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戶外探險熱潮持續升溫,一些戶外運動愛好者為追尋獨特自然景觀與探險體驗,擅自進入未開發開放區域開展徒步、穿越、露營、攀巖等活動。
這類行為看似滿足了個人探索大自然的好奇心,卻暗藏多重危害:頻繁的人為踩踏導致脆弱區域植被退化、水土流失,采挖野生植物破壞生物多樣性,污水排放與垃圾隨意丟棄污染水土環境;在森林草原防火關鍵期,違規使用明火做飯、取暖、燒烤等行為,極易引發火災,對生態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更有部分參與者因準備不足、風險認知匱乏,陷入迷路、被困等險境,不僅耗費大量公共救援資源,更可能付出生命代價,給家庭留下永久傷痛。此類行為既破壞了生態環境的原真性與完整性,也擾亂了自然資源保護秩序,成為當前未開發開放區域安全治理的突出難題。
為遏制非法戶外活動亂象,國家及地方相關部門采取了一系列治理措施:在未開發開放區域及沿途設置安全警示標識、通過各類媒體發布風險提示;林草部門及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等依據相關法規,對違法行為人予以罰款、警告等處罰。
然而,在實踐中,對擅自進入未開發開放區域從事戶外活動的治理效果卻不盡如人意。一方面,未開發開放區域多地處偏遠、范圍廣闊,地形復雜,監管巡查難度大,難以實現全方位、無死角覆蓋;另一方面,現有法律法規賦予地方林草部門及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的處罰手段有限,懲戒力度不足,對盈利性組織的震懾效果尤為薄弱。同時,地方政府及相關管理機構的監管往往側重事后處罰,缺乏事前預防與事中制止的有效手段,難以從根本上遏制違法行為的發生。面對日益復雜且呈現上升趨勢的戶外活動態勢,傳統治理模式逐漸顯現短板,亟須探索更為系統、有效的治理路徑。
檢察機關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為破解這一治理困境提供了全新思路與法治保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關于生態環境侵權責任的相關規定,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賦予的公益訴訟職權,檢察機關針對破壞生態環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可在沒有相關機關或組織提起訴訟的情況下,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這種治理方式突破了傳統行政監管的局限,將治理重心從單純的事后處罰轉向事前預防、事中制止與事后懲戒相結合,通過司法手段在保護自然生態環境的同時,為治理擅自進入未開發開放區域從事戶外活動的行為,提供了新思路和強有力的法律武器。
從陜西省人民檢察院西安鐵路運輸分院近期辦理的相關案件來看,檢察機關的履職過程充分彰顯了民事公益訴訟的法治價值。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的信息,經檢察機關查明,西安某戶外運動有限公司在2024年1月至12月期間,通過微信公眾號、公司網站等平臺發布廣告,組織29次共計1115人次進入秦嶺核心保護區開展登山、穿越活動,收取費用11.94萬元。秦嶺核心保護區海拔高、生態系統極為脆弱,此類大規模、持續性的非法進入行為,導致植被退化、水土流失,干擾野生動物棲息繁衍,破壞了生態系統的完整性。檢察機關在履行公益訴訟職責中發現該違法行為后,依法立案調查,發布訴前公告,在無相關機關或組織提起訴訟的情況下,及時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有效維護了社會公共利益。
該案的法律適用與判決理由,充分體現了司法機關對生態環境保護的強力支撐。檢察機關提起訴訟的法律依據清晰明確:依據《陜西省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第十五條、第十八條關于核心保護區禁止無關活動的規定,指出被告的行為違反了法律強制性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條等的規定,明確被告應當承擔停止侵害、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的相關規定,主張被告承擔生態環境修復費用。法院審理認為,被告組織人員進入秦嶺核心保護區的行為,符合環境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即存在違法生態破壞行為、造成了生態環境損害后果,且行為與后果之間具有直接因果關系。結合專家意見對生態損害的評估,綜合考量被告行為的范圍、程度、獲利情況及過錯程度,法院最終判決被告停止違法行為、賠償生態修復費用2萬元,并在省級新聞媒體公開賠禮道歉。這一判決既依法追究了違法行為人的民事責任,也為類似案件的處理提供了明確的司法指引。
檢察機關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治理非法戶外活動,無疑開啟了對擅自進入未開發開放區域從事戶外活動的治理新探索,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領意義。這種治理模式不僅彌補了行政監管的不足,更通過司法裁判的權威性,向社會傳遞了生態保護的法治理念,對違法組織和個人形成了有力震懾,也讓社會公眾深刻認識到擅自進入未開發開放區域不僅存在安全風險,更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展望未來,隨著民事公益訴訟制度的不斷完善,加之跨區域、跨部門協作機制的強化,以及對網絡平臺監管的加強,將從源頭遏制非法活動信息傳播。同時,隨著法治宣傳力度的加大,公眾文明出行、安全探險、保護生態的理念將更加深入人心,有望形成政府監管、司法保障、社會參與、公眾自律的多元治理格局。
國家體育總局登山運動管理中心近日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冬季登山戶外運動安全 嚴禁違規開展徒步穿越等活動的通知》,明確嚴禁一切形式的違規徒步穿越等活動,嚴禁任何組織或個人擅自進入自然保護區等“紅線地帶”開展徒步穿越等活動。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對擅自進入未開發開放區域從事戶外活動的治理將會取得更大、更持久的成效。(王天星)

![]()
來源/ 中國旅游報
編輯/ 劉睿娟
校對 / 盧雪英
責編 / 岳詩蕊
審核 / 白馬
監制 / 譚榮皓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