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北京楹庭律所韓佳峰律師、張靜麗律師代理的一起侵害經營秘密糾紛案件(律師代理本案的二審訴訟),涉案糾紛歷時三年時間,歷經十余次開庭審理,終于迎來了勝利的曙光。這起案件的勝訴,充分展現了韓佳峰律師和張靜麗律師在知識產權及商業秘密保護領域的專業實力和堅韌不拔的執業精神。
【案情回顧】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侵害經營秘密糾紛案件。我方律師代理本案的被告一方。原告方在訴訟過程中采取了多次策略性調整,包括在一審中主動撤訴(為提高審級,將案涉金額提升至一審中院審理范圍),時隔一年后又重新起訴,這使得整個訴訟過程變得異常復雜和持久。
經過二審高院的細致審理,本案最終得以改判,為當事人贏得了寶貴的勝訴結果。法官深入研究了原告主張的"客戶管理系統",從技術層面和法律層面進行了全面分析,作出了公正的判決。
【主辦律師】
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 韓佳峰律師、張靜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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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佳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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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靜麗律師
【爭議焦點】
在二審程序中,楹庭律師團隊韓佳峰律師和張靜麗律師精心準備,提出以下論點:
1. 關于商業秘密構成要件的論述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規定,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具有商業價值并經權利人采取相應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商業信息。
我方律師在上訴狀中明確指出:原告未能充分證明其主張的"客戶管理系統"具備商業秘密的法定構成要件;相關信息并非"不為公眾所知悉";原告未采取充分的保密措施。
2. 關于侵權行為認定的質疑
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原告應承擔舉證責任,證明:其擁有合法的商業秘密權利;被告實施了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其因此遭受損失。楹庭律師在上訴狀中詳細闡述了被告并未實施任何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所有業務往來均系正當商業活動。
3. 關于損害賠償計算的異議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七條規定,因不正當競爭行為受到損害的經營者的賠償數額,按照其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
我方在上訴狀中針對原告提出的高額賠償請求提出質疑:原告提交的審計報告存在虛假成分;原告為了獲得更高賠償故意制作與稅務申報不符的財務報表;應采用客觀真實的行業利潤率標準。
【辦案策略】
本案的主辦律師韓佳峰律師和張靜麗律師,代理的是被告一方。兩位律師的代理策略主要是通過深度研究對方主張的客戶管理系統,從頭到尾進行了全面的技術和法律層面分析。準確把握商業秘密的構成要件,有力地駁斥了原告方的侵權指控。在賠償金額確定環節,通過深度檢索上市公司經營報表,尋找可靠的行業利潤率數據。
向法院申請調查令,要求法院從稅務部門調取原告真實的稅務審計報告,揭露其財務造假行為。找到了一家新三板上市的相關行業公司財報,作為更貼近實際的參考依據。在庭審中精準回應原告方的各項指控,有效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案件意義】
這起歷時三年的案件充分說明:商業秘密糾紛的復雜性和專業性極高,需要專業的律師團隊進行深度研究和精準論證。在賠償金額爭議中,律師團隊運用專業手段核實真實財務狀況的重要性。庭審中律師的專業表現和策略運用對案件結果具有決定性影響。通過對案件事實和法律適用的精準把握,可以有效防范惡意訴訟和不當維權。
【律師點評】
韓佳峰律師表示:"正是因為原告的策略變化,使得二審在高院進行,法官能夠更仔細地研究對方主張的經營秘密內容,這對我們的辯護非常有利。最終,法官深入研究了對方的客戶管理系統,做出了公正的判決。"
張靜麗律師補充道:"我們在庭審中提出的審計報告對比,特別是通過法院調取的真實稅務報表,有效地限制了賠償金額的不合理擴大,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這種做法提醒我們,在商業秘密案件中,財務數據的真實性往往成為關鍵爭議點。"
【結語】
這起勝訴案例再次彰顯了楹庭律師團隊在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保護領域的專業實力,為今后處理類似案件積累了寶貴經驗。對于企業而言,本案也具有重要的啟示意義:合理界定自身商業秘密范圍,避免濫用權利;完善內部保密制度,確保符合法律規定的保護措施;面對不當指控時,應尋求專業法律服務進行有效抗辯;在商業活動中始終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案件的成功代理不僅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為規范市場秩序、促進公平競爭提供了典型案例。
附本案判決書(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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