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 CFN 大河 圖 | 微攝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防范和處置虛擬貨幣等相關風險的通知》,隨后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有關負責人就《通知》相關問題答記者問,進一步明確監管立場、細化監管要求。此次《通知》的出臺,是對我國虛擬貨幣監管政策的延續與完善,核心直指虛擬貨幣相關非法金融活動,明確重申“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在境內開展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于非法金融活動,一律嚴格禁止”,彰顯了我國金融監管部門防范金融風險、維護金融安全、守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的堅定決心,也為新形勢下防范和處置虛擬貨幣相關風險提供了清晰的政策指引和行動遵循。
政策出臺背景:鞏固整治成效,應對新型風險
此次《通知》的修訂出臺,并非偶然,而是基于我國虛擬貨幣監管實踐的總結,以及對當前風險形勢的精準研判,具有鮮明的現實針對性和政策延續性。
回顧監管歷程,我國對虛擬貨幣的監管立場始終明確且堅定。2013年,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首次明確比特幣是“特定的虛擬商品”,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劃定了虛擬貨幣的監管底線;2021年,八部門聯合發布相關通知,進一步明確比特幣、以太幣、泰達幣等穩定幣均不具備法定貨幣地位,境內虛擬貨幣相關業務屬于非法金融活動,堅決予以打擊,有效遏制了當時虛擬貨幣交易炒作盛行的亂象,取得了明顯整治成效。
近期,受國際市場波動、新型炒作模式出現等多種因素影響,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出現反彈苗頭,同時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相關投機炒作活動快速發展,給金融風險防控帶來了新形勢、新挑戰。為進一步完善監管政策,堵塞監管漏洞,防范和處置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相關風險,切實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八部門會同中央網信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在總結前期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對2021年的通知進行修訂完善,形成了此次《通知》,實現了監管政策的與時俱進,筑牢防范化解相關金融風險的堅固防線。
核心監管界定:明確非法屬性,劃定監管紅線
此次答記者問清晰拆解了《通知》的核心內容,重點明確了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的定性的監管邊界,其中對虛擬貨幣的非法屬性界定最為清晰,監管紅線一目了然,緊扣文章核心主題。
一是虛擬貨幣:重申非法屬性,嚴禁各類相關業務
《通知》延續了我國近年來對虛擬貨幣的禁止性政策立場,進一步明確了三大核心要求,強化了“一律嚴格禁止”的監管力度。其一,明確法律地位,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既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也不受法律保護,徹底打破了部分市場主體對虛擬貨幣“具有投資價值”“可合法流通”的錯誤認知。其二,嚴禁境內業務,在境內開展任何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均屬于非法金融活動,一律嚴格禁止、堅決依法取締,涵蓋虛擬貨幣交易、兌換、發行、承銷等各類相關業務,無任何例外情形。其三,嚴控跨境風險,境外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內主體提供虛擬貨幣相關服務,同時未經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同意,境內主體及其控制的境外主體不得在境外發行虛擬貨幣,境內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境外發行掛鉤人民幣的穩定幣——此舉直指虛擬貨幣點對點交易的跨境特性,以及穩定幣變相履行法定貨幣職能的隱患,切實維護我國貨幣主權和跨境金融秩序。
從風險防控角度來看,《通知》的相關界定具有充分的合理性:虛擬貨幣現階段無法有效滿足客戶身份識別、反洗錢等監管要求,極易被用于洗錢、集資詐騙、違規跨境轉移資金等非法活動,嚴重擾亂經濟金融秩序;其依托區塊鏈技術實現的點對點交易,突破了物理國境限制,相關風險可快速跨境傳導,不利于金融風險的精準防控,這也是國際金融組織和各國中央銀行普遍對虛擬貨幣持審慎態度的核心原因。
二是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嚴防非法炒作,劃定例外情形
