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初期,由于劉青山、張子善案可怕的貪腐行為,中央意識到有些干部意識出現松動,覺得自己“打天下”有功開始想要享受了,這是極其危險的信號。
為將這股風氣扼殺在萌芽中,“三反五反”運動隨即爆發,軍隊和地方上都受到影響。有很多不法之事在運動中被查處,令人拍手稱快。但也有些事情引起了一定的爭議。
比如軍隊中的華東空軍政委王集成、蘇北軍區司令員張震東、空3軍政委李中權、上海防空司令部副司令員王智濤等就被當成“老虎”來打。而從軍隊轉業的老紅軍陳復生就更慘了,因被秘書舉報,最終判刑入獄。
在他的事情被捅到公安部部長羅瑞卿處時,羅把他叫到身邊,恨鐵不成鋼地說:你怎么舊病復發呢?陳復生感覺非常冤枉,直接頂撞道:羅部長,你怎么也不調查一下,一個部長怎么可以隨便表態!
只是,后來的一系列事情撲朔迷離,最終陳復生被判刑5年、緩刑2年,黨籍還被開除。而這,已經不是他第一次坐牢及被開除黨籍了。
![]()
一、保衛戰線的老紅軍
陳復生原名陳湖生,1911年出生于江西泰和,1929年參加紅軍。因為他為人機靈、做事細心,1931年被挑選進入紅三軍團保衛局偵察科科長。
他在敵情偵察、鋤奸反特這些方面干得很出色,得到了上級的信賴,1935年又調任紅5師特派員。這個“特派員”雖然不是軍政首長,但代表著上級的意志。
據陳復生在回憶錄《九死復生:一位百歲老紅軍的口述史》中所述,當時他出行都有一個警衛班,掌握著生殺大權,曾處決過潛伏在隊伍中的特務,以及一個想要臨陣脫逃的師參謀長。
在長征中,由于條件艱苦,開小差、意志動搖的情況越來越多,他們這些負責保衛工作的人權力變得更大。
并且在長征中,羅瑞卿調到紅三軍團擔任政治部主任,這位出身保衛戰線的高級干部,對陳復生格外看重。建國后陳復生從軍隊調到公安部,就是羅瑞卿點的名。
![]()
當然,這些都是后話。待抵達陜北,陳復生擔任過紅一方面軍保衛局偵察科科長、西北保衛局紅軍工作部部長。
由于他性子很直,工作中得罪了一些同志,中央紅軍政治部主任楊尚昆見此,出于關心就對他說:“你跟我一起去軍隊前線的保衛部工作吧,再這樣下去你遲早會捅婁子的。”陳復生就轉而調任為前方保衛部部長。
2年之后,西北保衛局重新改組,陳復生就回到新改組的陜甘寧保安處,擔任偵查部長職務,協助保安處處長周興偵破潛伏在陜甘寧邊區的一些重大敵特活動。
可是,他回到后方以后,真的如楊尚昆所說,捅下了大“婁子”。
![]()
二、抗戰坐了近7年牢
本文開頭有講過,羅瑞卿批評陳復生“舊病復發”,這個“舊病”指的是抗戰時期陳復生被法院判過刑,罪名是“販賣大煙,對抗領導”。但事情的經過究竟如何,就有兩個版本。
一個是說陳復生在抗大學習期間,保衛處的負責人以此維持運轉,擅自批準了特別費用,到三邊等地買煙土販賣。
等他回到保衛處,這種情況仍有發生,后來上級追查,認為他要負責任,但他不服,所以就被法院認定“販賣大煙,對抗領導”而判刑。另一種說法是他回憶錄所述,主要原因是得罪了康生。
陳復生說,1938年3月,陜北公學來了三名可疑的新學員,一男兩女。經過審問套出來對方的身份,兩個女的不是特別緊要,但男的叫張醒,是托派山西分委書記、晉軍高級軍官、特務。
麻煩的事在于,張醒供述時提及,時任中央社會部長的康生也曾加入過托派,并且跟張慕陶保持著聯系。這個消息太過勁爆,陳復生向上級匯報后,沒想到被泄露了,隨即那三人全部沒了音訊,他也遭到康生的報復。
![]()
1938年7月,康生來到保衛處,指責陳復生犯有三大錯誤:經常不服從上級,想要調離;在工作之余常有打麻將行為;販賣鴉片。然后硬是扣上“反革命、反黨”的帽子。
