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之力守護學生“盤中餐”
湘潭市中小學校園餐管理新規3月起施行
(記者 魯婷 通訊員 吳樂)2月26日下午,《湘潭市中小學校園餐管理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施行新聞發布會召開。記者從會上獲悉,這部湖南省首部專門規范校園餐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將于3月1日起施行,以法治之力筑牢全市校園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硬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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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部“小快靈”“務實管用”的“微立法”,《規定》不設章節,共十四條,聚焦群眾關切的校園餐問題,對校園餐適用范圍、各方主體責任、家長監督、經費管理、安全監管、營養保障、督促整改、責任銜接等方面進行了明確。
此次立法致力于解決三個層面的現實問題:在推動責任具體化上,《規定》明確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責任,細化教育、市場監管、衛生健康等部門的具體監管職責,并確立學校“主體責任”和校長“第一責任人”制度,構建起權責清晰、銜接緊密的責任體系。在實現管理精細化上,明確校園餐膳食經費實行專賬管理、推行網上繳費直達賬戶,并規定食材及原輔材料成本在餐費中的最低占比,為保障餐費切實“吃進學生嘴里”提供硬性約束。在確保監督實質化上,專門明確“校園膳食監督家長委員會”的組建原則、運行方式和具體監督權利,賦予家長自費陪餐、查閱收支明細、申請監督招標等直接監督權利,同時要求加強智慧監管平臺建設,推動信息互通共享,為多元共治、陽光監督提供堅實的制度抓手。
《規定》的出臺,是湘潭市以法治方式保障和改善教育民生的具體實踐,為全省乃至全國校園餐管理提供有益的“湘潭樣板”。后續,市教育局將牽頭推進各項重點任務落實落地,不斷提升校園餐安全管理和營養保障水平,切實守護中小學生健康成長,增強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市人大教科文衛委、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現場回答記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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