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娘這幾天心里一直堵得慌,本來是高高興興的一件事——兒子快結婚了,她想著給未來兒媳婦備件像樣的見面禮,就拉著老伴去金店,用自己的舊首飾貼錢換了個亮閃閃的新手鐲。
回到家,老兩口看了又看,卻嘀咕起來:“年輕人眼光新,這花樣會不會太老氣了?”思來想去一整夜,第二天一早,王大娘就揣著鐲子回了金店,想商量著退了或者換個樣式。
沒想到這一去,竟生出了一肚子氣,店員接過手鐲轉身進了里間,過了好一會兒出來說:“大娘,這鐲子上有好幾道劃痕,要退的話得扣2000塊錢維修費。”
王大娘一聽就急了:“我拿回家連戴都沒戴,就用軟布包著,哪來的劃痕?你給我看清楚了!”讓她無法接受的是,查驗過程并未當面進行,所謂“損傷”是手鐲離手后才被告知。
一來二去,吵了起來,更讓王大娘憋屈的是,爭執中維修費竟然又從2000元“變成了”400元。“這價錢怎么隨你們嘴皮子一碰就變?”她堅決不同意,可等她回過神來,店方已經自作主張,在退款里直接把400元扣掉了。
“這不就是欺負人嗎?”王大娘氣得手直抖,東西離了手才說有問題,價錢隨口就變,不經同意就扣錢……她一輩子老實本分,沒跟人紅過幾次臉,這回真是生了氣,一咬牙把金店告上了法院。
案子到了民事庭庭長王建手里。她仔細看完材料,心里有了數:錢不多,事也不復雜,但很典型,商家查驗程序不透明,溝通簡單生硬傷了顧客的心,王大娘委屈,要的也是個明白和尊重,判決容易,但硬邦邦的一紙判決真能消了這股氣嗎?
王建覺得,這官司有調解的可能,她決定把兩邊請到一起,好好說說,調解那天,法官沒急著說誰對誰錯,她先讓王大娘慢慢講,老人家說到委屈處,眼淚直在眼眶里打轉:“我就是想給孩子們買個可心的東西,怎么就這么難……”金店負責人呢,則反復強調“我們也是按流程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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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雙方都說完了,法官才開口,她先對王大娘說:“大姐,您這份心情我們都明白,給孩子精心挑禮物出了這事,換誰都窩火。”這話一說,王大娘臉色緩了緩。
接著,她轉向金店負責人,話里帶著理:“咱們換位想想,要是您自家人買了東西,沒離店多久回來退,店家沒當面檢查,回頭就說東西壞了要扣錢,您覺得這合適嗎?”看對方若有所思,她繼續點明:“查驗商品得讓顧客在場,認定損壞得顧客確認,扣什么錢、扣多少,更得提前說清楚、得到同意,咱們做生意,誠信是根本,‘離柜告知’、‘單方扣款’,這些做法不僅傷了顧客心,也碰了法律紅線。”
法官語氣平和但句句都在理上,既說人情也講法規,兩個多小時的調解,不像開庭,倒像是一次坦誠的溝通,法官在中間牽著線,讓兩邊都把情緒放下了,心思回到了事情本身。
終于,金店負責人站了起來,朝王大娘誠懇地說:“大娘,這次確實是我們工作沒做好。查驗沒當您面,溝通也太急躁,讓您生了這么大氣,對不住。”她當場表示,那400元維修費由店里承擔,馬上退還,并再三道歉。
王大娘看著退到手里的錢,心里的結解開了,她長長舒了口氣點了點頭:“算了,說開了就好。”一場官司,就這樣在法官耐心細致的調解下,最終化干戈為玉帛,王大娘撤了訴。
案子結了,但留給人的思考沒結束。做生意,“誠信”二字不是掛在墻上的,是體現在每一次對待顧客的細節里。而處理糾紛,有時除了判個是非,更需要一份設身處地的理解和一場推心置腹的溝通。畢竟,法律是冷的,但人和人之間,需要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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