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二年四月,家住四川溫江地區灌縣(1988年5月,撤銷灌縣設立都江堰市,現為成都市代管)民興公社的石素云不知從哪里打聽到一個消息:說“公安局有個尸體招領處。”四月七日清晨,她冒著料峭春寒,頂著蒙蒙雨霧,從青城山腳下來到灌縣公安局。她一進門就哭得像個淚人,十分悲涼地傾訴著丈夫失蹤的情況。
“我丈夫鐘玉青,是水電部水電六局的工人,去年十一月,由遼寧回到四川探親。正月初四日,他忙著要返回單位去。天剛見亮:他提著兩個行李包到灌縣趕車,可是,至今兩個多月,沒有來信。我向他的工作單位拍了電報,寫了信,詢問下落。他們老是答復:“鐘玉青同志返川未歸,望把他出走的詳情轉告,以便查找。’我是一個農村婦女,到哪里去找啊!”
她越哭越傷心,苦苦哀求:“請政府作主,生要見人,死要見尸。”
接待人員看到這樣一個三十來歲的婦女,失去了“久別如新婚”的丈夫,不僅每年要減少二、三百元的生活費,而且在精神上和生活上將帶來不幸。因此,對她進行了耐心的寬慰,并答應設法尋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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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素云離開公安局后,仍感心頭不落實,又到郵電局花了二元七角錢,向遠隔千里的水電六局發了急電。回到民興公社后,又向有關干部作了匯報。
駱家壩有個知青農場,場里有座巨大的畜糞池,頂部用水泥板覆蓋,上邊構筑了一排紅磚圈房。四周綠竹掩映,水光蕩漾,頗為美觀。五月十日早晨,經過一場大雨之后,糞池被入浸的雨水灌滿,在弧形的出糞口,突然浮起一具男尸。
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后,正在灌縣開會的省、地、縣法醫迅即趕到現場。
經過檢驗,發現尸體高度腐敗,在頸部至腿部之間,用鋁絲重重捆綁,致使尸體褶縮為一團,形像母腹中的胎兒。尸體頭部有兩道半月形創口,顱骨呈凹陷性粉碎。根據判斷,死者顯然是被人使用斧頭一類的鈍器砍死后,移尸糞池中進行匿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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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體雖然已經面容全非,但當地群眾根據其衣著和身軀特征,仍然準確地辨認出他就是臨江大隊返鄉探親的鐘玉青。石素去聞訊趕來,悲痛欲絕,她撲向死去的丈夫,號啕大哭。
雖然她身材矮小,臉頰瘦削,但有一口凸出的暴牙,哭訴的聲音倒也宏亮:“我的好丈夫呀!你為什么死得這般慘呢!是那個黑屁眼,把你害死的?……娃兒他爹吶!你留下我們孤兒寡母兩個人,今后如何過日子……”
天憫人的哭聲,催人淚下。
鐘玉青被害,在這個青城山腳下的公社里,成為八二年最不幸的特大新聞。人們奔走相告,街談巷議,捉摸著他的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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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與死者同期返鄉探親的幾名工友反映:鐘玉青原是個憨厚的農民,以前參加修岷江電站,后來工地轉移,隨水電六局遷往東北遼寧。他工作積極,對人誠實,群眾關系好。去年十一月我們一起回來探親,約定春節后同返工地,但來約他起程時,他已不辭而別了。這次他帶回幾百元積蓄準備修建住房,可是沒有修成,是否會被貪財的人圖財害命?
