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月28日)
中共黃石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發布公告
2026年
黃石市市直(城區)國有企事業單位
計劃引進人才128名
報名時間為3月2日9:00至3月6日17:00
黃石市市直(城區)國有企事業單位
2026年人才引進公告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助力“建設增長極、打造中心城、合力建支點”,黃石市市直(城區)國有企事業單位2026年計劃引進人才12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或技能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能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非2026屆畢業生;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察、司法機關立案審查調查的人員;
4.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并正在處分期內的人員;
5.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6.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尚未解除懲戒的;
8.黃石市內(含縣、市、區)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已有正式編制的人員(不含垂管單位);
9.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考(聘)中被認定為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聘)紀律行為,尚在禁止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10.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11.報名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二、報考資格條件
(一)本次人才引進的具體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黃石市市直(城區)國有企事業單位2026年人才引進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報考人員須以獲得的最高學歷學位報考(不含委培、定向、專升本、獨立學院、畢業后申請第二學位的畢業生和在職研究生),并符合下列任一資格條件:
1.具有國內普通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
2.具有國(境)外QS2026年排名前100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
3.具有國內部分重點高校(詳見附件2)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學位。
(三)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大學本科生年齡不滿25周歲(2001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不滿30周歲(1996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不滿35周歲(1991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崗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報名人員為2026年應屆畢業生的,大學本科生應在2026年7月31日前獲得畢業證和相應學位,碩士及博士研究生應在2026年12月31日前獲得畢業證和相應學位。國(境)外高校畢業生應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按國內相同或相近專業報名。
三、崗位待遇
詳見《黃石市人才引進政策待遇》(附件3)
四、報名
(一)報名渠道
本次人才引進考試的注冊、報名、查詢和準考證打印等,均通過黃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黃石人事考試專欄(http://rsj.huangshi.gov.cn/rsksy/)進行。報考人員進入黃石人事考試報名系統(https://ksbm.hsrsksy.com.cn/),打開此鏈接先進行注冊,再進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號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信息必須一致。
報考人員在報考時須認真閱讀并填寫《誠信承諾書》,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在“證件資料”一項中上傳身份證、畢業證、資格證等材料(上傳格式為JPG、PDF、PNG)。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不符合條件的,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
網上報名技術操作有疑問需咨詢的,請與黃石市人事考試院聯系,咨詢電話:0714-6525286。
咨詢報名資格、條件是否符合崗位要求的,請與各招聘單位聯系,咨詢電話詳見《崗位表》。
(二)時間安排
1.報名:2026年3月2日9:00至3月6日17:00,報考人員選報崗位,填寫報考信息,接受用人單位資格審查。每人限報1個崗位。2026年3月2日9:00至3月5日17:00,報考人員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查看報名數據,供報名參考。3月6日17:00,報名窗口準時關閉。3月6日17:00后,審查狀態為“不合格”的報考人員,將無法修改、提交個人信息。因此,請盡量將報名、補充資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臨近窗口關閉時操作,避免報名失敗。
2.資格審查:2026年3月2日9:00至3月9日17:00,用人單位網上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可同步查詢審查結果。
3.崗位調整和改報: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崗位,需要取消、核減或降低開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用人單位提出調整申請,經主管部門核準后,向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報告,并通過黃石人事考試專欄公布調整情況。已報名但崗位取消的報考人員,接到用人單位通知后,可于3月11日9:00—3月11日17:00改報其他崗位。期間相關報考人員因條件不符未成功改報其他崗位,以及無法正常聯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權利。
4.打印準考證:2026年3月19日9:00至3月21日9:00,報名成功人員自行登錄黃石人事考試報名系統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
本次人才引進考試中,黃石市城發集團(黃石市第二醫院除外)、黃石市國有資本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企業崗位,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自行組織考試。博士研究生報考本次引進的非博士研究生定向崗位,經用人單位面試合格后直接進入考察環節,且該類人員不占用本次招聘計劃名額。
(一)筆試
1.筆試時間、科目及地點
(1)時間:2026年3月21日(星期六)上午
(2)科目:08:30—10: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綜合應用能力
(3)地點:詳見準考證。
2.筆試類別
針對不同崗位特點,按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醫療衛生類(E類)五個類別設考。其中中小學教師類分為小學教師崗位(D1)和中學教師崗位(D2)兩個子類。
