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前,紀委一連通報了五起官員違紀的案例。
五個人,從副市長到集團副總,從巡視員到縣局長,全都沒能躲過去。下面,簡單介紹下這五個人分別是誰,再看看這幫人都干了些什么,也算是給體制內干部提個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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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五個人,做的事兒一個比一個離譜:
朔州市原副市長李潤軍,“借”房給兒子住、“借”車自己開,實際上就是變著法兒收好處,還讓人家安排全家旅游,玩得挺美;山西焦煤原副總經理王克軍,收紅包收得手都軟了,出門旅游,機票住宿吃喝玩樂,全是求他辦事的人埋單;省發改委原二級巡視員龐建軍,十年里禮金、購物卡沒斷過,請吃飯更是有請必到,一點不含糊;芮城縣原副縣長張煒,連自己看病買藥的錢、家里添家具的錢,都有人搶著替他付;陽高縣文旅局原局長賀瑞華更絕,一拍腦袋就決定印上萬冊文藝畫冊,結果除了發出去幾本,剩下的全堆在倉庫里落灰,花的可都是財政的錢。
這五個人,最后沒一個跑得了,該開除的開除,該移送檢察院的移送檢察院。
從他們身上,能琢磨出三條理兒:
第一,別以為躲得深就沒事。有人收了十年八年,自認為手腳干凈,可紀委一筆筆賬都記著呢。過年過節是人情關,更是紀律關,伸手的遲早要還。
第二,“四風”的問題換再多花樣也跑不出老套路。什么借房借車、轉嫁費用,聽著新鮮,說到底還是拿權力換便宜。馬甲換得再勤,底子在那兒擺著,賴不掉。
第三,當官不是拍腦門過日子。賀瑞華一分錢沒往兜里裝,就因為瞎拍板、亂花錢,浪費了公家錢,照樣被追責。權力越大,擔子越重,不是擺著好看的。
春節眼瞅著就到了,紀委這時候查處這批人,意思再明白不過:規矩就是規矩,誰也別想過節搞什么“意思意思”。這五個人,就是最醒目的活教材。
最后說一句,反腐一直在路上,而且持續往更深處推進,那些心存僥幸以身試法的人,必然難逃法網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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