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谷愛凌的輿論風波,美國田納西州共和黨眾議員安迪-奧格爾斯(Andy Ogles)推動一項法案(《奧林匹克法案》),要求對美國公民和合法永久居民代表“受關注的外國實體”參加重大全球賽事所獲得的比賽收入和贊助征收100%的聯邦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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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愛凌是出生于美國的自由式滑雪運動員,為中國代表團總共在冬奧會贏得了3塊金牌和3塊銀牌。
該提案全稱為《正式限制個人在體育相關領域獲取年度收益法案》,簡稱為“奧林匹克法案”。眾議員奧格爾斯接受采訪揚言:“任何與外國對手合作的美國人,不僅背叛了我們的國家,還必須被剝奪由此獲得的一切利益。這就是我要確保美國國稅局沒收谷愛凌這類運動員每一分收入的原因。”
奧格爾斯此前曾在社交平臺X上發文,暗示可能會對谷愛凌這類運動員采取后續措施。他發文稱:“谷愛凌是出生在美國的滑雪運動員,卻在為中國效力。背叛美國、支持我們對手的人,必須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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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法案將設立一項新的聯邦稅,對美國公民及合法永久居民的特定收入,按100%稅率征收。征稅對象是:代表“受關注外國實體”參加重大國際賽事所獲得的相關收入。所謂受關注外國實體目前包括:中國、俄羅斯、朝鮮和伊朗。該法案主要針對兩類收入:第一類是參賽相關收入;第二類是贊助費。
奧格爾斯的草案中將為美國公民和綠卡持有者創建一項新的聯邦稅款,稅率設定為100%,針對那些在全球主要賽事中代表“關注中的外國實體”國家參賽的運動員。根據草案引用的法律條款,涉及的國家包括了中國、俄羅斯、伊朗和朝鮮。
奧格爾斯表示,任何與敵對勢力合作的美國人,必須被剝奪由此獲得的一切好處,“確保美國國稅局沒收谷愛凌這樣的運動員所賺到的每一分錢。”
按照提案內容,征稅范圍不只是比賽獲得的獎金,還包括因為參賽獲得的商業贊助、代言收入等所有相關收益。
舉個簡單的例子,谷愛凌在冬奧會上獲得獎牌的獎金,以及因為參賽合作的品牌贊助,只要是和代表中國參賽相關的收入,都會被美國政府全部收走。
正常的個人所得稅,是公民按照收入比例繳納一定金額,用于國家公共事業,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會對特定人群征收100%的個稅,這樣的稅率已經不是稅收,而是直接沒收合法財產。
美國的法律體系比較特殊,美國采用出生地原則認定公民身份,并且不會主動撤銷公民身份,即便谷愛凌已經加入中國國籍,美國國內法依舊將其視為美國公民。
同時美國執行全球征稅制度,只要被美國認定為公民或稅務居民,無論居住在哪個國家,無論收入來自哪里,都需要向美國申報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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