3.開考比例
為實現競爭擇優,原則上按崗位計劃數和報名人數不低于《崗位表》規定的面試入圍比例開考。涉及降低開考比例的,按有關規定和程序降低后的比例執行。
4.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在筆試后15個工作日內通過黃石人事考試專欄發布,考生可查詢本人成績。筆試閱卷結束后,根據題本難易程度、考生成績分布等情況,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按筆試類別設置最低合格控制線,并通過黃石人事考試專欄發布。考生筆試卷面成績低于最低合格控制線的、或在筆試中缺考任一科目、或任一科目成績為零分、或任一科目考試被記錄違紀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二)面試
1.面試重點測評應試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內容,測試應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及綜合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一般采取結構化面試、說課試講等形式進行。
2.各用人單位根據《崗位表》中規定的面試入圍比例,按考生報考崗位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入圍人選。面試入圍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由用人單位提出取消、核減或保留的調整申請,經主管部門核準后,向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報告,通過黃石人事考試專欄公布調整情況。
3.面試前在黃石人事考試專欄發布資格復審公告,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對擬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面試入圍人員須攜帶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參加面試資格復審。黃石市以外在職在編人員報考的,須經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復審階段提供單位同意報名的書面證明材料。面試入圍人員不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面試。面試人選出現缺額的崗位,按該崗位筆試成績(筆試卷面成績不低于最低合格控制線)依次遞補。資格復審時間、地點由各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負責通知。
4.面試前在黃石人事考試專欄發布面試公告,面試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以面試公告為準。
5.面試公告發布后,在距面試日5天內,因考生棄權等因素造成入圍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不再遞補。面試所有崗位均設置最低合格控制線,最低合格控制線為70分。低于最低合格控制線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六、考試成績計算
(一)成績權重。筆試、面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成績后,分別按50%和50%的權重計入總成績。按照有關規定直接進行面試的,不計權重。
(二)計分方法。《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卷面滿分均為150分,共計300分;面試滿分為100分。考生筆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試得分即為面試成績。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直接進行面試的,面試成績即為考生總成績。
七、考察、體檢
(一)按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依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進入考察、體檢人選。
(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負責,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對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再次復審。
(三)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體檢結果以體檢機構出具的正式體檢結論為準。需要進行復檢的,復檢機構在具有資質的體檢機構中隨機確定,復檢只能進行一次。
(四)考生自愿放棄、考察或體檢不合格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崗位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考察或體檢人員。
八、公示及備案
(一)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考察結果由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經黃石市委黨建人才辦審定后,在黃石人事考試專欄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或雖有異議但經調查不影響聘用的,由主管部門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審核備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備案。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備案,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備案。
九、聘用
(一)經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審核備案后,用人單位及時通知新聘人員報到,與其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且計入聘期,實行崗位管理,執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員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內無正當理由沒有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并不得再參加黃石市各類招錄聘考試。用人單位可根據需要按總成績排名遞補人員,按上述程序重新辦理相關事宜和手續。
十、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規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本公告有關政策口徑由黃石市委黨建人才辦負責解釋。《崗位表》中所列內容,由用人單位負責解釋。
附件:1.黃石市市直(城區)國有企事業單位2026年人才引進崗位表
2.黃石市市直(城區)國有企事業單位2026年人才引進重點高校
3.黃石市人才引進政策待遇
中共黃石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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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黃石人事考試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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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 / 馮國棟 責編 / 肖姿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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