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2日,米蘭冬奧會閉幕式前的速滑賽場,荷蘭名將尤塔·萊爾丹沖過終點線的那一刻,她做了一個誰都沒想到的動作——用力拉開身上那件橙色FILA緊身服的拉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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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啦”一聲。
全球媒體的鏡頭瞬間對準了她胸前那件雪白的、印著巨大耐克勾子的運動內衣。
社交媒體直接炸了,截圖在幾分鐘內傳遍全網。
更絕的是,耐克的官網首頁幾乎是同步換上了這張照片,配了一句話:“當你快到這種程度時,不需要征求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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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五環”,沒有“奧運”,甚至連“米蘭”兩個字都沒提。
就這么一張照片,一句文案,把花了天價贊助費的FILA釘在了“最慘官方贊助商”的位置上。
有人說這是精心策劃的劇本,有人說是運動員奪冠后太激動了。
但如果你了解耐克過去30年的營銷史,就會知道——這哪是什么巧合,這分明是這家公司最擅長的“偷家”式伏擊,又一次在全球觀眾面前上演了。
你以為花錢買了官方身份就能鎖住賽場?
合同能規定Logo印在哪,卻管不了運動員奪冠瞬間的真情流露,更鎖不住他們貼身衣服上那個“勾子”。
這背后的故事,遠比一件內衣復雜得多。
時間倒回到1984年,洛杉磯奧運會。
那一年,奧運會的官方運動用品合作伙伴是匡威。
財大氣粗的匡威掏了真金白銀,拿下了“官方”的頭銜,滿心以為這屆奧運會的運動品牌曝光都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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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呢?耐克干了件“缺德”但極聰明的事。
他們沒去爭那個官方名額,而是花重金買下了奧運主會場附近的多個巨幅廣告板。
比賽期間,那些廣告牌上全是耐克的標志和旗下簽約的運動員。
等奧運會結束,市場調研公司去做消費者調查,結果讓匡威吐血——有42%的觀眾以為那屆奧運會的官方贊助商是耐克,而真正的官方合作伙伴匡威,認知度只有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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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耐克第一次向世界展示了什么叫“伏擊營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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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白了,就是不掏門票錢,卻蹭了全場最貴的流量。
從那以后,耐克就像打開了任督二脈。
他們發現了一個殘酷的真相:在體育營銷這場游戲里,“官方”這個頭銜,有時候真的不如“看起來像官方”重要。
1994年,美國世界杯。
當時如日中天的阿迪達斯是正兒八經的官方贊助商。
可耐克的創始人菲爾·耐特在接受采訪時說了一句讓愛國者們大跌眼鏡的話。
記者問他,美國隊和巴西隊比賽你支持誰?
這位美國老板的回答是:“我支持巴西隊,因為那是耐克團隊,美國隊是阿迪達斯隊。”
在耐特眼里,比賽不再是國家和國家的對抗,而是“耐克隊”和“阿迪達斯隊”的較量。
那一年,耐克砸了2億元贊助巴西國家隊,把“標識忠誠”硬生生架在了“國家忠誠”之上。
你想想,當巴西隊的球星們穿著耐克的球衣滿場飛奔時,誰還會在意場邊的官方贊助商廣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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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北京奧運會。
這恐怕是阿迪達斯最郁悶的一屆。
作為官方運動合作伙伴,阿迪達斯花了超過10億元的代價,換來了奧運會的排他性營銷權。
可人算不如天算。
開幕式那天晚上,當李寧手持火炬,在鳥巢上空“飛”了一整圈,點燃奧運圣火時,全球幾十億觀眾的眼睛都盯著他——盯著他身上的那套白色運動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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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寧,是李寧品牌的創始人。
那一刻,無數中國觀眾心中涌起的是民族自豪感,但潛意識里,“李寧”這兩個字和奧運會的捆綁,比任何廣告都深刻。
阿迪達斯花的那十幾億,在那一刻顯得格外尷尬。
有調查顯示,很多人甚至以為那屆奧運會的官方運動品牌是李寧。
如果說前面這些還只是“小打小鬧”,那2012年倫敦奧運會,耐克算是把伏擊營銷玩成了一門藝術。
那一年,阿迪達斯掏了1億英鎊(約合人民幣近10億元),換來了倫敦奧運會的官方贊助商身份。
按照國際奧委會的規則,只有官方贊助商才能使用“奧運”、“五環”、“2012”這些專屬詞匯和標識。
阿迪達斯心想,這次總該高枕無憂了吧?
