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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做好2026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減少大氣環境污染,堅決守住公共安全和居民人身、財產安全底線,鄭州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并發布《2026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實施方案》,對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銷售、燃放的時間、區域、種類作出明確限定,同時細化經營管理、宣傳教育等各項工作要求,以制度化、規范化舉措確保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安全平穩,讓全市人民度過一個平安祥和、綠色清新的新春佳節。
據了解,本次實施方案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堅持“安全第一、生態優先、疏堵結合、從嚴管控”原則,精準劃定管控標準,明確各方責任。在銷售與燃放時間上,實施方案設置嚴格的許可時段,煙花爆竹許可銷售時間為2026年2月14日(臘月二十七)至2月17日(正月初一)、3月2日(正月十四)至3月3日(正月十五);限定燃放時間為2026年2月16日(除夕)早7時至2月17日(正月初一)凌晨1時、2月17日(正月初一)早7時至23時、3月3日(正月十五)早7時至23時。值得注意的是,重污染天氣預警響應期間,以及上述規定以外的所有時間,鄭州全市一律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以剛性要求守護大氣環境質量和公共安全。
在燃放區域管控上,實施方案劃定清晰紅線,市區四環路(含四環路)以內全域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鄭州市區四環路以外區域,也明確了五類禁放禁售場所及周邊,包括《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的禁放地點,國家機關、教育、醫療、金融、能源保障等重點單位,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的高層建筑、耐火等級較低的建筑物,賓館、商場、集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同時嚴禁在零售點周邊試放煙花爆竹。各類禁售禁放場所及其周邊具體范圍,由屬地主體單位統一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引導群眾自覺遵守。旅游景區、社會團體等如需舉辦焰火晚會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必須符合審批條件并經公安部門許可,未經許可的個人和單位一律不得違規燃放。縣(市)、上街區政府將結合轄區實際,合理劃定本區域禁放限放范圍,實現全域管控無死角。
為從源頭防范安全風險,實施方案對煙花爆竹銷售、燃放種類作出嚴格限定,明確允許銷售、燃放的為《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規定的個人燃放類煙花[C、D級,不需要加工安裝]、爆竹[C級];同時明令禁止銷售、燃放A級、B級等專業燃放類產品,雙響炮、摔炮、湘30等超藥量、高危險性、含高敏感度藥物的產品,不定向火箭等燃放時主體升空的產品,以及“三無”產品和其他禁售禁放產品。針對燃放行為,實施方案也作出具體規范,要求市民按照燃放說明書正確、安全燃放,不得向行人、車輛、建筑物等投擲,不得對準易燃易爆物品燃放,不得有其他影響公共秩序、危及他人安全的行為;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必須在監護人或其他成年人指導下進行;嚴禁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地鐵、公交車、客運班車等公共交通工具,讓安全燃放成為全民共識。
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的安全管理,是本次管控工作的重點。實施方案對批發倉儲企業、零售店分別制定嚴格運營標準,批發倉儲企業必須配備完善的防爆、防雷、防靜電、消防設施和視頻監控系統,制定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和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器材,從業人員全部持證上崗,同時完善配送服務能力、建立流向登記系統,實現產品全程可追溯。禁放限放結束后,批發企業僅可在許可倉庫內存放本企業及零售店未銷售完的回流煙花爆竹,妥善做好安全管理,禁放禁售期間嚴禁非法采購、銷售。
對于煙花爆竹零售店,實施方案要求必須專店經營,經營面積符合10至200平方米的標準,嚴格執行煙花爆竹存放數量規定,且與學校、幼兒園、醫院、加油站等重點場所保持至少100米安全距離,配備必要消防器材、張貼安全警示標志。同時嚴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經營模式,嚴禁集中連片經營,兩個零售攤點最小間隔距離不小于100米,通往主城區的交通主干道兩側一律不得設置零售點,防范人流車流聚集引發安全事故。零售店必須嚴格遵守“三嚴禁”要求,即嚴禁銷售超標、違禁、專業燃放類或非法產品,嚴禁在許可證載明場所外存放煙花爆竹,嚴禁超許可證載明限量存放;零售經營者須從有批發資質的企業采購產品并接受統一配送,不得自行到企業倉庫提取。禁放限放結束后5日內,零售店未銷售完畢的煙花爆竹必須全部回流至原采購批發企業的許可倉庫,確保店內“清零”,從根本上消除存放安全隱患。各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則需嚴格執行“六嚴禁”,嚴禁經營超標違禁非法產品、超許可范圍經營、倉庫存放其他危險物品、混存執法收繳產品、儲存超量堆放超高及通道堵塞、購銷未張貼流向登記標簽產品,且必須從合法生產廠家購進產品,建立完善出入庫登記制度。鄭州市也提醒廣大企業和市民,務必從具有《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正規零售店購買煙花爆竹,謹防購買到不合格產品。
為推動各項管控要求落地落實,實施方案明確宣傳部門牽頭做好全市煙花爆竹文明、安全燃放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各類媒體開展全方位、多角度宣傳,同時對違反禁放限放規定的行為開展輿論監督和輿情處置,配合相關部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強大宣傳聲勢,引導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管控規定,主動參與到安全燃放、綠色過節的行動中來。
據了解,鄭州市將以此次實施方案發布為契機,壓實屬地責任、部門責任和經營主體責任,強化宣傳引導、執法檢查和應急處置,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切實將各項禁放限放要求落到實處。鄭州市相關部門表示,希望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禁放限放規定,主動踐行綠色文明過節理念,共同守護鄭州的藍天白云和平安祥和,攜手度過一個安全、文明、綠色的春節。
洞察新聞記者:郝宏杰
編輯:張杭
統籌: 岳翔、李昌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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