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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我是胖胖。
想當初,某人那句“不是你撞的,你為什么要扶”,將純粹的善意定格為卑鄙的企圖之后,這一荒誕的定性與轉折,猶如推倒了道德多米諾骨牌的第一塊,迅疾改變了世道人心,甚至毀掉了一個時代的社會風氣。
胖胖認為,如果每一個善舉都要被惡意反復審視,如果助人者必須在自證清白的泥潭里掙扎,那便是在親手埋葬最后一點可以稱之為良知的東西。
得到的結果便是,你想做一個好人,得先確信自己賠得起。
如果在這種情況下,仍能保持人性,那無異于在屠宰場里談論慈悲,不過是自愿挖坑埋葬自己罷了。
昨天下午,刷到一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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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報道,福建一女子騎自行車拐彎時不慎摔倒,兩初中生騎電動車經過看到后好心幫忙扶起,被定次責。
女子稱被嚇摔倒的,找女孩家屬索賠22萬。
兩個初中生,路過,看到人倒了,猶豫了一下,還是決定扶一把。這個過程里,同伴說了一句:“那就扶唄,又沒事。”
誰知現實給你一悶棍:
你扶了,你就可能次責,可能被索賠,可能就要準備打一場官司。
報道里有兩個關鍵說法:
其一,老人摔倒的原因,是避讓白色轎車時身體右傾導致重心不穩。
其二,兩個孩子路過后攙扶,被認為對事故發展存在一定影響,所以被定為次責。
但是胖胖注意到的卻是,摔倒與攙扶在時間順序上是前后關系。
老人是先摔倒,孩子才扶。
也就是說,這不是典型的撞倒交通事故,而更像老人自行摔倒之后發生的后續行為爭議。
孩子們是在她摔倒之后才路過的,對吧?
這我們都能從視頻中看出。
如果這個時間差是真的,那孩子們跟這起事故連毛線關系都沒有!
為什么定了次責?
難道是因為你出現在了現場,因為你是個運動的物體?
如果是這種各打五十大板,那后果便極其可怕。
它把法律變成了一種概率分攤,反正受害者受傷了,白車可能跑了或者追責難,那么出現在現場的初中生,就成了最容易被抓住的賠償落點。
這叫什么?這叫只要你經過,你就脫不了干系。
可能吧,孩子太天真了,她以為這個世界運行的邏輯是是非曲直,卻不知道在某些判罰邏輯里,這個世界的運行規律叫因果牽強。
結果呢?
誰能想到定了次責,女子獅子大開口要了22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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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可是22萬啊,真不是小數目。
那個說出那就扶唄,又沒事的孩子,現在心里在想什么?
為什么要多管閑事?我為什么要拽著同學一起去扶?
胖胖不知道怎么說,一旦這種邏輯盛行,我想每個上街的人都是潛在的被告,我只看到一種重要東西的倒退:
你走在路上,路邊有人心臟病發作,是不是因為你今天穿的衣服顏色太鮮艷驚著他了?
如果因果關系被無限擴大到荒謬的地步時,我想法律就不再是盾牌,而是勒索者的敲門磚。
它好像是在告訴所有的家長,千萬別讓你的孩子去扶人,除非你家里有礦。
這種倒退,誰來負責?
竊以為,如果法律不能保護行善者的基本權益,反而成為勒索者的工具,那么最終每個人都會退縮到冷漠的殼里。
這扭曲世道的一記響亮耳光,對社會信任根基的挖掘,又值多少個22萬?
這種無接觸判定如果缺乏鐵證,那就是一種對常識的褻瀆。
在這種定性下,請問,人還能不能不合時宜地保持人性?
答案顯而易見!
過幾天就要開庭了。
如果最終維持這種毫無道理的賠償訴求,那么它判下的每一分錢,都是釘在公德棺材上的釘子。
我真心希望,2月26日的判決能給出一個響亮的耳光,打在那些投機取巧、恩將仇報者的臉上,也能給出一個堅實的臂膀,撐起這兩個孩子那搖搖欲墜的正義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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