陳復生本就是火爆的性子,站起來給了對方一巴掌,還大罵:反革命?你說誰是反革命?這種做法結果可想而知,很快他就被逮捕。
一開始康生是想判處他死刑,不過陳復生在保衛處有很多熟人,當時的妻子薛玉蘭也在保衛處,借著探監的機會,他寫了三封信給原來的三位老首長彭德懷、滕代遠和羅瑞卿。
經老首長干預,死罪才被免去,但坐牢還是沒能逃過。按照延安的法規,有期徒刑最高刑期是5年,超過5年的就是死刑,所以康生將陳復生送到清涼高等法院寄押。
寄押的意思是,人還是保安的人,需要高等法院代為看押,但高等法院無權過問陳的案子。這樣就不受時間限制。
![]()
1944年6月4日,在陳被捕6年11個月之后,高等法院長雷經天同志終于找陳談話,陳基本上獲得了自由。
出獄以后,陳就在看守所幫助工作一年多。但危機并未解除,無奈之下,他只好想了一個辦法:向高等法院要求判刑!
因為判刑后他就不是保安處的人了,出獄后由邊區政府重新安排工作。在他的請求下,高等法院以“販賣大煙,對抗領導”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5年。因為他實際坐牢的時間早已超過了5年,這次判刑更像是“贖身”。
1945年6月,他拿著邊區政府的介紹信來到總政治部辦理回部隊的手續。同時將原本“陳湖生”的名字改為“陳復生”。
當然,這些都是他《九死復生:一位百歲老紅軍的口述史》里所述,具體如何不得而知。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確實背負了罪名,所以羅瑞卿才說他“舊病復發”。
三、被秘書舉報,態度存在問題
解放戰爭時期,陳復生被調到了前線,歷任保衛處偵查科長、察哈爾軍區供給部副政委等職。1949年10月,他接到了兩份調令,一是察北軍分區政委兼騎3師政委,另一是羅瑞卿點名他到公安部。
本來他更希望留在軍隊,但羅瑞卿當初對他有恩,如此青睞,不便拒絕。于是陳復生轉而擔任一局副局長,后任全國勞改處處長。前面說過,他性格是非常火爆的,秘書感覺受不了,就在“三反五反”時舉報他貪污。
很多時候,越是親近的人,造成的影響會越大。羅瑞卿就把陳復生叫到身邊批評,陳復生不服,頂撞了一句,隨后被關在機關的一間平房里隔離審查,要求寫交待材料。
此時如果他愿意服個軟,結局可能都不一樣,但陳復生認為自己貪污過,沒做錯,就每天吃了睡睡了吃,一個字沒寫。
結果就如陳復生自己所說:“我太糊涂了,判斷太錯誤了!這一盲目樂觀的態度給我帶來了“態度不老實”的罪名。于是對我的審查也升了級。”
![]()
這個案子持續了幾個月,最終在1952年7月16日,公安部臨時法庭宣布陳復生貪污了1700萬元(舊人民幣),判處五年徒刑緩刑兩年。
對此,陳復生的回憶是“會上的具體情景我已記不得了,倒不是因為年代久遠,而是當時就不清楚,我的腦子已成了一片空白。我只記得宣判時說我態度不老實”。
他承認自己在政策方面存在疏忽,有過多吃多占的現象,但最多也就是接受副處長用公款買的東西,絕沒有貪污這么大的數字。奈何他的說法沒起到作用,結局還是入獄。
1955年,陳復生重獲自由后,被定為行政18級。按照他解放前的職務,屬于師級,就是轉入地方,也應該是行政10級,這個影響太大了。
![]()
為了遠離紛擾,陳復生選擇去青海工作。一個老資格,在土地革命時期擔任過師特派員,解放戰爭時擔任軍區后勤部代政委等職,卻在自己的革命履歷中,兩次入獄,而且不是敵人監獄,也是令人唏噓。
至于他的事件到底如何,目前也已很難說清了,哎...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