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少患者的認知中,醫院藥房藥師的工作似乎僅局限于處方核對和藥品發放。這一認知,與藥師實際承擔的處方審核、用藥指導、住院藥學監護、慢病管理等核心專業職能相去甚遠。這種認知差距從何而來?又該如何彌合?立法能否成為破解困局、提升全民合理用藥水平的關鍵鑰匙?《醫藥養生保健報》社記者專訪了四川省醫學科學院·四川省人民醫院藥學部副主任李晉奇,就公眾認知、立法意義及藥師在現代醫療團隊中的角色深化等核心問題,展開深入交流。
《醫藥養生保健報》:目前許多患者仍把藥師視為“發藥人員”,對藥師在用藥指導、處方審核等方面的專業價值認知不足。您認為,造成這種認知差距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李晉奇:從目前整體診療流程來看,患者到醫院看病,接觸藥師的時間僅集中在拿藥環節,所以導致患者認為藥師的工作只是發藥。但實際上,藥師的職責貫穿藥品進入醫院、院內流通、直至最終用于患者的全過程,承擔著大量專業且關鍵的工作。
比如處方與醫囑審核,就是非常關鍵的一環。看似藥師只是簡單發藥,實則要對處方進行嚴格把關,不同年齡、不同人群、不同適應證,藥物是否適用?同一處方中多種藥品之間是否存在相互作用?這些都需要藥師逐一審核。雖然現在有信息化系統輔助,但人工專業判斷依然不可或缺。
除了處方審核和藥品調配外,用藥交代與用藥指導同樣是門診藥學服務的重要內容。而在住院患者環節,藥師的工作更加深入,國家目前推出的藥學服務三項收費項目中,就專門包含住院藥學監護。藥師會對住院患者的用藥合理性、安全性、有效性進行全程把關和專業指導,包括出院時的用藥宣教、用藥方案優化等。尤其針對病情復雜的患者,藥師的作用尤為關鍵。比如同時患有多種慢性病的人群,每種病可能需要用兩三種藥,疊加下來往往有十幾種藥物,用藥越復雜,藥物相互作用風險越高,不良反應發生概率也會顯著上升。在這種情況下,絕不能因為病種多,就忽視用藥安全。病情越復雜、用藥越多,藥師越要發揮關鍵的風險防控作用,幫助醫生精簡用藥、優化方案,守住安全底線。
只不過目前這項工作還未全面普及,社會和患者對藥師在住院環節的專業價值了解還不夠充分,這也是未來需要持續普及和推進的地方。
《醫藥養生保健報》:立法是否能成為提升公眾對藥師專業角色認同感的關鍵?
李晉奇:這是肯定的。在醫療機構中,我們常說醫、藥、護、技是四大核心專業技術力量:醫生負責診斷疾病、制定診療方案、下達醫囑;護理人員負責執行醫囑、開展日常護理;醫技人員則通過檢驗、放射、影像、超聲等手段,為臨床診斷提供支撐;而藥師的核心職責,就是守住用藥安全與有效這道關鍵防線。
大家都知道,患者到醫院,流程無非就是診斷、治療、康復出院,其中超過90%的治療都離不開藥品。而藥品使用是否規范、安全、合理,直接關系到診療質量與患者安全,這一環節中,藥師的專業管理至關重要。
目前,我國已經有《醫師法》《護士條例》等法律法規,但卻缺乏藥師領域的立法。如果能通過立法明確藥師的職責、權利與義務,讓藥師有法可依、依法執業,真正走到患者身邊、融入診療全過程,那么公眾和患者在就醫過程中,就能逐漸了解、理解并認同藥師的專業價值——他們不只是發藥,更是在全程保障用藥安全。
《醫藥養生保健報》:當前藥師在慢性病管理和多學科會診中參與度普遍較低,如何通過制度設計或宣傳倡導,增強藥師在整個醫療團隊及慢病管理中的作用呢?
李晉奇:目前,國內一些大型醫院和先行地區,已經在探索藥學服務創新模式,也取得了不錯的效果,但這些模式大多還停留在試點、嘗試階段,缺乏統一、強制性的制度要求。因為沒有立法,很多工作只能依靠醫院主動探索,難以全面推開。尤其是不同層級醫療機構之間,藥師專業能力差距明顯,三級醫院、二級醫院與基層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藥師專業水平參差不齊。
所以我認為,立法的另一重要意義,就是倒逼和促進藥師隊伍整體能力提升。法律賦予藥師相應職責與權利,就必須匹配對應的專業技術水平,從準入門檻、職稱評定、能力要求等方面作出明確規范,推動藥師隊伍規范化、專業化發展。
再說到慢病管理,這恰恰是當前需求最迫切、市場空間最大的領域。我國老齡化進程加快,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乃至腫瘤等慢病患者群體龐大,長期用藥需求極高。但現有醫療資源有限,醫生更多聚焦于疾病診斷和治療方案制定,很難為每一位患者提供細致、長期、全程的用藥管理。而這正是藥師可以、也應該發揮重要作用的地方。現在,不少醫院的藥師已經承擔起慢病用藥管理工作。比如患者長期用藥是否規范?劑量是否需要調整?是否出現不良反應?出現不良反應后是否需要減藥、換藥或調整方案?合并多種疾病時,如何安全聯用藥物等,藥師都能提供專業建議。即便在慢病治療過程中出現其他疾病,藥師也能給出合理的用藥指導。
事實上,部分三級醫院臨床藥師已經開始參與臨床多學科診療(MDT)模式。遇到復雜病情時,醫生會邀請藥師參與,多學科協同診療。此外,現在門診還設有醫藥聯合門診,由醫生和藥師一同出診,重點服務慢病患者。我們會為患者建立用藥檔案,納入規范化管理流程。患者后續復診時,也可以單獨咨詢藥師,形成了穩定、連續的服務模式。
但是這類工作對藥師的專業能力要求很高,通常需由專業的臨床藥師承擔,普通藥師難以達到這一專業水平。藥師本身有明確的級別層次劃分,包括基層藥師、不同層次的臨床藥師等。因此,我認為應先推進藥師立法,在立法的基礎上,再根據不同層級、不同崗位劃分清晰的專業層次,賦予與之匹配的職責、權限和要求,這樣的體系才更科學、合理、可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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