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kTok解決方案,既保全了中國企業的海外利益,又找到了一個雙方可接受的數據監管路徑,不僅化解了中美之間的一個重要沖突,毋庸置疑也是全球數字治理的一個有影響力示范。
1月23日,TikTok發布公告稱,已成立TikTok美國數據安全合資有限責任公司(TikTok USDS Joint Venture LLC)。該合資公司將負責TikTok美國的數據保護、算法安全、內容審核及軟件保障。
新成立的TikTok美國數據安全合資公司中,字節跳動保留19.9%的股份,仍為合資公司最大單一股東,甲??、銀湖資本、MGX各持股15%,其他投資?還包括海納國際集團關聯企業Vastmere戰略投資有限責任公司、Alpha Wave Partners等。合資公司還將由一個七人組成的董事會管理,董事會成員包括TikTok CEO周受資等。
公告同時提到,TikTok美國公司將負責電商、廣告、市場營銷等商業活動以及TikTok全球產品的互聯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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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kTok美國的管理架構,圖片來源:香港文匯報)
這樣就坐實了之前媒體關于TikTok美國“雙層運營方案”的推測,即商業運營仍舊由字節跳動100%控股的原TikTok美國公司負責,而新成立的TikTok美國數據安全合資公司,僅負責美國用戶數據安全、內容審核等一小部分高風險業務。
這意味著,維持五年半之久的、全世界都在關注的TikTok紛爭終于落幕,同日特朗普也在社交平臺發消息稱,這是一個“將這項協議帶向了一個非常戲劇性、最終且美麗的收尾”。
TikTok事件是當代最曲折的企業產權之爭之一,它是中國企業走出去的一個重要成人禮。更因為TikTok美國用戶多達2億、海外用戶多達10億,是中國創意、中國軟實力、中國產品出海的一個重要載體,重要性不言而喻。
那么從中國角度如何評價TikTok的最終解決方案呢?筆者認為總體來看,中國和字節公司在這場競爭中打了一個漂亮的仗,收到了意想不到的結果。
第一,商業運營依然由字節100%控股的TikTok負責,這就意味著中國企業的商業利益沒有受到損傷,此前外媒預計TikTok美國營收2025年預計達到200億美元,并且仍在快速增長中。雙層運營方案意味著,TikTok的商業利益得到了保全。
第二, 數據公司運作方案與蘋果在中國的“云上貴州”相似,采用 “跨國合作+本地數據存儲”的模式,等于是打造了一個TikTok版的 “云上得州”,并且字節擁有控股權及參與決策權,而蘋果公司沒有“云上貴州”的控股權,字節仍獲得了一個比蘋果更有利的位置。
放眼全球,TikTok在海外所面臨的審查問題,似乎又是所有大型數字科技公司普遍的遭遇。比如歐盟早就是2022年通過《數字服務法》(DSA),對亞馬遜、速賣通、Meta等超大平臺進行強監管模式,要求“數據本地化”。亞馬遜不得不按照歐盟要求斥資近百億建立“歐洲主權云(AWS European Sovereign Cloud)”,接受歐盟任命的董事會監督,并且所有職工都應該是歐盟成員國籍。
第三,其實最關鍵財富和知識產權是算法,這是數字科技公司的核心競爭力,更是特朗普和美國同行最覬覦的東西。根據落實情況看,算法依然在字節手中,只是授權新合資公司(即TikTok美國數據安全合資有限責任公司)使用,且需經過中國相關部門審批、并向合資公司收取授權費。方案符合中國法律規定,且有效維護和保障了中方利益、技術安全。
對于這一點,美國保守派非常介意,比如捍衛民主基金會(Foundation for Defense of Democracies)的中國問題高級研究員Craig Singleton表示:“如果中國仍然控制著TikTok的代碼,所有權變更就毫無意義”。原參議院國土安全與政府事務委員會首席調查法律顧問Jim Secreto、原美國國家安全局律師Brett Freedman也在《紐約時報》撰文稱,交易“保留了封禁(美國)法律原本旨在切斷的多項對華聯系……北京仍將對新結構下的實體擁有影響力。”
以上三點可見是中方爭取的結果比預想要好,一些人說“中國最終還是跪了“、“字節核心權益丟失”這是不了解內情的猜測。