針對近年來快速發展的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趨勢,《通知》也作出了明確界定和監管要求,作為虛擬貨幣監管的重要補充。《通知》明確,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是指使用加密技術及分布式賬本或類似技術,將資產的所有權、收益權等轉化為代幣(通證)或具有代幣特性的其他權益、債券憑證,并進行發行和交易的活動。
監管立場上,《通知》明確禁止境內開展此類非法活動:在境內開展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活動,以及提供相關中介、信息技術服務等,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擅自公開發行證券、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業務、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一律予以禁止;同時,境外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內主體提供相關服務。同時,《通知》也劃定了例外情形:經業務主管部門依法依規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礎設施開展的相關業務活動,可依法合規開展,既防范了非法炒作風險,也為合法合規的創新業務預留了發展空間,體現了“監管有力度、有溫度”的科學監管思路。
監管落地保障:多維施策,構建長效防控機制
為確保“虛擬貨幣屬非法金融行為,一律嚴格禁止”的核心要求落地生根,《通知》明確提出了一系列具體工作措施,構建起“央地協同、跨部門合力、全方位防控”的工作格局,確保監管要求不打折扣、落到實處。
其一,構建央地協同、條塊結合的工作格局。中央層面,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分別會同相關部門,健全風險防范和處置工作機制,統籌推進全國范圍內的相關工作;地方層面,各省級人民政府統籌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風險防范和處置工作,由地方金融管理部門牽頭,健全常態化工作機制,并與中央部門工作機制有效銜接,強化屬地責任落實,實現“中央統籌、屬地實施”的協同發力。
其二,凝聚跨部門監管合力,強化風險處置。八部門及相關單位將協同發力,從多個維度筑牢風險防線:加強風險監測,精準捕捉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相關風險苗頭;強化資金流和信息流治理,堵塞非法資金流轉和信息傳播渠道;嚴格市場主體登記和廣告管理,嚴禁相關非法主體登記注冊,嚴禁發布相關非法廣告;持續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遏制相關非法產業滋生蔓延;嚴厲打擊相關違法犯罪活動,依法追究相關主體的法律責任;從嚴監管境內主體出境展業,防范風險跨境傳導。同時,引導有關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強化會員管理,形成“監管引導、自律約束”的雙重保障。
其三,強化組織實施與宣傳教育。一方面,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明確各部門、各地區的工作責任,形成中央統籌、屬地實施、共同負責的長效工作機制,確保各項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另一方面,廣泛開展宣傳教育,通過法律政策解讀、典型案例剖析、投資風險教育等多種形式,充分提示相關業務的風險隱患,提高公眾風險防范意識和識別能力,引導公眾自覺遠離虛擬貨幣非法交易炒作,從源頭遏制非法活動的滋生。
此外,針對境內主體赴境外開展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相關業務的情況,《通知》也作出了嚴格監管要求:按照“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的監管原則,對境內主體赴境外開展相關業務實施嚴格監管,未經相關部門同意、備案,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開展此類業務;同時,加強對金融機構、中介機構、信息技術服務機構的管理,要求其健全合規內控制度,強化風險管控,依法依規展業。
深度分析與評論:監管常態化,守護金融安全底線
中國金融網董事長、中國金融安全文化創研院院長何世紅指出,此次八部門聯合發布《通知》,央行、證監會負責人同步答記者問,明確“虛擬貨幣屬非法金融行為,一律嚴格禁止”,既是我國虛擬貨幣監管政策的延續與升級,也是新形勢下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安全的重要舉措,背后蘊含著清晰的監管邏輯和深遠的戰略考量,對金融市場、行業發展和公眾利益具有重要影響。
監管邏輯:延續性與升級性并存,精準應對風險挑戰
從監管邏輯來看,此次《通知》的核心特點是“延續性與升級性并存”。延續性體現在,始終堅持虛擬貨幣的禁止性監管立場,從2013年明確虛擬商品屬性、2021年嚴禁非法金融活動,到此次進一步細化監管要求、嚴控跨境風險,我國虛擬貨幣監管政策形成了清晰的脈絡,始終圍繞“防范風險、守護安全”的核心目標,沒有出現任何監管松動,打破了部分市場主體的僥幸心理。
