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150萬合伙開酒店,累計領取近 60萬分紅,轉頭就把投資款說成借款起訴,要求返還本金150萬及利息96萬”—— 這起顛覆商業合作常識的糾紛,在河北邯鄲持續發酵。楊某、寧某東、張某梅三人的509萬元酒店投資項目,從 最初的“攜手創業” 淪為如今的“反目成仇”,背后牽扯的虛假債務疑云、離婚財產算計、三級法院訴訟僵局,讓這場商業合作徹底變成一場沒有贏家的利益混戰。
合伙創業起風波:分紅到手,投資款莫名變借款
時間回溯至2018 年5月,懷揣創業夢想的楊某、寧某東、張某梅簽訂了《股東合作協議》,約定共同出資承包北京市昌平區某漢庭酒店。根據協議明確約定,楊某出資259萬元,寧某東出資150萬元,張某梅出資100萬元, 三人按出資額分紅、共擔經營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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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初期,一切看似順利。楊某不計個人工資,優先保證合伙人分紅,高價雇傭店長經理經營酒店,酒店數據群的聊天記錄顯示,三人不僅定期接收經營報表,對營收與支出明細實時跟進,分紅記錄更是清晰可查:2018 年至2020 年間,寧某東累計獲得分紅59.544 萬元,張某梅獲得49.204 萬元,楊某獲得 100.752 萬元。期間,寧某東多次在群內確認分紅到賬,從未對 “合伙關系” 提出任何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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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折點出現在2021年3月,楊某迫于酒店裝修升級改造資金負債壓力出具《還款協議》,提出以酒店經營分紅償還相關債務的兩種方案,但協議中未提及 “解除合伙”,寧某東、張某梅也未同意簽字確認。令人始料未及的是,2024 年7 月,寧某東突然變臉,以 “民間借貸” 為由將楊某訴至法院,聲稱雙方已解除合伙關系,要求其償還 “借款本金 150 萬元及利息”,并以另一合伙人張某梅丈夫和寧某東下屬會計作證,提交了楊某 2022 年書寫的落款為2018年5月10日的《借條》作為核心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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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暗箱操作:為多分財產,串通偽造債務?
更離奇的是,這起借貸糾紛的背后,還隱藏著楊某與前妻錢某的離婚訴訟,一場 “虛構債務” 的疑云逐漸浮出水面。
據楊某回憶,2021年6月21日,他曾向牛某利借款 30萬元,并出具《借條》,明確標注 “該筆借款用于歸還寧某東 2017年的 50萬元借款”,寧某東作為擔保人簽字蓋手印確認。然而在本次150萬元借貸案中,這筆30萬元又被寧某東說成 “償還150萬元借款的本金”,被法院錯誤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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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完全是兩碼事!” 楊某當庭解釋,2017年的50萬元借款早已通過拍賣房產清償,30萬元是用于償還“50萬元借款的部分本金”,與合伙投資毫無關聯。更令人震驚的是,楊某提交的微信聊天記錄、律師費用轉賬憑證等證據顯示,寧某東隱瞞已經還款30萬元本金的事實,又策劃協助其偽造追款錄音、虛構債務利息30萬元,目的是在離婚訴訟中讓楊某 “背負巨債”,從而多分得夫妻共同財產,早點還清2017年的50萬元借款,后在案件執行中,楊某堅決反對,兩人“反目成仇”致使楊某除還清50萬元本金外,又讓寧某東多獲得80多萬元。
北京市豐臺區相關法院 2021年的離婚判決書也印證了這一混亂局面:錢某曾主張雙方存在120余萬元共同債務,但因債務證據不足未獲支持。而那些被質疑為 “虛構” 的債務,恰恰與寧某東起訴的 “借款” 存在關聯。
三級法院審理陷僵局:合伙清算難推進,核心證據被無視?