結果耐克推出了一套名為“活出你的偉大(Find Your Greatness)”的全球廣告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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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套廣告的精妙之處在于,從頭到尾不提“奧運”兩個字,卻讓你滿腦子都是奧運。
耐克找了全球十幾個名字叫“倫敦”的地方——美國俄亥俄州的倫敦、尼日利亞的倫敦——在這些不知名的小鎮上,拍攝普通人跑步、流汗、拼搏的畫面。
廣告語說:“偉大沒有固定的形狀,也沒有專屬的郵編。偉大無處不在。”
你說他侵權了嗎?他用的是“倫敦”這個地名,又不是奧運標志。
你說他跟奧運沒關系嗎?他選在奧運開幕當周投放,拍的又是體育精神。
這種“踩在邊界線上跳舞”的本事,讓國際奧委會的律師們拿著放大鏡都找不出破綻。
更騷的操作還在后面。
2012年8月7日,倫敦奧運會110米欄預賽。
劉翔摔倒了。他單腳跳向終點,親吻欄架的鏡頭,讓無數人心碎。
比賽結束后不到15分鐘,耐克中國的官方微博發布了一張劉翔黑白照片,配文:
“誰敢拼上所有尊嚴,誰敢在巔峰從頭來過,哪怕會一無所獲;誰敢去闖,誰敢去跌,偉大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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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微博在24小時內被轉發了近13萬次。
沒提“奧運”,沒說“倫敦”,沒談“金牌”,但所有人都知道他在說什么。
那種情緒的共鳴,那種對“偉大”的重新定義,直接擊穿了所有觀眾的內心。
反觀真正的奧運贊助商們,還在按部就班地走審批流程、等法務審核。等他們反應過來,社交媒體上早已被耐克的文案刷屏。
同樣在2012年倫敦,還有一個品牌讓耐克都感到了壓力——Beats by Dre。
那屆奧運會,音頻類沒有官方贊助商。
Beats干了件什么事?他們給美國游泳隊的菲爾普斯、體操隊的道格拉斯等頂級運動員,每人送了一副定制版耳機,顏色還配上了各自國家的國旗色。
于是,電視轉播里出現了這樣的畫面:菲爾普斯在熱身時戴著Beats耳機,目光堅毅;運動員在采訪區接受采訪時,脖子上掛著Bea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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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觀眾都以為Beats是奧運會的官方耳機供應商。
國際奧委會急了,說這是違反“Rule 40”(禁止非贊助商利用奧運進行營銷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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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們能怎么辦?警告運動員不許戴?可人家熱身時聽音樂,合情合理合法。
結果就是,Beats沒花一分錢贊助費,卻成了那屆奧運會曝光率最高的音頻品牌。
看到這兒,你可能會問:耐克就這么愛當“小偷”?他們為什么不老老實實掏錢當官方贊助商?
答案藏在數字里。
官方贊助這條路,越來越像一場豪賭。
以世界杯為例,阿迪達斯和國際足聯的合作關系維持了幾十年,最新一份合約續簽到了2030年。
代價是什么?天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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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些錢最終會通過官方授權、排他性權益“回本”。
但問題是,伏擊營銷的存在,正在瘋狂稀釋這筆“官方”費用的價值。
2014年巴西世界杯,耐克和阿迪達斯的足球業務收入已經無限接近——阿迪達斯27億美元,耐克23億美元。
到了2018年世界杯前夕,更讓阿迪達斯焦慮的是,上一屆世界杯決賽,對陣雙方穿的居然都是耐克球衣。
這是過去30年來,第一次沒有阿迪達斯贊助的隊伍進入決賽。
換句話說,耐克用“伏擊”+“簽約核心球員”的方式,硬生生把世界杯變成了自己的主場。
2018年,耐克還干了件更“出格”的事。
那一年,美國橄欖球球星科林·卡佩尼克因為抗議種族歧視,在奏國歌時單膝跪地,引發了巨大爭議,甚至被特朗普點名批評。幾乎所有品牌都躲著這位“麻煩精”走。
耐克偏不。他們邀請卡佩尼克作為“Just Do It”30周年系列廣告的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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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一出,美國網友炸了,有人把耐克鞋子扔進垃圾桶,有人剪掉襪子上的勾子。
耐克股價兩天內跌了3.16%。
結果,這場巨大的爭議,最終轉化成了空前的關注。
年輕人覺得耐克“有種”,敢于支持他們認為對的事。
到了年底,耐克的這波廣告被美國《廣告時代》雜志評為“年度最佳營銷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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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耐克的行事邏輯:他們不怕爭議,甚至不怕股價短期波動。
他們賭的是,在價值觀分裂的時代,站隊比和稀泥更能贏得人心。
2025年11月2日,北京馬拉松鳴槍開跑。
三萬多名跑者沖過天安門的那一刻,沒人會想到,最大的贏家不是花了天價贊助費的阿迪達斯,而是一個連“官方身份”都沒有的品牌——耐克。
賽道上,耐克沒打巨型廣告牌,而是把幾十塊文案板“藏”在了跑者必經的路上。
奧森公園附近,他們寫著“奧森刷了千百圈,還怕這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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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區路段,他們調侃“海淀卷的是分,我們卷的是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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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到后半程快崩潰時,他們又補一刀:“堅持很痛,放了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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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者們一邊跑一邊罵“太扎心了”,一邊掏出手機拍照發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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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戲劇的是,有人發現耐克廣告牌上的“RUN勾子”標識被人用膠布貼掉了——這反而讓話題徹底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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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克也不慌,立刻安排廣告車“游擊作戰”,還在圍觀群眾中安插了流動廣告位,繼續投放“陪跑”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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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猜這一波下來,耐克花了多少錢?跟阿迪達斯的天價贊助費比,簡直是九牛一毛。
可社交媒體上,“北馬被耐克偷家了”成了最火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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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是偶遇,其實是埋伏已久。
所以,回到2026年米蘭冬奧會那“刺啦”一聲。
萊爾丹拉開的,真的只是一件內衣嗎?