升級性則體現在,針對新形勢、新風險作出了精準調整:一是將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納入監管范圍,填補了此前的監管空白,應對此類新型投機炒作活動的風險;二是進一步細化跨境監管要求,明確禁止境外發行掛鉤人民幣的穩定幣、禁止境內主體境外發行虛擬貨幣,針對性解決虛擬貨幣跨境風險傳導的難題;三是完善工作機制,構建央地協同、跨部門合力的防控格局,強化監管落地的執行力,同時劃定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的例外情形,體現了科學監管、精準監管的思路,避免“一刀切”,兼顧了風險防控與合法創新。
戰略意義:筑牢金融安全防線,維護國家與公眾利益
從戰略層面來看,此次《通知》的出臺具有三重重要意義。其一,維護金融安全與貨幣主權。虛擬貨幣的非法交易炒作,極易擾亂經濟金融秩序,被用于各類非法金融活動,而穩定幣的跨境發行和流通,則可能變相侵蝕貨幣主權,影響我國貨幣政策的有效性。《通知》的相關規定,從源頭上遏制了此類風險,筑牢了金融安全的重要防線,彰顯了我國維護金融主權和金融安全的堅定決心。
其二,守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虛擬貨幣價格波動劇烈,且不受法律保護,此前已有大量公眾因參與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遭受財產損失,甚至陷入非法集資、詐騙等陷阱。《通知》明確虛擬貨幣的非法屬性,嚴禁各類相關業務,同時加強宣傳教育,能夠有效引導公眾遠離虛擬貨幣炒作,守護好人民群眾的“錢袋子”,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
其三,規范金融市場秩序,引導行業健康發展。虛擬貨幣的非法金融活動,不僅擾亂了正常的金融市場秩序,也不利于金融行業的健康發展。《通知》的出臺,明確了監管紅線,能夠有效遏制非法金融活動的滋生蔓延,凈化金融市場環境,同時引導金融行業聚焦主業,回歸服務實體經濟的核心定位,為合法合規的金融創新提供良好的市場環境。
市場影響:打擊非法炒作,引導理性認知
對金融市場而言,此次《通知》的發布將產生明確的導向作用。一方面,將進一步打擊虛擬貨幣相關非法金融活動,那些違規開展虛擬貨幣交易、兌換、承銷等業務的主體,將面臨嚴格的監管處罰,甚至被依法取締,虛擬貨幣非法交易炒作的空間將被進一步壓縮,有利于維護金融市場的穩定有序。另一方面,將引導市場主體樹立正確的認知,打破“虛擬貨幣具有投資價值”的虛假宣傳,推動市場回歸理性,引導資金流向合法合規的投資領域和實體經濟,促進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
對公眾而言,《通知》的出臺是重要的風險提示。此次監管部門明確虛擬貨幣的非法屬性,再次強調參與虛擬貨幣交易炒作不受法律保護,能夠幫助公眾認清虛擬貨幣的風險本質,避免因盲目跟風炒作遭受財產損失。同時,廣泛的宣傳教育,將進一步提升公眾的風險防范意識和識別能力,引導公眾自覺遠離虛擬貨幣非法活動,樹立理性的投資觀念。
未來展望:監管常態化、精細化,構建長效防控體系
此次《通知》的出臺,并非虛擬貨幣監管的終點,而是我國金融監管部門構建虛擬貨幣長效防控體系的重要一步。結合當前的風險形勢和監管實踐,未來虛擬貨幣監管將呈現兩大趨勢:一是監管常態化,虛擬貨幣非法金融活動具有隱蔽性、頑固性,未來監管部門將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常態化開展風險監測、排查和處置工作,對各類違規行為“露頭就打”,堅決防止非法活動反彈回潮;二是監管精細化,隨著虛擬貨幣相關風險形式的不斷變化,監管部門將進一步細化監管要求,完善監管手段,充分運用科技賦能提升監管精準度,破解虛擬貨幣跨境監管、隱蔽交易等監管難題,同時持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為風險防范和處置提供更堅實的法律保障。
同時,監管部門也將進一步加強宣傳教育,持續普及虛擬貨幣相關風險知識,引導公眾、企業自覺遵守監管規定,形成“監管引導、行業自律、公眾自覺”的良好氛圍。此外,針對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的監管,將在嚴防非法炒作的前提下,規范合法合規業務的開展,兼顧風險防控與金融創新,推動金融行業高質量發展。
八部門聯合發布《通知》,明確“虛擬貨幣屬非法金融行為,一律嚴格禁止”,是我國金融監管部門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安全、守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的堅定舉措,彰顯了“零容忍、全覆蓋、常態化”的監管立場。此次《通知》的出臺,既延續了我國虛擬貨幣監管的一貫邏輯,又針對新形勢、新風險作出了精準升級,完善了監管政策,細化了監管要求,構建了全方位、多層次的風險防控機制。
虛擬貨幣非法金融活動擾亂經濟金融秩序、危害公眾財產安全、侵蝕貨幣主權,堅決予以禁止和打擊,既是維護金融市場穩定的必然要求,也是推進金融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保障。未來,隨著監管政策的持續落地、防控機制的不斷完善,虛擬貨幣相關非法金融活動將得到有效遏制,金融市場環境將進一步凈化,我國金融安全防線將更加堅固,必將為實體經濟發展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撐,也將更好地守護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