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近年來在韓居留的外國人數量激增,外國租客拖欠房租后悄然出國失聯的“租霸”案例也日益頻發,令眾多韓國房東蒙受經濟損失卻投訴無門,處境尷尬。
根據韓國法務部出入境統計,外國留學生人數從2021年的16.3萬余人猛增至去年的30.8萬余人,四年間翻了近一番。同期,在韓居留的外國人總數也增長了42.2%,達到了278萬余人。隨之而來的是租房居住的外國人數量快速上升,去年全國外國租客已達9.8萬余人,相較于四年前增加了近三倍。
人數的增加也帶來了租賃糾紛的增長。許多以留學或就業為目的長期居留的外國人,趁著放假或休假出國后,因退學、換工作等各種原因就此銷聲匿跡,留下拖欠的房租和一屋子的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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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忠清南道牙山市經營單間房租賃業務的姜某(68歲)無奈地展示著電腦里專門記錄外國租客出入境日程的備忘錄。過去兩年里,他已經遭遇了三名拖欠月租后突然出國失聯的租客。他訴苦道:“保證金本來就不高,人一跑掉月租就收不回來了,房東只能自認倒霉。留下的行李既不能隨便扔,就算要清理,又全是費用和力氣活。”
首爾冠岳區的另一位房東A某同樣在為一位拖欠了一年多房租后失聯的中國租客發愁。他發現租客只留下了行李和小型轎車,人卻早已不知去向。更讓他感到無助的是,這種情況很難尋求警方幫助。因為未支付房租通常被視為單純的民事糾紛,不構成犯罪,警方難以立案調查。他曾為此求助區政府和警局,但得到的回復都是“與租客的糾紛請通過法院解決”,最終只能兩手空空地回來。
即便想單方面解除租賃合同,房東們也面臨法律障礙。根據韓國的《住宅租賃保護法》,即使租客潛逃,只要其本人未明確表達解約意向,合同在法律上依然有效。因此,房東不能隨意處理租客留下的物品,否則一旦租客回國,可能面臨賠償要求。同時,房東也無法輕易將房子租給他人,陷入進退兩難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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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消極等待合同自然到期,同樣存在風險。現行法律規定,若在合同期滿2個月前,房東未向租客傳達拒絕續約的意向,合同將被視為自動續期。法律專家建議,房東必須留下已表明拒絕續約的證據,如向租客發送內容證明,并向法院申請公告送達,以避免合同無限期延長。對于租客遺留的物品,即使是易腐爛的,也最好拍照留證后再行處理,以防后續法律糾紛。
一位在地方經營了30年寄宿和租賃業務的房東對此深有感觸:“接觸過外國留學生后,確實能感受到彼此的租賃文化差異巨大。”
隨著外國租客群體的持續擴大,如何有效解決這類跨國租賃糾紛,正成為韓國社會一個不容忽視的現實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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