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加爾湖的冰面吞下7名中國游客,悲劇已經發生。比沉入冰湖更讓人心寒的是:這些遇難者家屬,很大概率拿不到一分錢賠償。法律條文寫得再清楚,現實卻殘酷到近乎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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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猜測,是由黑運營、無保險、跨國追責三重死結共同注定的結局。
一、責任方已“歸零”,找誰賠?
涉事車輛是無資質黑車,司機是私下攬客的個人,沒有注冊旅行社,沒有正規運營主體,沒有公司賬戶,沒有可執行資產。如今司機一同溺亡,民事賠償的直接責任人,從物理上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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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方雖已刑事立案,但刑事責任≠民事賠償。即便判決用遺產賠償,一個靠黑車攬客的當地人,能有多少遺產可供7個家庭分割?大概率是無財產可執行。
二、保險幾乎全線“缺席”,賠不了
這起事故,保險層面同樣是絕境:
? 游客多為自由行、拼車,未購買足額境外意外險;
? 俄羅斯高風險地區+冰面駕駛,多數國內保險直接免責;
? 當地車輛保險只保車主,不覆蓋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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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保單,就沒有兜底。想靠保險賠付,基本無望。
三、跨國維權:成本高到家屬“賠不起”
從程序上,家屬可以跨境起訴,但現實門檻攔在眼前:
? 語言不通、法律陌生、證據缺失;
? 往返機票、翻譯、律師、公證認證,費用高昂;
? 訴訟周期以年計算,執行遙遙無期。
對剛失去親人的家庭來說,維權本身就是一場耗錢耗力的持久戰。很多家庭會被迫放棄——不是不想爭,是爭不動。
四、悲劇根源:我們總在用生命省小錢
這不是天災,是人禍疊加的必然:
? 為低價選擇黑車黑導,放棄正規資質;
? 為省事跳過保險與合同,把安全交給陌生人;
? 明知冰面危險,仍輕信“老司機沒問題”。
監管缺位、黑團橫行、風險意識淡薄,共同把一次旅行,變成了有去無回的絕路。
五、最殘忍的真相:生命不能折現,公道常常遲到
法律可以定性,輿論可以憤怒,但賠償不會自動從天而降。7個家庭失去親人,承受巨大悲痛,最后可能還要自行承擔喪葬、交通、善后的全部成本。
這不是個例,是境外自由行黑產的常態:出事前無人監管,出事后無人負責,維權時無路可走。
貝加爾湖的湖水再清澈,也洗不凈這場悲劇的冰冷。我們哀悼逝者,更要清醒:美景有價,生命無價;便宜的背后,常常是最貴的代價。
別再讓“省錢”,變成追不回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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