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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戀時你儂我儂,分手后賬目難清
戀愛期間的轉賬、紅包、借款
到底該怎么算?
這不
河曲縣一對情侶因5萬元鬧上法庭
法官不開庭先“上課”
這場特殊的普法調解
既解開了糾紛,也講透了法律
5萬元借款
與“越刷越多”的信用卡
2024年底,李花(化名)與王明(化名)正處于熱戀期。王明因生意周轉遇到困難,向女友李花借款5萬元,并當場出具了借條。同時,他還借用女友的信用卡用于日常消費,承諾半年內連本帶息一并歸還。
可借款到期后,王明不僅沒有按時還款,反而多次透支信用卡,欠款越積越多,面對李花的催討也一再拖延。2026年初,在多次溝通無果、協商破裂后,李花無奈之下將王明訴至法院,要求其償還借款并結清信用卡欠款。
男方要算“戀愛賬”
女方只認“借條款”
河曲法院受理了案件后,承辦法官李宇龍沒有簡單一判了之,而是通過背對背、心貼心的溝通,精準找到了矛盾癥結。
原來,王明覺得戀愛期間自己為李花付出了很多:一起外出旅游、購買衣物、發送“520”等節日紅包、贈送各類禮品等等,前前后后開銷不少,甚至認為自己花費的總額遠超5萬元。他心里憋著一股氣,“既然她非要盯著借款不放,那不如把所有賬都算清楚再分手。”
而李花則態度堅決,“5萬元有借條,就是借款;信用卡是我的,必須還清。”
一邊要算“情感經濟賬”,一邊要討“明確借款債”,雙方各執一詞、互不相讓。
“培訓式”普法
當場厘清法律邊界
為從根源上化解心結,李宇龍決定為兩人開一場專屬“普法小課堂”。他耐心對雙方說:“你們都是年輕未婚,以后還會面臨婚戀和財產問題。今天我們不只是了結這一起官司,更要幫你們學會理性處理情感與金錢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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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龍結合《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用接地氣的語言拆解法律要點,彩禮是以結婚為目的的大額給付,未登記結婚可主張返還;戀愛期間的節日紅包、日常消費、小額禮品等,屬于增進感情的自愿贈與,一般無需返還;借款與贈與的關鍵區別,要看金額大小、給付目的、有無書面約定等。
同時,他結合二人實際情況指出,5萬元有借條為證,明確屬于借貸關系;而王明主張的旅游、購物等開銷,無特別約定,依法視為自愿贈與,不能以此抵消借款。
法理+情理雙引導
從“對簿公堂”到握手言和
“婚戀的核心是真情,不是金錢交易。如果只盯著經濟賬,感情只會越算越淡。真正的愛,是互相尊重、理性付出。”
經過近兩小時的普法講解與耐心疏導,王明認識到自己的想法和做法都不妥當,李花也理解了戀愛期間小額開銷的法律性質。最終,雙方放下對立情緒,在法官的見證下達成調解協議:王明分期歸還5萬元借款,并結清信用卡欠款;戀愛期間的日常小額開銷,雙方互不追究。
一場劍拔弩張的情侶糾紛,在法理與情理的雙重溫暖下圓滿化解。
法官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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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期間大額金錢往來,建議書面約定是借款還是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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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額贈與、節日紅包要量力而行,別因“好面子”埋下矛盾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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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糾紛先冷靜協商,協商不成,通過法律途徑理性維權,不斗氣、不偏激。
來源:忻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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