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要看你是否涉及刑事犯罪了。如果你沒有犯罪的話,你是可以通過合法的途徑主張自己合法權(quán)益的。但是如果你本身就涉嫌犯罪了,你非但不應該告他,還應當感謝他們。
我從事法律實務工作10多年了,接下來我們展開說一下。
1.公安機關(guān)認為案件涉嫌刑事犯罪之后,會找相關(guān)人員核實情況,這包括證人,也包括犯罪嫌疑人。
![]()
對于證人當然是通過電話傳喚,或者是上門的方式核實,但是對于犯罪嫌疑人,就不一樣了。
對于比較嚴重一點的或者不怎么配合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guān)會采取直接抓獲的方式,或者當面?zhèn)鲉镜姆绞竭M行。
但是對于一些犯罪情節(jié)相對比較輕一些的,很多情況下都是通過電話傳喚的方式。
因為當今時代,通訊比較發(fā)達了,電話傳喚省時省力。
對于公安機關(guān)來說,不用上門抓獲費時費力,節(jié)約了司法資源。
對于犯罪嫌疑人來說,如果真的涉嫌犯罪的話,也會得到實實在在的好處。
2.一般到了派出所之后,民警會向你詢問相關(guān)的事情,并且做一個筆錄。
如果做的是詢問筆錄的話,是把你當證人身份看待的,不會對你刑事拘留。
但是如果做的是訊問筆錄的話,那就是把你當做犯罪嫌疑人來看待了。
與此同時,還會給你一個權(quán)利義務的告知書,上面會載明你是作為證人、還是作為犯罪嫌疑人看待。
無論是證人還是犯罪嫌疑人,你都有義務如實陳述自己知道的事情。
而如果是犯罪嫌疑人的話,這種情況下都是可以認定為自首的。
3.根據(jù)刑法第67條的規(guī)定,一旦認定為自首,便可以從輕、減輕甚至免除處罰。
不過,要成立自首,必須同時滿足自動投案和如實供述兩個條件。
第六十七條【自首】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如實供述,指的當然就是如實陳述自己知道的所有的相關(guān)的犯罪事實了。
而自動投案則相對復雜一點。典型的自動投案就是完全主動到公安機關(guān)去。
不過,根據(jù)司法實踐中約定俗成的做法,對于經(jīng)過公安機關(guān)電話傳喚以后,能夠到主動去配合工作的,是可以認定為自動投案的。
這也就是剛才我們說的,打電話讓你過去就相當于派出所給了你一次機會,給了你一次自首的機會。
既然如此,你怎么還能告他呢?感謝都還來不及呢。
當然如果你沒有實施相應的犯罪事實的話,是可以要求主張自己合法權(quán)益的。
特別聲明:以上內(nèi)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nèi))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