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靈外賣”一直是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的痛點,而現在,更嚴格的約束要來了!
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消息,《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將于6月1日正式實施。針對“幽靈外賣”的痛點,《規定》告誡外賣平臺,不能只收傭金、不擔責任;不能只管流量、不顧品質,必須實實在在擔起外賣食品安全“守門員”的主體責任。其中包括,外賣平臺至少每六個月核驗商家信息一次,只做外賣的商家在頁面顯著位置設置“無堂食”標簽等。
![]()
《規定》細化了外賣平臺對商戶資質審核、信息公示、過程管控、問題處置等全鏈條的管理責任,要求外賣平臺做到備案即擔責、上線即受管、經營即履責,切實將食品安全責任嵌入平臺運營的每一個環節、每一處流程、每一次決策。
《規定》針對“幽靈外賣”提出了舉措,要求外賣平臺應當對外賣商家進行實名登記,并通過實地核查等方式,對外賣商家的食品經營許可證等經營資質證書進行實質性審查,保證外賣商家經營資質證書載明的信息與實際情況相符,而非僅作形式審查。
外賣平臺應當至少每六個月對外賣商家登記的實際經營地址、經營資質等信息核驗更新一次,保證上述信息與實際情況相符。
![]()
《規定》還明確,專門從事外賣服務、不提供堂食的外賣商家必須在其主頁面顯著位置設置“無堂食”標識,且外賣平臺需將該標識同步展示在商家列表頁面,以便消費者結合自身對餐飲服務的需求與安全預期作出理性選擇。
同時,打破外賣平臺與監管部門之間的數據壁壘。《規定》要求外賣平臺將外賣商家的食品經營許可證等經營資質信息與省級市場監管部門掌握的數據進行核驗比對,核驗不符的不得為其提供平臺服務。,破除“信息孤島”,實現資質信息“一源核驗、雙向校準、實時反饋”,切實阻斷虛假、失效資質“帶病入網”的路徑。
另外,《規定》大幅提升平臺、商戶的違法違規處罰力度,罰款最高可達二十萬元。如平臺主要負責人故意違法、性質惡劣、造成嚴重后果的,還可按其上一年度收入,對個人處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