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別把女孩交給外人!”寧夏石嘴山,一23歲男子,在姐姐的訂婚宴上,把親戚家7歲和6歲的女兒,以買零食騙出來,把她們帶到小樹林,讓她們看不雅視頻,還把6歲妹妹支開,對7歲姐姐進行猥 褻,還威脅她不要說出去,媽媽發現女孩不停的吐口水,不敢看自己,心里咯噔一下,在媽媽的追問下,女兒才說出實情,男子被判6年4個月,可他一口咬定,從女孩嘴里沒檢出出他的DNA,他認為判的太重,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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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8日。對于余女士和她的2個女兒來說,是一個不堪回首的日子。
余女士接到擺家親戚的請帖,讓她去參加女兒的訂婚宴,都是近親屬,這是必要的人情往來,余女士不但盛裝出席,還帶上了7歲和6歲的兩個女兒。
她出門了,把2個女兒放家里她不放心,可她哪里知道,她做了一個多么錯誤的決定,2個女兒的一生都被毀了。
訂婚的,是擺家的女兒,擺家23歲的兒子擺某,看到余女士的2個女兒,頓生歹念,竟然謊稱給她們買零食,要她們跟自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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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貪嘴,一聽說有零食可以吃,兩眼放光,歡呼雀躍跟擺某走了。
擺某把2個女兒帶走,余女士是知道的,但她沒有往壞處想,都是近親屬,她也不可能預料到接下來會發生多么可悲的事。
擺某騎著電動車,先是把2個女孩馱到了一處涼亭,然后他拿出不雅視頻,給2個女孩看。
2個女孩懵懂無知,不諳世事,哪知道這個親戚不懷好意?
隨后,擺某又把兩個女孩,帶到派出所附近的小樹林,他把6歲的妹妹支走了,留下7歲的姐姐,對她開始猥 褻。
可憐的姐姐,內心充滿了恐懼,感覺到不妙,可她沒辦法,只能任由擺某擺布。
完事后,擺某還威脅她不要說出去,女孩戰戰兢兢回到余女士身邊后,整個人都蔫了,她眼神恍惚,不敢看自己媽媽,覺得很惡心,不停的吐口水。
余女士很快注意到女兒的異常,她心里咯噔一下,預感到一定發生了不好的事,她趕緊把女兒叫到沒人的地方,追問她怎么了?
女孩在媽媽的追問下,“哇”的一聲大哭起來,她竹筒倒豆子,把經過都告訴了媽媽。
余女士聽完頓覺頭暈目眩,她氣血上涌,追著擺某就打,然后不顧親戚的勸說,直接報了警。
隨后,擺某被控制,推上了被告席,擺某明知道被害人不滿14周歲幼女,卻做出這樣的行為,構成猥褻兒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4個月。
對于這個判決,擺某不服,他提起上訴,理由是沒在女孩嘴里,檢測出他的DNA,判的太重了。
二審維持原判,因為雖然擺某不認罪,但后來做了有罪供述,而且,受害女孩說了受害經過,符合她這個年齡段的認知,雖然沒在她嘴里監測出擺某的DNA,但不影響對他的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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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提議,我覺得對那些事實清楚的案子,被告不服提起上訴,又拿不出推翻一審判決新證據的,二審可以給他再加一年!
這個媽媽太粗心了,有女兒的一定要知道不能讓女兒離開自己的視線,不要說親戚,就是繼父都要防備!所以有女兒的媽媽責任重大啊!
有人說,我弟弟家倆女兒,我們家兩個兒子,都是六到12歲不大不小的孩子,過年過節大家團聚的時候,幾個小孩在一起玩的時候,我從來不讓他們單獨去那里玩或者在一個房間玩,我不是不信任自己的兩個兒子,我是擔心孩子沒有完全獨立的思想能力,加上現如今的接觸網絡環境太多,出于好奇一失足成千古恨。
我只能說,如果你養的是女兒,在她小的時候,對她的保護怎么做都不為過,寧可把別人想的壞一些,多防范一些,也不要在事后后悔。
有女兒的家庭千萬不要放心把女孩交給外人,尤其是男的。這就是教訓。現在的世道,人心險惡太壞了!
這案子真是讓人氣得牙癢癢!擺某作為親戚,居然對兩個年幼的孩子下毒手,簡直喪心病狂。
他上訴說沒在女孩嘴里檢出DNA就判重了,這完全是狡辯,法律定罪哪能光看這一條?女孩的陳述、他的有罪供述,都鐵證如山。
這也給所有有女兒的家庭敲響了警鐘,保護孩子真的不能掉以輕心。
別覺得是親戚就安全,人心隔肚皮,壞起來不分遠近。就像有人說的,養女兒就得把防范做足,寧可把別人想壞點,也別等出了事再后悔。
還有啊,現在孩子接觸網絡早,思想成熟得快,但辨別是非的能力還弱。
家長除了自己看好孩子,也得教育她們怎么保護自己,遇到不對勁的事要趕緊告訴家長。總之,保護孩子,多一份警惕,就少一份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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