第一,這是三十年功力的肌肉記憶。
耐克在全球簽約了多少運動員?
數以千計。
這些運動員在訓練、熱身、甚至比賽服下面,穿的什么,耐克比誰都清楚。
他們早就建立了一套“冠軍預案”——哪個項目的誰可能奪冠,他/她奪冠后會有什么動作,現場攝影師的角度怎么卡,官網素材多久上線,全都演練過無數遍。
賽場上的照片剛出來,耐克官網首頁就換上了。
這不是小編手快,這是系統預設好的戰爭機器在運轉。
第二,他們賭的是“真實”。
萊爾丹那一刻拉開拉鏈,很可能真的只是因為太熱了,需要散熱。
她不是在做廣告,她是在做自己。
而觀眾對“真實”的渴求,已經超過了任何精良制作的廣告片。
現在的年輕人,早就看膩了明星照著提詞器念“我愛用XX品牌”的套路。
他們能分辨什么是硬塞的,什么是自然發生的。
萊爾丹那個下意識的動作,比FILA拍一百支廣告片都管用。
第三,邊界感拿捏得死死的。
耐克的伏擊營銷,有一條鐵律:絕不使用官方標識和商標。
你看萊爾丹那張照片,他們強調的是什么?
是運動員奪冠的瞬間,是“快到不需要許可”的態度,唯獨沒有奧運五環。
反觀2010年南非世界杯上的巴伐利亞啤酒,36名女球迷穿著橙色迷你裙入場,雖然引爆了輿論,但被國際足聯以“保護官方贊助商”為由驅逐,還差點吃官司。
同樣是伏擊,有的成了經典,有的成了反面教材。
區別就在于,你是“借勢”,還是“侵權”。
萊爾丹那一拉,拉開的或許不只是一件運動服的拉鏈。
它撕開了體育營銷最殘酷也最迷人的一面:合同能買來曝光的位置,卻買不來大眾的真心;規則能約束外在的行為,卻約束不了情緒的真實流露。
FILA花了多少錢才把Logo印在荷蘭國家隊的隊服上?
沒人知道確切數字,但肯定是天價。
可那一秒鐘的意外,讓耐克分文未花,卻搶走了閉幕式前最大的話題度。
有人說這不公平。也有人說,這就是市場經濟。
國際奧委會一直在對抗伏擊營銷。
從倫敦奧運會的嚴苛立法,到里約奧運會的“Rule 40”修訂,再到場館周邊的“清潔區(Clean Zone)”,他們想盡辦法保護贊助商的利益。
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只要運動員還有選擇穿什么的權利,只要奪冠瞬間還有真情流露的可能,伏擊營銷就有生存的土壤。
2012年倫敦奧運會后,有調查機構問16-24歲的年輕人:你們記得哪些品牌和奧運有關?
前三名是麥當勞、可口可樂、阿迪達斯——都是官方贊助商。第四名是誰?耐克。
這意味著,年輕人一邊在嘴上說“反對伏擊營銷,支持官方贊助”,一邊在腦海里誠實地記住了那個沒花錢的品牌。
李寧點燃圣火的那一刻,耐特說“我支持耐克隊”的那一刻,劉翔摔倒時“偉大敢”刷屏的那一刻,萊爾丹拉開拉鏈的那一刻——這些瞬間的共同點是什么?
是它們都不是在向消費者喊話,而是在和消費者一起,見證同一個真實瞬間。
未來的營銷戰場上,真正的贏家或許不會是預算最多的那個,而是最能讀懂人心、最快做出反應的那個。
耐克用30年證明了一件事:花錢買的贊助,有時候真的不如“偷”來的真實。
因為真實這東西,多少錢都買不到。
我們等等看,下一次“刺啦”聲,會在哪里響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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