立即撥給現款20萬元!”
另外,在周總理親筆批示的下方還有一段旁注:“為避免資本主義國家記者造謠,一要市場流通的舊票,二要拾元票,三要包裝好看一點,于下午七時務必送民族飯店趙全一(西藏工委宗教事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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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的總理批示
對于公函以及上面周總理批示的真實性,年輕的秘書一點也沒懷疑,他看了看手表,發現已經快六點鐘了,離限定的交款時間只剩下一個多小時了。可是,行長和副行長都不在,怎么辦?
秘書思考再三,決定去找銀行計研局的領導匯報。見到計研局的王副局長之后,秘書就把事情的來龍去脈說了一遍。王副局長看了看那封公函和周總理的批示,他隱隱感到事情有些蹊蹺——20萬元可不是個小數目,為什么不通過財政部來提款呢?
站在一旁的秘書提醒道:“上面要求于下午七時務必送民族飯店……”王副局長還在猶豫,此時辦公桌上的電話鈴突然響起了。
王副局長立刻抓起電話:“喂,這里是總行計研局。”對方不知說了什么,王副局長連忙回答說:“您是總理辦公室的,好,我知道了,我們一定在七點以前準時送到,請轉告總理放心。”
掛斷電話之后,王副局長立即給發行局下命令,讓他們立即辦理此事。發行局當班的科長接到命令之后,帶著幾名工作人員坐車直奔人民銀行北京分行。
分行的同志在得知來意之后,自然不敢怠慢,他們立即按公函上面的要求,到庫房取出了20萬元舊票。緊接著,大家一起將這20萬元舊票包裝好,然后裝進了兩個麻袋里。
在準備好一切之后,發行局的同志們把裝著20萬元舊票的兩個麻袋抬進車里,直奔民族飯店而去。來到民族飯店大廳,由于找不到公函上的交接人——“趙全一”,所以大家只好在大廳柜臺旁邊等候。
就在此時,一個身穿藏青色呢子中山裝的中年男子走過來,并笑著說道:“你們是人民銀行的同志吧?”
在看到大家點了點頭之后,中年男子就從口袋里掏出了一張蓋著公章介紹信。介紹信上寫著:“茲介紹西藏工委宗教事務部趙全一同志前去你行領取撥款20萬元整。”
對接清楚了,銀行發行局的同志們按照規定,請“趙全一”為他們開一張收據。“趙全一”想了想,然后從隨身攜帶的記錄本上撕下一張印著藍色橫格的紙,并在上面手寫了一張收據。
接過手寫的收據,銀行發行局的同志不放心,對“趙全一”說道:“趙同志,收據上面應該蓋公章啊!”
“趙全一”笑了笑,開口道:“介紹信上不是有公章嘛!要不,你們把介紹信一起帶回去?”
銀行發行局的同志覺得這樣也好,于是就將“趙全一”的那張介紹信和手寫的收據,小心翼翼地放進了隨身攜帶的公文包。
當時,銀行發行局的同志們本想幫著“趙全一”搬運那兩個裝著20萬元巨款的麻袋。不過,“趙全一”卻婉言謝絕了,并且他還熱心地提醒道:“你們快回銀行向上級領導匯報,免得上級領導擔心。”
就這樣,銀行發行局的同志們和“趙全一”告別了,20萬元巨款的移交工作,至此就算全部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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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安,老照片
然而,讓人沒有想到的是,六天之后,事情發生了變化。3月23日,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打電話到總理辦公室,詢問那20萬元巨款如何入賬。總理辦公室工作人員一頭霧水,根本不知道這是怎么回事。
于是,銀行的有關負責人就在電話里把事情的來龍去脈簡要說了一遍,并著重強調了“總理批示”。總理辦公室工作人員頓覺有問題,他在電話里回答道:“總理辦公室最近沒收到過這類批件……”
銀行的有關負責人著急了,他急忙在電話里說道:“確實有周總理的親筆批示,用的也是周總理辦公室的信箋呀!”
工作人員一聽,覺得這件事更離譜了,因為按照工作程序,周總理從不給某人直接批條到銀行取款,他一般都是批給財政部。
工作人員也著急了,他問道:“錢拿走了嗎?”
銀行的相關負責人回答道:“錢已出庫。”
工作人員連忙說:“壞了!等我匯報之后再給你們回電話。”
掛斷電話之后,銀行的有關負責人愣在了原地,他知道出大事了!
工作人員將情況匯報給周總理之后,果然不出所料——周總理非常詫異,他根本沒寫過什么批條,也根本不知道撥款20萬元的事情。
周總理當即說道:“這里面肯定有問題,你們趕快查一查,把事情搞清楚之后再向我匯報!”
