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一年,很多人觀察美國政治時,都會有一種非常強烈的錯亂感。
就比如,過去兩個月,美國白宮、國會和五角大樓先后拋出了各自的國家安全文件,名義上都是在回答美國接下來要往哪兒走的問題。但把這三份文件放在一起看,就會發現,它們似乎在各說各話。
去年12月初,白宮發布的2025版《國家安全戰略》,強調戰略收縮,承認世界正在走向多極化,要求盟友自負其責。但隨后國會通過的《2026財年國防授權法案》,卻幾乎完整復刻了美國過去幾十年的“老路線”,繼續加碼全球部署,鞏固盟友體系,把長期競爭寫進法律。到了今年年初,五角大樓發布的2026年《國防戰略報告》,則又給出了介于前兩者之間的第三條路線。
同樣是國家安全文件,卻指出了三個不同的方向。這種錯亂不禁讓人疑惑:今天的美國究竟想成為什么樣的國家?又準備以什么方式繼續參與這個世界的治理?
下面我們就從這三份文件入手,一起拆解當下美國戰略的真實輪廓,以及這對中國意味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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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這三份文件放在同一個框架里看,它們的差異其實非常清楚。
2025版《國家安全戰略》,本質上是一份戰略愿景文件。它試圖從根子上重新定義美國在世界中的位置。文件反復強調“美國優先”,強調資源有限,強調戰略收縮,把美國本土和西半球安全放在最優先位置。它公開反思過去幾十年那種無差別的全球介入模式,認為美國不可能、也不應該再試圖主導所有地區事務。在外交理念上,這份文件明顯淡化了意識形態色彩,更強調現實利益,甚至直接使用了“勢力范圍”這樣的表述,承認多極世界正在形成。
也正因為如此,這份《國家安全戰略》在姿態上,對現有的跨大西洋安全體系形成了沖擊。它弱化了對歐洲事務和俄烏戰爭的承諾,同時在對華表述上,刻意回避了全面對抗的框架,更強調“互利”和“避免沖突”。整體來看,它傳遞的是一個信號:美國想降負、想收縮、想把更多責任推給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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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緊接著,美國國會出臺的《2026財年國防授權法案》,講的卻是另一套邏輯。它不僅授權了高達9010億美元的軍費規模,還通過大量條款,把軍事承諾、聯盟義務、對手遏制、常規武力發展與高端技術投資等內容統統寫進了法律。
在這份法案里,我們看到的依然是熟悉的路線:維持全球軍事存在,持續對歐洲和烏克蘭提供支持,強化對臺安全合作,擴大印太盟友體系,同時繼續推動對華脫鉤。這些內容,與白宮在《國家安全戰略》釋放的收縮信號明顯背道而馳。從效果上看,甚至像是對總統戰略設想的全盤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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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最新發布的2026年《國家防務戰略》,則是五角大樓制定的行動方案。這份文件在方向上,吸收了《國家安全戰略》的一些思路,比如強調本土防衛和西半球安全優先,強調盟友要承擔更多責任,也強調重建國防工業基礎。但在全球部署、威懾結構和能力建設上,仍然遵循了國會和軍方長期確立的安全框架。
比如,在全球軍事存在上,仍然維持印太和歐洲方向的前沿威懾布局;在競爭對象的結構性認定上,仍然將中國視為最具系統性挑戰的長期對手;在導彈防御、網絡安全、核力量現代化等硬實力領域,這份文件的內容與國會《國防授權法案》所支持的方向幾乎完全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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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單獨看任何一份文件,都很容易得出片面的結論。但把三者放在一起,又會發現它們并不在一個軌道上。而要真正理解這背后的差異,就必須要了解這些文件最初被“設計出來”的制度背景。
