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四普專家組 編輯:馮曉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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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底,編者與幾位九江文史專家共同參與全國第四次文物普查(簡稱“四普”)潯陽區范圍內的部分工作,主要負責現場分析以及相關史料的收集與整理。該項工作已持續近一年,目前仍有部分補充類別在調查之中。
2025年11月,專家組又承擔了大中路歷史文化街區內已列入文物保護范圍的部分建筑情況簡介撰寫工作。其中既包括“四普”中的新發現,也包括前三次文物普查中已公布的文保項目。
本文即為上述兩項工作的調查記錄與整理成果。需要說明的是,文中涉及的部分遺存尚未申報文物認定;已申報項目亦尚未獲得正式批復。
本文由潯陽區第四次文物普查專家組成員撰寫,原載于2025年版《潯陽街巷》,經九江市潯陽區政協文史委員會授權刊發。
因全文篇幅較長,現分為系列連續發布。
原地委附屬辦公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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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地委附屬辦公樓,處于塔嶺南路和庾亮南路交匯處的修道院東側,為一棟二層的磚混結構建筑,建于上世紀五、六十年代。二層磚混結構,雙坡頂,紅機瓦,清水紅磚墻。上下兩層建有磚柱內廊,木置門窗,兩側山墻上開有通氣小方窗。建筑占地面積 328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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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機構的增多,修道院大樓不敷所用,故在東側建了此樓作附屬辦公樓使用。這格局一直到 1979 年 11 月,整個地委機關遷往庾亮南路48 號。這棟附屬辦公樓完成歷史使命,不再辦公,現為宿舍樓供居住使用。但它卻是九江地委機關沿革變遷的經歷和見證者,是一棟歷史建筑。
行署大院東區 15 棟
建于上世紀五十年代,兩層,建筑面積 91 平方米,磚木結構。三角尖頂正面,兩坡頂,半拱形天窗,較有建筑特色。曾吸引了一些畫家對此棟建筑進行寫生作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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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房屋為市農業局所有,安排有單位住戶 4、5 家。因屬早期的建筑,房內并無衛生間、廚房安排,故在樓下后建了一排簡易的衛生間廚房。但東區 15 棟仍屬早期有特色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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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署大院中區 26 棟
行署大院中區 26 棟樓房,為 1954 年成立的九江專署中級人民法院舊址。該樓房建于上世紀五十年代初期,仿西式建筑,二層磚混結構,坡頂,紅機瓦,清水紅磚外墻,三開方窗,水泥腰帶及窗臺裝飾,山墻上端開有方、園小窗,總體呈現樸素大方的建筑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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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 年 5 月 17 日九江解放,同月成立的軍事管制委員會接管司法權。1950 年初成立九江市人民政府司法科,是設置基層人民法院的過渡審判機構。11 月成立九江市人民法院,同時撤銷司法科,法院院長由市長兼任。1953 年開始逐步健全組織機構,1954 年成立九江專署中級人民法院,院址即設在原九江專署大院南隅,現為行署大院中區 26 棟。
經過歷次變遷,現在的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已于 2007 年 7 月遷駐濂溪區廬山大道 69 號,其建筑堪為九江市的標志建筑。而在行署大院的這棟樓房成為我市人民司法起源和司法體系發展的重要見證,也是我市的歷史性建筑。
未完待續,本系列已發布的文章如下:
九江文史 | 文物調查手記——大中路(一)
九江文史 | 文物調查手記——大中路(二)
九江文史 | 文物調查手記——大中路(三)
九江文史 | 文物調查手記——大中路(四)
九江文史 | 文物調查手記——能仁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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