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灣大橋于2026年2月15日下午發生兩輛旅游大巴相撞事故,導致17人受輕傷,事故原因仍在調查中。
2026年2月15日14時18分,事故發生于深圳灣公路大橋香港方向(往屯門)路段。
涉事車輛為兩輛跨境旅游大巴,碰撞后其中一輛出現漏油,消防人員緊急處理。
共17人受傷,均為輕傷(擦傷、碰撞傷等),無生命危險。
初步排除天氣或路況因素(事發時路面干爽)。
據網傳信息(尚未經官方證實),涉事司機疑因家庭經濟壓力及健康問題企圖輕生,駕車故意撞向護欄,但被超強鋼結構欄桿阻擋未墜海。
從現場照片來看,涉事大巴車頭損毀嚴重,符合較高速率撞擊特征。奈何欄桿太韌,只是些許擦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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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想到18年重慶萬州的大巴撞橋事件。
一個是欄桿防撞過硬,一個是防撞不過硬,導致的結果是天上地下。萬州事故因司機泄憤造成15人墜江死亡。
深圳灣大橋防撞護欄采用高強度鋼材,此次事故中有效阻擋車輛墜落,避免了更嚴重傷亡。
此事件警示我們,所有橋梁必須是高強度防撞欄桿。別像13年荊州事故橋梁質量不過關導致重大傷亡事件發生。
另外,大巴司機心理監測和心理疏導機制應該常態化,推而廣之,其他類似職業也應該如此,畢竟一出事就是大事。
而作為乘客,對這種潛在突發性事故要有主動防御的意識,比如留意逃生出口留意司機狀態留意各種突發主動消弭與司機可能發生的口角,等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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