工作人員知道問題的嚴重性,他立即回電話給銀行:“總理根本不知道這件事,請你們把那份‘總理批示’,盡快送過來檢驗查對。”
聽到這樣的答復,銀行方面的人呆若木雞,良久才回過神來。
事情發展到了這個地步,很明顯,有人偽造總理批示,到銀行詐騙了20萬元巨款。
1960年3月24日,中南海西花廳傳出一個憤怒的聲音:“事情你們都了解了,那就趕快行動起來,絕不能讓人民的血汗錢受一點損失!”正在發火的人是日理萬機的周總理,他的辦公桌上擺放著那張偽造的“總理批示”。
時任公安部副部長的楊奇清表態道:“請總理放心,我們立即成立專案組,一定盡快偵破此案,挽救人民財產損失,將罪犯繩之以法……”
從3月24日晚上一直到25日凌晨,楊奇清帶領專案組的同志們一直在民族飯店進行現場勘查,又請有關人員回憶案發情況,并一遍又一遍地進行案發時的模擬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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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民族飯店一位服務員回憶:案發大約一個小時之后,“趙全一”拖著兩個麻袋停留在電梯口等電梯,他見“趙全一”搬運兩個麻袋非常吃力,還幫助“趙全一”將兩個麻袋搬了出去。此后,“趙全一”從賓館的拐角處推出來一輛自行車,然后將兩個麻袋掛在自行車上,消失在了夜色中……
經過核實調查住客信息,專案組的同志們發現,“趙全一”提供的所有信息都是假的。同志們猜測,或許就連“趙全一”這個名字也是假的。
怎么辦?到哪里去尋找“趙全一”呢?楊奇清在掌握案情之后,一方面讓同志們繼續尋找案件線索,另一方面立即讓同志們根據有關人員的回憶,繪制出了“趙全一”的畫像,并在各個公共場所張貼了通緝令。
要想偵破此案,線索是關鍵。當時,技術部門對“趙全一”留下的罪證——偽造的總理批示、取款的介紹信,以及手寫的收據,仔細地進行了鑒定。
專案組的同志們注意到,在“趙全一”手寫的收據上,有一個符號——“¥”。現在,大家都知道“¥”是人民幣的符號,可是在當時那個年代,這個符號并沒有多少人使用。因為,這個符號是1955年3月1日開始在金融系統使用的,后來才慢慢廣泛使用起來。
根據這條線索,專案組的同志們判斷,“趙全一”肯定熟悉金融系統工作,或許他本身就是金融系統或與金融系統有關單位的工作人員。
除了這個線索之外,專案組的同志們還敏銳地發現,“趙全一”手寫的那張收據,紙張是由前門外恒昌文具廠印制的,上面畫著15行藍色橫格。經過調查走訪,同志們逐漸掌握了恒昌文具廠的產品供給單位名單。
不過,恒昌文具廠的產品供給單位有點多,專案組的同志們只能繼續調查走訪。就在偵破工作緊張進行之時,一位電車女售票員反映:“前幾天,她在電車上發現一個可疑的人。這人年齡、相貌都和通緝令上的犯罪分子特征十分相似,這人下車之后,走進了外貿部……”
外貿部,與金融行業息息有關,而且恒昌文具廠的產品供給單位名單中就有外貿部,再加上女售票員的反映,看來好幾條線索都指向了外貿部。
很快,專案組的同志們就在外貿部的秘書科,查到了大量樣式為15行藍色橫格的記錄本,這是外貿部過去使用的公文紙之一。與此同時,同志們還發現,“趙全一”用的大信封,曾是國務院給外貿部發文用的。
這樣一來,案情有了重大進展,專案組也隨即進駐外貿部開展調查。在外貿部調查期間,專案組的同志們通過走訪又陸續掌握了很多線索,將這些線索匯集到一起之后,案情逐漸明朗了起來。
外貿部一位工作人員向專案組反映:“案發那天下午,出口局的王倬請假沒有來上班,說是要帶母親去積水潭醫院看病……”對此,專案組的同志進行了深入調查,發現積水潭醫院并沒有王倬母親的就診記錄。
另一位工作人員反映:“張貼的通緝令上,提到犯罪分子的眼睛小,有一次我隨口和王倬開玩笑,說‘老王,你眼睛可不算大呀’,誰知道王倬竟然急了,還沖我發脾氣,這是從來沒有過的……”
還有人反映,王倬曾經以幫街道食堂刻印飯票為由,借用過單位的鋼板和蠟紙。這條線索很重要,因為“趙全一”偽造的那張介紹信上的印章,就是用蠟紙刻制,然后用紅色印油印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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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外貿部出口局工作人員——王倬,進入了專案組的視線。很快,技術部門經過字跡對比,發現王倬的字跡與“趙全一”所寫收據的字跡完全一致。