涉縣相關法院一審認定,楊某出具的《還款協議》和《借條》構成債權債務協議,判決其償還寧某東借款本金 120萬元及利息。楊某不服上訴,邯鄲市相關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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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某表示,他向二審法院提交了 20多份核心證據,包括 2021年9月15日寧某東和張某梅簽字確認的 “承認合伙關系、共擔風險” 的流水單、自己墊付622萬余元酒店裝修費用,個人負擔400多萬元酒店房租的憑證、多年合伙分紅記錄等,足以證明雙方從未解除合伙關系,本案應按合伙關系進行清算。
值得注意的是,2020 年 1 月分紅后,疫情來襲,某庭總部要求酒店升級,楊某墊資1000多萬元進行裝修,后續酒店因疫情關門,他又通過抵押房屋貸款、借高利貸等方式個人墊付房租400多萬元,致使楊某個人債務高筑,成為夫妻反目,離婚的根本原因。
2021 年 3 月,楊某提出用分紅償還股東應承擔的裝修款份額,但寧某東、張某梅均不同意,還款事宜擱置。后來因酒店未按期交納房租,房東于2021 年 7 月29日關閉漢庭酒店,寧某東等人便找到楊某梁商量打虛假借條,目的是利用夫妻矛盾楊某前妻錢某起訴楊某離婚的機會,在離婚案中多分財產,減輕經營壓力。
楊某說“本人通過學習法律,《民法典》規定,惡意串通侵犯第三人利益的行為無效,寧某東提供的150萬元借條應該無效。”,他也曾多次起訴要求解除合伙并進行財務清算,但因管轄權異議、會計憑證調取困難等原因,要么撤訴要么被駁回。而寧某東在合伙期間享受分紅,卻未承擔酒店裝修的巨額支出,也不分擔合伙酒店房租和經營虧損,明顯違背了 “共享利潤、共擔風險” 的合伙基本原則。更離譜的是,一審審理中,寧某東為證明借條真實,讓合伙人張某梅的丈夫及自己醫院下屬的會計等利害關系人做假證。又拿2021年6月21日這筆30萬元被法院認定為在本次150萬元借貸案中,“償還本案借款的本金”。
目前,楊某已向上級中央有關部門申訴,案件正在審查中。這場持續數年的糾紛,讓所有當事人都深陷泥潭:酒店因股東內斗、拖欠租金被房東解除合同,被品牌方發函警告后停業;楊某背負巨額債務官司,離婚財產分割一地雞毛;寧某東雖勝訴但面臨 “虛假訴訟” 的質疑,張某梅也被卷入無休止的法律爭議中。
創業警鐘:誠信不可丟,規范是底線
楊某表示,“盈利時分取紅利,虧損后立刻反目,這哪是做生意,分明是設局坑人!” 楊某的感慨,道出了這場糾紛的核心癥結。這起合伙多年的伙伴反目事件,因投資款被惡意轉為借款的核心情節,精準戳中了眾多創業者的痛點,也為所有商業合作者敲響了振聾發聵的警鐘:商業合伙中,如何才能守住合作初心,如何規避此類“鳩占鵲巢”的悲劇?
不要輕信“兄弟哥們義氣的偽善保證”,讓人利用道德綁架步步設局落入別人的圈套。筑牢合伙合作的“防火墻”,制度規范是第一道防線。首先,務必簽訂條款完備的規范合伙協議,明確出資比例、分紅方式、退伙條件、清算流程等核心條款,避免“口頭約定”留下僥幸心理,從源頭堵住漏洞;其次,資金往來務必留存完整憑證,個人賬戶與公司賬戶嚴格區分,杜絕財產混同;最后,涉及合作重大決策變更時,必須形成書面文件并由全體合伙人簽字確認,確保權責清晰。
更重要的是,誠信是商業合作的基石。少數人試圖通過偽造證據、虛構債務謀取不當利益,不僅會導致司法資源浪費,還可能面臨罰款、拘留等民事制裁,情節嚴重的還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正如楊某所言:“做生意貴在長遠共贏,利用法律漏洞坑害昔日合伙人,看似能謀取一時之利,最終必然自食惡果”。
如今,這起千萬元酒店投資糾紛仍疑點重重:巨額投資為何會淪為借貸糾紛?虛構債務的說法是否有事實依據?合伙清算事宜何時能真正落地推進?合伙關系與借貸關系的法律界限能否清晰界定?這些疑問的解答,亟待相關部門介入調查、厘清真相。
楊某期待有關部門能徹查案件真相,還他一個公道,維護市場正常的商業秩序。他更期盼司法機關能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厘清合伙與借貸的界限,戳穿虛假證據的偽裝,讓失信者付出應有代價,切實守護商業合作中的誠信底線與法律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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