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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鋒
福建莆田一女子騎自行車拐彎時不慎摔倒,騎電動車經過的兩名初中生扶起后,被交警判定負有次要責任,需要賠付摔倒女子22萬元。對此,女孩家人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訴訟。據大河報報道,該案將在2月26日上午在靈川法庭開庭審理。
因為青鋒并非案發現場當事人或者證人,應該說對此不應做過多評論。但從媒體公開的視頻來看,整個事發過程,應該是騎車女子看到前方一輛白色轎車轉彎予以避讓時倒地后,兩女孩騎電動車從白色轎車后方出來,來到倒地女子身旁,將倒地女子扶起。
如果公開的視頻確為事發經過,估計不少人看后,都會認為,女子倒地是受驚嚇而引發,應該與兩個騎電動車的女孩沒有多大干系。
從報道披露的情況看,此事從2025年3月發生至今,已經將近一年。而當時交警判定兩騎電動車女孩負有次要責任,究竟是什么依據,媒體沒有更多細節披露。而倒地被扶起的女子又依據什么向騎電動車女孩索要22萬元賠償,媒體報道也尚未公開。
因而,如依據媒體報道公開的視頻來論,兩騎電動車路過并扶起倒地女子的女孩若因此被索賠22萬元,確實不妥。且容易被人認為見危施救,反不如見危不救,將會對社會風氣帶來不好影響。
青鋒注意到,對此有網友評論說,兩女孩騎電動車沒有戴頭盔,屬于違規行為。交警是否因此判定兩女孩負有次要責任,不得而知。但兩女孩沒有戴頭盔,是否違規,以青鋒之見,要看福建或者莆田當地有沒有明確要求騎電動車要戴頭盔。比如北京,也只是2025年才出臺有關條例規定,自2026年5月1日起,騎電動車必須戴頭盔。而之前,在北京騎電動車不戴頭盔,應該說并不違規。
但不管怎樣,騎電動車女孩方已經就此事向法院提起訴訟,作為法律的終裁者,相關法院應當查明事實真相,依據相應法律法規,就此事作出公平公正的判決,不要真的讓兩騎電動車女孩確系因路過扶起倒地女子,反被索賠22萬元,而寒了無辜者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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