根據調查得知:王倬,又名王連升,時年36歲,系遼寧遼陽人,曾參加南下工作團,1952年9月到外貿部出口局工作,家住北海后街。此時,專案組的同志們已經完全確定,王倬和“趙全一”是同一個人,是偽造總理批示,詐騙銀行20萬元巨款的罪犯。
不過,對于如何抓捕王倬,專案組內部出現了兩種方案:一是立即抓捕,二是先監控后抓捕。后來,經過研究討論,專案組決定采取第二種方案——對王倬先監控后抓捕。
為什么要這樣做呢?原來,專案組當時還不清楚,王倬究竟是單獨作案,還是團伙作案。如果是團伙作案的話,那么直接抓捕王倬,難免會打草驚蛇,使王倬的同伙有機會逃之夭夭。
就這樣,專案組的同志們開始蹲點監視王倬。一天早上,專案組的同志們發現王倬在家里焚燒東西,后來又端著燒完的東西倒進了胡同口的垃圾站。專案組的同志們頓覺不妙,他們立即從垃圾站中收集王倬焚燒的灰燼和殘渣,然后送去做技術鑒定。
經過技術鑒定確認,王倬焚燒倒掉的大量灰燼,是人民幣燃燒后留下的。在連續幾天的蹲點監視過程中,專案組的同志們也確定王倬并無犯罪同伙,于是大家一致決定連夜對王倬實施抓捕。
抓捕王倬的過程十分順利,他是從被窩里被拖出來的,當時他沒有爭辯一句,甚至連吭都沒吭一聲。接著,專案組的同志們在王倬家開始分頭搜查,很快就搜出了一堆碎布、繩子和已經被拆散的自行車。
那些碎布拼接起來,正是王倬作案時穿的那件灰色呢子大衣,自行車和繩子也是他作案時使用的工具。緊接著,王倬用來裝20萬元巨款的兩個麻袋也被搜了出來,可就是那20萬元巨款沒有下落。
這可急壞了專案組的同志們。怎么辦?只能繼續搜找。直到天亮之時,專案組的同志們才從一堆蜂窩煤里,找到了被擺得整整齊齊的一捆捆人民幣。人贓俱獲,在鐵一般的證據面前,王倬很快招認了自己的罪行。
原來,王倬平時特別貪財,總是夢想著不勞而獲,他在外貿部見過周總理的批示,同時也知道大家對總理批示總是無條件地執行。于是,王倬就萌生了偽造總理批示進行詐騙的想法。
為了以假亂真,王倬用鋼筆把周總理的題詞臨摹下來,天天晚上都用毛筆在廢報紙上練習。王倬感覺到差不多了,就又開始偽造公章,沒有工具他就借用單位的鋼板和蠟紙。
一切準備就緒之后,王倬從報紙上看到了西藏活佛講經活動的新聞報道。此時,王倬覺得時機成熟了,他先弄了一個假名字——“趙全一”,然后偽造了修繕寺廟的公函以及周總理的批示。
王倬的種種做法都是經過深思熟慮的,他要求銀行提供20萬元舊票,是因為新票有號碼,而且號碼還可能都挨著排序,這樣拿出去花肯定會被查出來;他要求銀行交款時間為下午七點,是因為這時正好是下班時間,銀行的工作人員急著下班,辦事必然草率、疏忽。
至于“西藏工委宗教事務部”這個單位名字,也是王倬看報紙得來的。王倬自認為萬無一失,然而他卻忽略了手寫收據之時,隨意從記錄本上撕下的那張紙。可以說,王倬手寫的收據,成了后來專案組偵破案件的關鍵。
俗話說,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最終,王倬因那張手寫的收據暴露伏法。1960年7月28日,經過法院審判,偽造總理批示,詐騙銀行20萬元巨款的罪犯——王倬被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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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現在的人們不能理解,為什么銀行工作人員如此輕信一個騙子呢?這其實和當時的社會環境有關。那時候的社會風氣非常純樸,詐騙一類的犯罪行為很少發生,這就給了王倬可乘之機。
另外,因領導人的威望很高,許多干部養成了見到領導人批示,立即雷厲風行、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的習慣,從不會懷疑領導批示的真假。當時,王倬偽造總理批示,詐騙銀行20萬元巨款,對人們心理的震撼是相當大的。
此案過去了很久,周總理還時刻不忘告誡身邊的工作人員:“在我這里工作就是要警惕性高一點,否則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我們無法向人民交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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