在美國憲法里,關于軍隊和戰爭,其實有一個非常關鍵的分工。總統是三軍統帥,負責指揮作戰;但養不養兵、花多少錢、軍隊怎么建,卻掌握在國會手里。撥款權在國會,對軍隊的立法權也在國會。憲法刻意把“用兵”和“養兵”拆開,說白了就是為了防止總統胡來。
但問題是,憲法只規定了權力歸屬,卻沒有規定國會應該用什么具體方式來管理軍隊。在相當長的時間里,這并不是問題。因為在二戰之前,美國并不是一個常態化的軍事國家,軍隊規模不大,戰爭也是階段性的。國會通常通過臨時授權、專項撥款,就足以應付國防需要。
變化出現在二戰以后,美蘇冷戰使得美國第一次在和平時期也要維持著龐大的常備軍、全球駐軍體系和跨年度的大型武器項目。國防不再是“打仗時才啟動”的應急狀態,而是變成了一臺全年不停運轉的國家機器。原來那種零散、臨時的授權方式已經跟不上形勢了。
在這種背景下,國會開始重新設計規則。20世紀五六十年代,國會逐步確立了一套新的立法邏輯:在撥款法案之前,先通過一部專門的授權法案,對軍隊規模、武器項目、軍事政策和組織結構作出原則性批準。到1961年前后,年度化的《國防授權法案》正式固定下來,形成了“授權在前、撥款在后”的制度結構。
但制度運轉久了,新問題又冒了出來。《國防授權法案》越來越細、越來越技術化,雖然解決了美軍當下能做什么、錢怎么花的問題,但軍種割裂、戰略碎片化、文官與軍方協調失靈的問題卻越來越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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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在1986年,美國國會通過了《戈德華特—尼科爾斯法案》。這部法案最廣為人知的是重塑了美軍的指揮體系,但它還有一個常被忽視的設計,那就是要求總統定期向國會提交一份《國家安全戰略報告》。在這份文件中,總統必須系統說明美國面臨的安全環境、核心國家利益以及總體戰略方向。
第二年,也就是1987年,里根總統發布了美國歷史上的第一份《國家安全戰略》。從那以后,這份文件就成了總統任期內的“規定動作”。
從制度設計上看,《國家安全戰略》更像是一份戰略宣言。因為它通常是由總統的國家安全事務委員會牽頭,也就是總統核心幕僚班子主筆。換句話說,這份文件反映的主要是總統對未來的想法,作用是對內定調、對外喊話,但也僅此而已。因為它并不能自動轉化為可執行的命令,而是要按照國會通過的《國防授權法案》由五角大樓去落實。
這樣一來,這套制度又出現了新的問題。一邊是總統的宏大戰略判斷,政治性很強;另一邊是國會通過的授權條款,細碎而具體。總統的宏大構想與國防部的落地執行之間就出現了一個“斷層”。
為了彌合這一斷層,《戈德華特—尼科爾斯法案》同時要求國防部長定期對軍隊的建設與發展進行系統評估,詳細說明軍隊如何支撐總統的國家安全戰略。這一機制在90年代演化為《四年防務評估》。到2017年,國會又正式用《國家防務戰略》取代了這一評估機制,并規定:國防戰略必須以總統的《國家安全戰略》為指導,同時要與國會通過的授權和預算框架相匹配,明確美國面臨的威脅排序和美軍的能力建設重點。
這就決定了《國家防務戰略》的制度定位:它既不能照抄總統的政治表態,也不能無視國會已經寫進法律的條款。它必須在兩者之間做“折中”,把總統的想法和國會的法律變成可執行的軍事方案。當總統和國會方向一致時,這份文件就顯得干脆有力;當他們出現分歧時,它就只能在兩者之間尋求一個平衡。
也就是說,這三份文件其實是承擔了不同的制度功能,“國家安全戰略” 負責提出問題和方向,“國防授權法案”負責劃定邊界和成本,《國家防務戰略》則負責在邊界內給出可執行的方案。
而這套體系為的就是把總統、國會和軍方鎖進一個相互牽制的制度框架,以防止任何一方單獨把美國帶向不可逆的方向。今天我們看到美國的很多混亂,其實正是這套制度在高強度運轉時,最真實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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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問題來了,這三個文件到底哪個才真正代表美國的國家安全戰略呢?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就要知道,看美國不能只看它說了什么,而要看它做了什么。
