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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攝圖網授權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為我國數據要素市場建設確立了系統性框架,其中明確提出“培育數據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務生態”。當前,打通數據流通的“任督二脈”,加快全國一體化數據市場的建設,讓數據要素得以安全、高效地配置,并賦能千行百業,已成為激發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內生動力的核心議題。
數智政解
■劉晨曦
近日,國家數據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國證監會聯合發布《關于培育數據流通服務機構加快推進數據要素市場化價值化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首次明確了各類數據流通服務機構功能定位和角色分工,聚焦“明確定位、提升能力、強化保障”三大關鍵點,系統提出了增強數據流通交易服務效能的路徑,為構建規范化、高效化的流通體系,推動數據流通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提供了及時而有力的指引。
擘畫數據流通新圖景:以破局之道,答發展之問
正如《意見》指出,各類數據流通服務機構在“競相發展”的同時,也面臨著“功能定位尚不清晰、服務能力仍有短板、監督管理亟待完善”等問題。數據交易所、平臺企業、數據商等各類主體角色如何區分?如何避免同質化低水平競爭?如何提升專業服務能力以贏得市場信任?監管的邊界又該如何劃定以平衡創新與風險?這一系列問題,亟待權威的解答與引導。
《意見》的出臺,正是對這一時代命題的系統性回應。文件以清晰的總體要求錨定了發展方向:堅持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核心,有效市場與有為政府相結合,統籌發展和安全。
其設定的遠景目標更是令人振奮——到2029年底,數據流通服務機構能力顯著提升,流通交易形態更加多元,數據產品和服務更加豐富,各類主體供數用數意愿持續增強,全社會數據流通利用水平明顯提高。
當前我國數據要素流通正處在從“規模擴張”向“規范發展”轉變的重要階段,這不僅是一幅加快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關于“數據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務生態”部署的戰略新圖景,更是一份為各類主體高質量發展提供的精準指南,為處于探索期的市場注入了堅實的政策預期。
功能定位精準“畫像”:三類機構錯位發展,構建協同共生生態
《意見》最核心的突破之一,在于首次清晰地為不同類型的數據流通服務機構進行了功能“畫像”,引導其從“野蠻生長”走向“有序競合”,構建起一個多層次、互補性的市場生態體系。
對于數據交易所(中心),《意見》賦予其“綜合服務樞紐”的核心定位,鼓勵其發揮引領帶動作用,探索完善流通交易規則與標準,強化合規保障與供需匹配等基礎服務,并增強價格發現、產品開發等高端增值服務,旨在構建全鏈條服務體系。特別值得注意的是,“鼓勵公共數據產品和服務通過數據交易所(中心)開展流通交易”的表述,為公共數據的授權運營、價值變現指明了主渠道,有望極大豐富高質量數據產品的供給。
對于數據流通服務平臺企業,《意見》鼓勵其走“專業化深耕”之路。無論是產業互聯網平臺圍繞產業鏈供應鏈深化數據應用,還是數據基礎設施運營方保障安全合規流通,抑或是云服務平臺探索“一站式”服務模式,其核心是發揮各自在特定領域的技術、生態或基礎設施優勢,將流通服務與主營業務深度融合,形成獨特的競爭力。這避免了平臺企業陷入與交易所的同質化競爭,轉而鼓勵其在垂直領域做深做透。
對于數據商,《意見》則定位為“數據價值挖掘者與產品開發者”。它們是市場最前端的活力源泉,被鼓勵積極拓展數據獲取渠道,深入行業場景,開發高質量數據集、數據即服務等多樣化模式。支持其參與公共數據資源開發,更是旨在激活“數據商”的創新能力,將沉淀的公共數據轉化為滿足市場需求的鮮活產品,提升公共數據的價值轉化效率。
通過精準的定位區分,《意見》勾勒出一幅交易所定規則、筑生態,平臺企業深耕場景、促融合,數據商挖掘價值、創產品的協同發展圖景,為數據要素市場的高效運行奠定了堅實的組織基礎。
多措并舉:提升數據流通服務機構服務能力
