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重點!貫徹落實好《森林草原防滅火條例》涉及林業有關條款
2026年1月1日起,《森林草原防滅火條例 》(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為深入貫徹落實《條例》各項規定,切實提升全省森林火災綜合防控能力,近日,福建省林業局印發《關于全面貫徹落實〈森林草原防滅火條例〉切實加強森林火災預防工作的通知》,對各地林業主管部門及林業經營單位提出明確要求。
一、劃清“責任區”,管住重點區域
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森林資源分布和火災發生規律,進一步完善 森林防火區、高森林火險區 的劃定工作,確保覆蓋所有國家公園、國有林場、自然保護區等重點區域。劃定方案須經本級政府批準并向社會公布,并在高火險區設立醒目界碑、標志牌和警示標識。在高火險天氣期間,要加強巡查監管,嚴控人員車輛進出,真正把風險擋在林外。
?依據條款:《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五十六條
二、制定“作戰圖”,健全防控體系
各地要會同應急管理部門,科學編制本行政區域 森林火災防治方案 ,聚焦人民防線筑得不牢、火源管控力度不夠兩個普遍性突出問題,細化目標措施,強化區域聯動、隊伍建設、基礎設施建設和科技賦能,確保方案可操作、能落地、見實效。
?依據條款:《條例》第八條、第十五條第二款、第二十三條
三、講好“防火課”,提升全民意識
將《條例》作為森林防火宣傳的核心內容,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新媒體、 “ 村村響 ” 、宣傳車、公示欄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普法宣傳。重點普及防火區管理規定、野外用火審批制度、違法用火法律責任以及安全避險知識。 特別要 加強對防火區內建設項目單位的宣傳教育,推動落實森林防滅火設施與主體工程 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 的 “ 四同步 ” 要求。曝光典型違規用火案例,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增強全社會遵法守法、支持參與防火的自覺性。
?依據條款:《條例》第十一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九條、第五十六條第八項
四、排查“隱患點”,消除風險苗頭
各級林業部門要組織力量,按照《福建省森林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規定》指導林業生產經營單位定期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在重點時段深入基層一線,發現隱患及時下發《森林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實行閉環管理,確保整改到位。持續推進“林電共安”攻堅戰,協同電力等部門解決“樹線矛盾”,清除輸配電線路周邊可燃物,防范因線路故障引發山火。
?依據條款:《條例》第二十條、二十一條、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三十三條、第五十一條至第五十三條
五、盯緊“火源頭”,嚴管野外用火
嚴格執行防火期野外用火審批制度,火險氣象等級達四級及以上,或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審批;已批準但現場條件變化的,必須立即叫停。防火期內,可在關鍵入口設立臨時防火檢查站,對進山人員和車輛進行登記、檢查和宣傳提醒。加大執法巡查力度,嚴厲打擊違規用火行為,依法行使行政處罰權。
?依據條款:《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十九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
六、壓實“主體責任”,做到嚴防快處
國家公園、國有林場、各類自然保護地要全面推行森林防火網格化管理,劃定責任區,設置宣傳警示設施。按規定建立林業消防隊伍,配齊撲火設施和安全裝備,定期開展實戰演練。修訂完善《森林火災應急方案》,在高火險期實行靠前駐防。一旦發生火情,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迅速反應、科學撲救,實現“打早、打小、打了”。
?依據條款:《條例》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四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六條
森林是陸地生態系統的主體,保護森林就是守護綠水青山、保障生態安全。全省各級林業部門要以《條例》實施為契機,依法履職盡責,壓實各方責任,堅決防范重特大森林火災發生,全力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森林生態安全。
來源:福建省林業局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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