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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底,山西宣布廢除煙花爆竹“禁放令”。各市隨即施行“禁放+限放+可燃放”的分級精準管控政策。隨著春節臨近,煙花爆竹進入銷售旺季,在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臺上“煙花爆竹送貨上門”等廣告也開始增多。需明確的是,放開燃放并不等于放開銷售。山西省應急管理廳已出臺專項文件劃定監管紅線,多地警方也接連查處相關案件。法律專家指出,在朋友圈等社交平臺售賣,甚至轉發煙花爆竹銷售信息,都可能涉嫌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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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朋友圈煙花圖
放開燃放,嚴管經營
針對公眾模糊認知,山西省應急管理廳于2025年12月21日印發《關于做好全省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放開的是燃放限制,對煙花爆竹的經營、儲存、運輸等環節安全管理并未放松,反而更加嚴格。
通知明確,煙花爆竹所有合法經營必須限定在許可證載明的“固定線下場所”,嚴禁線上售賣、異地銷售或走街串巷兜售,同時嚴禁超范圍經營、售賣違禁產品。“就算有經營許可,也不能脫離固定門店搞線上交易。”法律專家岳屾山強調,煙花爆竹實行嚴格許可制,核心是線下定點經營,朋友圈兜售并承諾送貨上門,是明確的違法行為。
案例:
線上售賣,多人被查
近期,山西多地警方已查處多起利用社交平臺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案件。2026年1月14日,太原晉源警方查獲郭某霞無證在家儲存并借朋友圈銷售煙花爆竹,郭某被行政拘留5日,煙花被沒收。僅兩天后,太原杏花嶺警方查處黃某通過微信銷售煙花爆竹案,黃某被行政拘留5日,非法所得被沒收。
此外,祁縣、吉縣等地也相繼查獲類似案件。太原小店警方也破獲了一起非法經營案,涉案金額達42萬元,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法律:
社交平臺所有售賣信息都違法嗎
結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及山西地方規定,社交平臺涉煙花銷售違法行為主要分為兩種。無證經營將面臨責令停止、高額罰款、沒收財物乃至刑事追究。有證但非法運輸同樣會被處罰,因為煙花爆竹運輸需專用車輛及資質。
那么,有許可證的商家在社交媒體發布信息是否合法?中恒信律師事務所渠清律師表示:如果朋友圈廣告僅指明具體的線下實體店位置,屬于正常的經營宣傳。如果在朋友圈發布的信息中,交易地點不是指定銷售地點,包括送貨上門這種方式,不管有無銷售許可證都涉嫌違法。
晉城警方提醒,朋友圈售賣煙花爆竹本身就是違法行為,不存在“正規代購”“合法渠道”等說法。此類交易無售后保障,產品質量無法保證,一旦發生爆炸傷人事故,售賣方和轉發者均需承擔民事甚至刑事責任。陽泉警方也發布公告,征集存在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的舉報。山西省應急管理廳已聯合公安等多部門開展執法,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行為。
來源|山西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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