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位于大連的中國第一汽車有限公司備件庫內,4組車用動力電池完成總成裝箱,經大連海關所屬金普海關關員實施包裝使用鑒定后,順利通關放行,即將出口海外。這標志著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分箱發運”聯動監管模式正式在大連落地。
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分箱發運”聯動監管模式是海關總署推出的一項優化出口鋰電池檢驗監管舉措。按照《商檢法》和《聯合國海運危規》規定,與新能源整車拆分后單獨打包的動力電池需要經海關危險貨物包裝檢驗合格后方可運輸。在以往,企業需要將拆分后的動力電池運回福州海關轄區的生產企業,再由福州海關實施包裝檢驗后出口。現在,大連海關和福州海關實施聯動監管機制,拆分后的動力電池無需運回生產企業,經大連海關實施異地包裝檢驗后,即可直接裝運出口。
“新模式幫我們避免了電池往返生產地產生的運輸、倉儲、保險等一系列費用,消除了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讓我們訂單交付時間更加充裕。”一汽(大連)通商有限公司經理黃芳芳說。
為支持該項業務順利開展,大連海關與福州海關密切協作配合,建立聯動監管長效機制;組織業務專家“送策上門”,向企業解讀鋰電池組包裝技術規范,落實安全生產要求;指導企業建立健全產品技術檔案,依據出口危險貨物包裝相關技術法規,對包裝合規性實施風險預甄別,確保“分箱發運”動力電池運輸安全。
據測算,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分箱發運”聯動監管模式在大連落地后,預計每年為企業節省物流費超1200萬元,推動大連關區“新三樣”產品出口規模增幅超5億元。下一步,大連海關、福州海關將按照海關總署“跨境貿易便利化專項行動”要求,進一步協同整合“循環包裝”、“分箱發運”、“產品線合格評定”等出口鋰電池創新監管措施,推動更多惠企政策在連落地,以更大便利、更優服務推動東北地區外貿高質量發展。
![]()
吳蘇寧、高晶、劉賡、陳昕露 半島晨報、39度視頻記者陸瑤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