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正式施行。當日,一起涉外海事臨時仲裁案件在海南文昌作出裁決。該案涉及某外籍超大型油船與某中國籍小型船舶的碰撞損害賠償糾紛,由海南海事局與海南省仲裁協會聯合推動化解,系我國首例依據新修訂仲裁法第八十二條有關規定開展的涉外海事糾紛臨時仲裁,標志著自貿港海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與新仲裁法無縫銜接,為國際海事糾紛高效解決提供了“海南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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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案件源于一起海上擦碰事故。事故處置過程中,海南海事局充分發揮水上“一站式”解紛機制優勢,依托專業技術能力快速完成事故調查、責任認定,固定船舶航行軌跡、碰撞現場等關鍵證據,清晰界定雙方責任邊界,為仲裁庭精準裁決奠定堅實事實基礎。同時,海南海事局主動引導雙方當事人了解海南自貿港臨時仲裁靈活高效、跨境可執行的制度優勢,促成雙方自愿選擇以海南自貿港臨時仲裁方式解決糾紛,彰顯“行政+仲裁”協同解紛的高效便捷。
海南省仲裁協會全程為本案提供專業保障,針對本案涉外海事糾紛特點,精準提供《海南自由貿易港臨時仲裁規則》適用指引,推薦兼具海事專業背景與國際仲裁經驗的仲裁員組成獨任仲裁庭,并提供標準化庭審場地與專業仲裁秘書服務,簡化流程、優化銜接。該案于3月1日當天上午正式進入臨時仲裁程序,當天下午即作出裁決,用時僅1天,較傳統訴訟周期大幅縮短,最大限度降低了當事人維權成本,保障了雙方當事人的正常營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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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仲裁協會會長劉道俊表示:“本案是新仲裁法生效后自貿港海事仲裁實踐的標志性成果,既依托水上‘一站式’解紛機制,高效化解了涉外海事糾紛,又充分展現了臨時仲裁靈活便捷、專業權威的制度優勢。未來,協會將持續深化與自貿港海事部門的協作,進一步推動自貿港海事臨時仲裁與調解、訴訟等解紛手段的無縫銜接,完善海事仲裁專項規則,壯大復合型人才隊伍,努力將海南打造成為國際海事糾紛解決的‘優選地’,為加速構建與自貿港相適配的現代化航運體系和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持續貢獻仲裁力量。”
(中國日報社海南記者站 編輯:陳博文)
來源:中國日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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