死者的胞妹鐘玉琴談道:我在正月初三來給二哥拜年,他對我說:“我一年難得在家住幾天,正月初五是我的四十五歲生日,請你們一家人來做客。”初五這天,我和愛人帶著禮物來給他祝壽,可是他卻被人暗算了。
死者的兒子鐘平貴,時年十三歲。他說:“正月初三的白天,爸爸到本單位工友王叔叔家吃湯元,媽媽到三橋醫療站揀藥,晚上九點鐘,全家人在一起吃飯。爸爸喝完第二杯酒時,我上床去睡了。第二天早晨起來,爸爸就不見了。媽媽說:‘他一大早就到灌縣走人戶去了。’可是一去幾個月,不見他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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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眾對鐘玉青之死,有各種各樣的猜測,但誰也無法證實鐘玉青離家出走時的行蹤。
在調查中,有兩個線索引起了偵查人員的關注:鐘玉青返家后的第三天,兩夫婦因丟失一雙靴子發生斗毆。原由是這樣的:鐘玉青有一雙統靴放在家中不在了,曾有人發現本大隊的單身漢陳雨福穿過這雙鞋。鐘玉青責問妻子,石素云堅決否認。鐘在憤慨之下打了妻子;石在氣惱之中離家回到娘屋(汶川漩口)鐘玉青三次到老岳母家賠情接妻,但石素云置之不理。最后還是陳雨福到了漩口,他們才一路歸來。
偵查人員正在思索這一事件與鐘玉青被害之間的微妙關系時,死者的哥哥鐘紹青向公安機關反映:在二月中旬,曾有人在石羊醫院看見石素云刮胎,有陳雨福陪同。
經過調查,不僅情況屬實,而且還查明石素云自一九七七年以來,曾五次在石羊、中興、城關等地刮胎引產。從時間上計算,這些流產的時間都是在丈夫遠離家鄉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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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夫妻異地分居,這些胚胎又從何而來呢?
陳雨福被列為重點嫌疑后,偵查人員從他住家的床桿上查獲一卷舊鋁絲,其型號和質量與尸體上捆綁的鋁絲相近。
經取樣進行科學鑒定,結論是“兩者的分離緣完全吻合,構成特定的同一整體。”
這樣就證明捆綁鐘玉青的鋁絲是從陳雨福床桿上的鋁絲分割下來的。
陳雨福被捕后,根據本人的交代,于五月二十四日由公安人員和當地干部一起,到陳的秧母田內,挖掘出黃色大帆布包一個,內裝各種衣物十九件,并有鐘玉青的探親證明、醫療收費單以及從東北到灌縣的車船票等物。經過認定,全是受害人的東西。
至此,撥開迷霧,案情大白。
死者鐘玉青于一九六六年經人介紹,與十六歲的姑娘石素云結婚。婚后生有一子。鐘玉青省吃儉用,供養著她們母子二人。較長時間里,他們的家庭生活是美滿的。但自一九七五年石素云主動與未婚單身漢陳雨福勾搭后,以致夫妻感情產生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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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素云為了達到與陳雨福結婚,便請端公來燒蛋化水,將鐘玉青的鞋子翻撲埋在地下,咒其死亡。·由于封建迷信的手法未能達到目的。陳雨福便提出殺害鐘玉青。
一九八二年元月二十七日(正月初三),石素云自稱“有病”,到醫療站揀回中藥一付。當晚鐘玉青兩杯下肚,醉眼惺忪的時候,石素云提出:“我要煎藥,沒有引子,你到果園里給我挖點韭菜根回來。”
鐘玉青基于對妻子的關懷,摸著黑路,朝村外的果園走去。
這時等候在門外的陳雨福立即竄入鐘家,問石素云:“他走沒有?”
石答:“已走一會了。”
陳迅即尾隨而上。
當走到靠近果園的牡丹地時,在這塊曾在春天盛開著牡丹,象征著榮華和平安的土地上一場人間悲劇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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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雨福發現對面有來人,便迅速躲閃在一株柑子樹下。待來人走過,他辨明是鐘玉青時,便手持斧頭,朝背后對準行人頭部,猛砍一斧。鐘玉青沒有發出任何呼喚,凄慘地倒在牡丹地里。陳唯恐其不死,又朝其頭部猛擊三下。見已沒有氣了,便劫取手表,將尸體抱到地邊的水溝里,然后回到家中。
他用鉗子剪下床桿上的一節鋁絲,推著鄰居楊正云家的雞公車,將尸體從頸部捆向腿部,架上車子,朝遠離現場的知青農場推去。到達農場后,又在尸體上捆了一塊大石頭,沉入糞池。
據陳雨福交代:這是為了嫁禍于農場知青。
陳雨福殺人作案歸來,當即把情況告知石素云。為了毀滅證據,她們將鐘玉青遺留的提包衣物,于夜間埋到陳家的秧田里。然后制造輿論,說鐘玉青在返回單位途中失蹤了。正當這兩名殺人兇犯在窺測形勢,做著“結婚”美夢的時候,法網恢恢,他們被推上了莊嚴的審判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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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二年十二月一日,溫江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在灌縣工人影劇院開庭審判,依法判處殺人兇犯陳雨福死刑;判處殺人共犯石素云無期徒刑,并同時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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