明確了“誰來做”,更要解決“怎么做”的問題。《意見》從提升服務能力的角度,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創新性和實操性的舉措,旨在通過創新模式、豐富供給、夯實基礎構建系統全面的能力提升框架,從而推動全國一體化數據市場的建設和高質量發展。
在流通模式上,《意見》鼓勵超越傳統的貨幣交易,探索“數據換數據、換訂單、換服務、換模型、換場景”等多元交換方式,并探索數據作價出資等新路徑。這種靈活性將極大降低數據交易的門檻,尤其有利于中小企業參與。同時,支持通過第三方開展供需對接和交付結算,旨在降低交易成本,提升流通效率。
在產品形態上,《意見》支持加大數據集等資源型數據產品和服務供給,創新開發核驗查詢、分析報告、數據指數、智能體服務等分析決策型產品和服務。最具前瞻性的是,《意見》明確提出支持數據資產合規化、標準化、增值化服務,積極推進“數據資產入表”。這為數據要素的資本化打開了想象空間,意味著數據不再僅僅是成本中心,未來有望成為企業資產負債表上的資產項,從而深刻改變企業的估值邏輯和融資能力。
在順應技術浪潮方面,《意見》特別指出要拓展適應人工智能發展的高質量數據集流通。支持服務機構與產業鏈鏈主企業等主體,建設高質量數據集,提供數據治理、模型訓練等服務。這直接回應了大模型時代對高質量數據的饑渴需求,推動數據市場與前沿人工智能發展同頻共振。
在基礎設施與規則標準層面,《意見》強調加強數據流通交易規則和標準建設,探索符合要素特性的價格機制,并鼓勵利用現有資金渠道支持數據基礎設施建設,促進互認互通。這些舉措旨在為數據流通構建穩定、可靠、透明的“高速公路”和“交通規則”,是市場長期健康發展的基石。
此外,《意見》還著重強調要提升數據跨境流通服務能力,支持有條件機構探索數據跨境合規咨詢、托管等業務,體現了在安全前提下推進國際數據流動的開放姿態。《意見》要求強化第三方專業服務支撐,鼓勵發展合規審計、質量評價、安全、保險、資產評估、爭議仲裁等專業服務,為數據市場建設提供專業化保障。
強化實施保障:為數據流通服務機構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為確保上述舉措能落地生根,《意見》從健全監管、強化安全、推廣經驗三個維度構建了一套全方位的實施保障體系,體現了鼓勵創新與防范風險并重的監管智慧。
在組織領導方面,明確國家數據局的統籌協調角色,要求各地落實屬地責任,并嚴厲指出“不得對數據開發利用和流通交易設置不合理要求、審批條件或流程,限制數據跨行業、跨部門、跨區域流動”。這一強有力的表述,劍指數據流通中的行政壁壘,顯示了中央破除障礙的堅定決心。
在監督管理方面,提出嚴格規范數據交易所(中心)設立審批。加強管理,“統籌優化布局,嚴控數量,適時開展整合優化”,這預示著未來數據交易所中心的建設將從“跑馬圈地”轉向“精耕細作”,通過整合提升規模效應和服務能級。同時,建立跨部門協同監管機制,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并探索建立盡職免責和試錯容錯機制,為真正意義上的創新提供了寶貴的“安全空間”。
在安全與自律方面,《意見》強調“牢牢守住數據安全底線”,要求將安全合規貫穿全過程。各類機構被要求加強自律,杜絕統計造假,行業協會被鼓勵制定自律公約,形成政府監管、行業自律、機構自治、社會監督的共治格局。
《意見》指出,通過組織實施能力提升工程、建立評估體系、加強經驗推廣等措施,致力于形成鼓勵創新、互促互進的良好氛圍,推動整個生態圈持續進化。
數據要素市場化、價值化是一項長期系統工程,培育數據流通服務機構是這一系統工程的關鍵支點。縱觀整份《意見》,其核心邏輯清晰、目標明確:通過系統性培育和規范數據流通服務機構這一關鍵樞紐,打通數據要素市場化的“任督二脈”,從而引爆數據作為生產要素的乘數效應。這不僅是激發數字經濟內生動能的戰略舉措,更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隨著《意見》的落地實施,我國數據要素市場建設進入了深化實踐的新階段。一個規則清晰、主體多元、供給豐富、流通高效、安全可控的數據要素市場生態體系正在加速成形。中國數據要素市場化的巨輪,必將沿著這份精心繪制的航海大圖,駛向深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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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 監 制丨王列軍車海剛
監 制丨陳 波 王 彧 楊玉洋
主 編丨毛晶慧 編 輯丨曹 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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