中國作為一個新崛起的發展中國家,以及字節作為一個成立不足十年(2020年事發時,僅成立了8年)的企業,都非常缺乏海外產權保護的經驗。但是政府和企業都采取了有理有利有節的斗爭,最終化解了危機,能取得這些成就是難能可貴的。
第四,對于中國企業參與全球化的政治和經濟示范意義。TikTok保衛戰能否打贏,其政治意義巨大,如果打不贏,那么以后中國企業出海,將面臨各國更緊迫的圍獵,參與高水平全球化難度重重。而此舉顯然是“打得一拳開,不怕百拳來”,中國企業贏得了主動局面,大大緩解了中國企業在相關領域走出去的壓力。
同時在產業層,TikTok美國協議的達成實現了我國技術輸出的新突破,也為中國跨國企業的全球化發展探索了新范式。對于那些技術實力具備全球競爭力的中國企業而言,在其國際化發展的新階段,通過知識產權授權等形式,同當地企業構建利潤共享機制,將自身發展與市場所在地的經濟和用戶利益深度綁定,形成一種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模式,也不失為一種好的嘗試。
從更深層次意義講,TikTok之戰也為我們思考中美競爭,以及新時代全球都極為關注的數字主權治理等問題提供了啟示。
1. 中國政府和企業面對經濟霸凌,必須采取勇敢斗爭、善于斗爭的姿態。筆者不禁想起,2024年春季美國強行剝奪TikTok的時候,很多國人都認為美國制裁TikTok有正當性,是中國政府和企業不講規矩導致,筆者當時寫了兩篇文章《美國TikTok法案是公平的對等制裁?中國純屬咎由自取?》、《TikTok法案表明美國在進一步放棄自由主義信條,回歸到現實主義》,因為替TikTok鳴不平,周圍反對聲音多、贊成的少,甚至有老友決然割席。
從中興事件、華為事件,到TikTok事件、特朗普關稅,每次美國采取無理霸凌的時候,國內都有很多人主張對美妥協,認為跟著美國走就是對的,其實都是對過去處理中美關系經驗的“路徑依賴”。我們應該看到,美國的規則現在變了,中美力量對比也有很大變化,中國不會主動挑釁美國,但是美國施加經濟霸權的時候,中國應該勇敢說不,只有以斗爭才能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順從、溫柔善意對于霸蠻的現實主義者是沒有用的。
2. 2025年的一系列中美會談,以及TikTok協議精神表明,雖然中美關系晦暗不明,兩國的競爭是多方面存在的,但是仍有避免對抗性“脫鉤”,實現“受控合作”的可能性,這也符合兩國人民、兩國企業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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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馬德里會談,達成關于解決TikTok問題的框架性協議)
3. 過去的經濟全球化以貨物為基本載體,經濟主權主要體現在與之相關的關稅、金融、制造等層面,現在數字經濟比重越來越大,數字空間安全、數字主權問題開始凸顯。以前很多人老是批評中國在數據問題上泛安全化,我們可以看到印度、歐盟對數據主權的擔憂同樣也存在,這說明是全球經濟治理的一個普遍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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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的數字主權相關立法)
最早的很多國家都是一禁了之,采用最簡單粗暴的方式維護這個主權。不過中美關于TikTok的協議表明,強禁對數字經濟輸出方和接收方都不是一個好的選擇,承認安全優先的前提下借制度工具對平臺運行方式進行重塑,是更明智的做法,那就是:股權結構調整、公司治理重塑、功能分層治理、算法區域化運行、持續審計與動態監管,這些共同構成一套多層次的平臺治理工具組合。
所以, TikTok解決方案毋庸置疑也是全球數字治理的一個有影響力示范、一個里程碑,對化解數字經濟時代全球化糾紛具有標桿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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