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下旬,美國高層通過公開行動把注意力集中到香港一名在押人士的案件上。
此時距離特朗普計劃的北京之行僅有不到兩個月,訪華日期定在3月31日至4月2日,雙方高層將討論貿易平衡等多項議題。這種時間安排讓外界注意到外交表態與香港司法進程的節點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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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6日,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就黎智英涉及的科技園租賃欺詐案給出最終裁決。
上訴庭三名法官以首席法官潘兆初為首,準許上訴,撤銷黎智英以及同案被告黃偉強的定罪和刑罰。
黎智英原本在2022年因該案被判5年9個月監禁,現在這一部分完全取消。法庭沒有要求黎智英出庭,他當時仍在服其他刑期。
1998年,蘋果印刷有限公司當時與香港科技園公司簽訂合同,租用將軍澳工業邨一棟大樓,明確規定場所僅用于出版和印刷業務,除非獲得書面批準,否則不得讓第三方入駐。
合同持續執行期間,黎智英名下的力高顧問有限公司長期占用部分空間,用于處理家族私人事務,這一情況延續了超過20年,卻沒有向業主通報更新用途。
2022年10月25日,區域法院審理此案后認定存在欺詐行為。
法院據此判處黎智英5年9個月監禁,同時罰款200萬港元,并禁止他8年內擔任公司董事等職務。黃偉強作為行政總監也被判1年9個月。
上訴庭在2025年1月開庭復核后,到2026年2月26日宣判時,采取了不同的法律分析路徑。法官們指出,普通法原則下,合同一方通常沒有主動披露自己違約行為的義務。
法庭強調,檢方未能證明黎智英等人作出了虛假陳述來誘使業主不采取行動,因此不構成刑事欺詐的犯罪要素。
這種處理方式體現了香港法院在審理類似公私資源使用案件時,對證據標準的細化推進。
租賃合同本質上是商業協議,雙方基于各自利益簽訂,并非特殊信任關系導致披露義務。
裁決結果直接影響黎智英的整體服刑安排。
他在2026年2月9日因國家安全相關罪行被判20年監禁,其中2年原本與欺詐案同期執行。現在欺詐刑期撤銷后,國家安全刑期的計算起點提前,實際服刑時間相應縮短。
根據公開資料推算,最快可能在2040年左右出獄,那時他將92歲。
香港政府發言人在2月26日當天回應,表示律政司會仔細研究上訴庭的判案書,考慮是否提出進一步上訴。
政府同時指出,雖然刑事定罪不成立,但黎智英使用公共資源處理私人事務的客觀事實沒有改變。
科技園作為公共機構提供的優惠租賃條件,本應用于促進工業發展,卻被用于其他目的,這一情況持續多年。
美國方面的表態則集中在特朗普訪華前夕形成高潮。
特朗普在過去競選和執政期間多次公開提到會推動此事,家庭成員也通過各種渠道表達希望在北京會晤中提及。訪華行程的準備階段,這些公開舉動讓案件成為雙方協商背景下的關注點。
如今,律政司的研究工作剛剛啟動,尚未公布是否上訴的決定。
黎智英繼續在獄中服國家安全罪行的刑期,該案與租賃欺詐案始終保持獨立處理。香港法院的公開透明審理過程,為外界提供了觀察本地法律運作的具體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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