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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則2月初的處罰信息,近日引發了市場關注,關鍵詞又是:商業賄賂、骨科。
結合企查查、天眼查等多個平臺信息,泰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6年2月4日發布了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泰市監處罰〔2026〕2號),涉事企業為泰州市金鹿醫療設備有限公司。
根據相關內容,該公司在2018年至2024年期間,長期采取以贈送煙酒等禮品、支付現金回扣等方式賄賂某醫院相關人員,以謀取骨科醫療器械銷售的交易機會或競爭優勢。
據悉,調查顯示,2018年至2024年間,該公司實際控制人曾以春節拜年為名,多次向醫院相關人員贈送煙酒等禮品;2018年至2022年期間,還累計支付高值醫療器械銷售回扣達104.4003萬元。由于當事人賬冊不全、經辦人員離職等原因,其商業賄賂行為的違法所得無法準確核算。
泰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該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2019年版)第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2025年版)第八條關于禁止商業賄賂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四條,該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處以罰款2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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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料顯示,泰州市金鹿醫療設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20日,法定代表人為薛桂鳴,注冊資本為300萬元。
通過天眼查大數據分析,泰州市金鹿醫療設備有限公司參與招投標 項目4次;此外企業還擁有 行政許可 6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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