在美國的政治體系中,總統確實擁有制定國家戰略愿景的巨大話語權,但如果沒有國會通過預算和法律予以支撐,這種愿景在現實中往往難以真正落地。“國家安全戰略”本質上是一份方向性文件,它更多體現的是總統本人及其政治團隊對美國角色的理解與期待,具有引導意義,卻并不具備直接約束執行部門的法律效力。
相比之下,“國防授權法案”則完全不同。它是由國會兩院通過、總統簽署生效的法律文本,不僅決定軍費規模,更通過大量細則條款,明確限定國防部可以做什么、必須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從制度權力的角度看,它才是美國國防與安全政策中最具現實約束力的文件。
而五角大樓制定的“國家防務戰略”,則處在二者之間:它既要服從總統提出的戰略方向,又必須嚴格嵌入國會批準的預算和法律框架之內,往往是一種妥協的結果。
也正因為如此,如果從實際政策走向而非政治口號的角度來看,“國防授權法案”配合“國家防務戰略”,才更能代表當下美國真正正在執行的戰略路線;而“國家安全戰略”,則更像是總統個人對未來的想象。
換句話說,當我們討論美國的“戰略優先順序”時,必須清晰地區分兩個層面:一個是愿景層面,一個是執行層面。總統的“國家安全戰略”可以“天馬行空”,但如果國會通過的“國防授權法案”和軍方的“國家防務戰略”并未同步調整,那么這種戰略愿景就很難轉化為現實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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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過去幾十年,美國地緣政治的基本框架,一直都是由國會和軍方共同維系的。這種結構性的慣性,也使得總統的個人想法很難被全盤付諸實踐,尤其是像特朗普那樣離經叛道的總統。
從趨勢上看,美國的國防與外交安全戰略,正處在一場深刻但并不徹底的結構性調整之中。一方面,“國家安全戰略”確實提出了一種更強調美國本土利益、更要求盟友分擔責任、更偏向現實主義的戰略設想;另一方面,“國防授權法案”和“國家防務戰略”所反映的現實執行層面,仍然保留著明顯的全球主義底色,只是在資源分配和話語表達上開始強調“優先順序”和“責任共擔”。
這意味著,美國并不會徹底退出全球部署和盟友體系,而是會更加明確地區分“核心利益”和“次要利益”。國土防衛、邊境安全和西半球事務被置于首要位置;而在印太、歐洲和中東等地區,美軍仍會保持存在和威懾,但其規模、方式以及盟友責任分擔機制,勢必發生調整。
對中國而言,這種調整同時意味著機會與挑戰并存。
機會在于,中國不再被塑造成唯一、絕對的首要安全威脅,取而代之的是強調維持戰略均勢。同時,新發布的“國家防務戰略”在表述上也避免了高度對抗性的措辭,并明確提出加強中美軍方溝通的必要性。這在客觀上,有助于降低中美兩國戰略誤判的風險,減少了意外升級為大規模沖突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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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挑戰同樣清晰而現實。美國仍然把阻止任何對手在印太地區形成主導地位,視為長期戰略目標。對華技術投資審查和所謂的與臺灣安全合作等條款,依舊傾向于對中國進行全面競爭甚至遏制。更加值得注意的是,美軍依然計劃在關鍵裝備、導彈防御、遠程投送、網絡與太空能力等領域保持甚至擴大優勢。這意味著,中美之間的技術競爭、軍事威懾與戰略博弈,并不會因為話語降溫而實質性降速。
從全球層面看,這三份文件并不意味著美國戰略發生了方向性的“翻轉”,而是揭示了一種正在固化的現實:美國未來的國防、外交與安全戰略,既不會回到冷戰后的單極全球主義,也不會簡單滑向孤立主義,而是正在形成一種新的“混合態”:在戰略愿景上強調收縮與優先,在執行機制上維持有限而關鍵的全球介入。
它會在不同地區、不同時點上呈現出截然不同的姿態:有的地方收縮,有的地方維持,有的地方加碼。對世界而言,真正需要適應的,不是美國“是否轉向”,而是一個戰略意志分散、行動節奏不一、但仍具巨大影響力的美國,正在成為新的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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