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67歲男子疝氣手術后死亡”事件,近日,廣東河源市衛生健康局對深河人民醫院作出行政處罰:警告,并罰款4萬元。
2025年10月,有媒體報道稱,2024年,67歲的鐘先生在廣東河源市深河人民醫院進行了疝氣手術,因手術過程中醫生操作不當導致小腸穿孔,繼而感染,造成多器官衰竭后死亡。之后,廣州市醫學會出具的鑒定書顯示,深河人民醫院在對患者的診療過程中存在醫療過失行為,患者在疝修補術后出現腸瘺,繼發腹腔感染,引起小腸出血伴炎癥、心肌出血、肺出血等,最終致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其死亡與醫院的醫療過失行為之間存在一定因果關系,深河人民醫院在本醫案中屬于一級甲等醫療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據天眼查結果,2026年1月19日,河源市衛生健康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書》顯示,深河人民醫院醫生張某某于2024年10月11日中午對患者鐘某某開展雙側腹肌溝斜疝無張力修補術,當日17時30分張某某團隊對患者鐘某某進行了手術后查房,但手術醫生張某某和管床醫生陽某某未將患者手術情況與當晚值班醫生楊某某進行交接班,也未將患者當天開展手術情況登記在醫生交接班記錄本,當晚值班醫生楊某某接班后也未巡視病房。
該院提供的胃腸外科2024年10月11日護士交接班記錄顯示有患者鐘某某的情況,10月11日、12日醫生的交接班記錄未記錄有患者鐘某某的情況。詢問醫生張某某、陽某某、楊某某和授權委托人葉某某,確認該院胃腸外科為24小時值班制,交接班時間為早上8點鐘左右,下午下班時如無危急重等特殊病人一般不進行口頭交班或床邊交班。2024年10月12日7時54分,張某某團隊按照晚班交班反饋情況對患者鐘某某緊急查房,后續急查血常規提示有SAA:淀粉樣蛋白:175.75mg/L↑和白細胞:1.8710*9/L↓危急值,急查CT提示“腹腔散在積液、積氣,腹前壁皮下積氣;第2一3組小腸管壁稍增厚,建議復查”,陽某某按照上級醫師張某某的指導于10時21分開具醫囑擬急診行腹腔鏡檢查手術,手術醫師為張某某,按照常規急診手術安排于12:03進入手術室第二次手術,手術后患者鐘某某馬上轉入ICU;ICU治療2天后,患者鐘某某行ECMO治療由暨南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醫護人員救護車接送轉院至廣州;于暨南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救治4天后,患者鐘某某于2024年10月18日死亡。
廣州醫學會于2025年8月22日作出的《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顯示,“第一次手術術后當晚患者病情發生變化時,醫方一值班醫生未到現場查看患者,存在病情觀察不到位。河源市深河人民醫院在對患者的診療過程存在醫療過失,患者在疝修補術后出現腸痿,繼發腹腔感染,引起小腸出血伴炎癥、心肌出血、肺出血等,最終致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其死亡與醫院的醫療過失之間存在一定的因果關系,河源市深河人民醫院在本醫案中屬于一級甲等醫療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廣州醫學會于2025年12月4日作出《關于鐘某某醫案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相關問題的復函》顯示,有“違反外科操作規范,術中操作不當,術中誤傷小腸;違反值班和交班制度,夜間病情變化時,值班醫生未到現場查看患者,存在病情觀察不到位;違反急危重患者搶救制度,病情變化后搶救欠及時,延誤了搶救時機,以致發生了不可逆的感染性休克最終患者死亡”。 上述《行政處罰書》稱,調查表明,該院醫務人員張某某存在違反外科操作規范和急危重患者搶救制度的違法行為,楊某某存在違反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的違法行為,兩名醫務人員不同程度違反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導致“承擔主要責任的一級甲等醫療事故”的發生。調查同時還發現,醫生陽某某也存在未嚴格遵守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的行為也屬于違反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形。
據此,根據《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一)項和《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一款,河源市衛生健康局對深河人民醫院作出行政處罰:警告,并罰款4萬元。
另據廣東省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信息,因未嚴格遵守外科操作規范和急危重患者搶救制度造成醫療事故,2026年1月19日,張某某、楊某某、陽某某均被河源市衛生健康局行政處罰,分別限制執業1年、10月、3個月。
來源 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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