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云鑫 邵景楷
日本自民黨安全保障調查會2月底通過了旨在擴大防衛裝備品出口范圍的建議草案。草案提出,廢除此前將裝備品出口限定在救援和運輸用途的“5類標準”,原則上允許出口戰斗機、護衛艦等具有殺傷能力的武器。據日媒報道,這份草案預計3月初提交給政府,今年春季就可能生效。
這并非日本首次放寬武器出口限制。早在2014年,安倍晉三內閣就將“武器出口三原則”修改為“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同時將之前近50年間的出口審批機制由“原則禁止,例外審批”調整為“原則允許,例外禁止”。此后,岸田文雄內閣于2023年對“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作出修改,允許向獲得生產許可的授權國出口武器。如今,隨著高市早苗政府新的操弄,“不向沖突當事國出口武器”的最后紅線也將被廢除。
日本再次尋求大幅放寬武器出口限制,背后存在國際與國內層面的多重考量。在國際層面,美國雖然口頭上提供安全承諾,但日本戰略界和政策界多有懷疑。為此,日本近年來加快實施“準同盟”戰略,試圖通過簽署防務協議和加強武器出口等來強化與菲律賓、澳大利亞等國家的軍事綁定,尋找美國之外的潛在“替代選項”。在國內層面,日本右翼勢力一直鼓噪,稱“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限制了日本防衛產業發展。2024年日本主要軍工關聯企業總銷售額增長40%,達到133億美元,但日本國內右翼輿論仍在抱怨與國際主要軍工企業相比“相去甚遠”。以強化本國防衛產業體系為借口推動放寬武器出口限制,實際上將方便日本推動自身“再軍事化”進程。
在俄烏沖突延宕過程中,日本跟隨美歐向烏克蘭提供非殺傷性軍援,自認為已經逐步探明國際社會底線,認為當前國際格局演變為其徹底解禁武器出口限制提供了“機會窗口”。但事實上,日本過去的對外侵略歷史使其軍事安全動向一直備受亞洲鄰國和國際社會關注,日本背離自身和平主義國際承諾的任何言行都會引起地區乃至整個世界的警惕。
首先,日本放寬武器出口限制違背“專守防衛”原則。過去日本政府將“不出口殺傷性武器”視為堅守和平主義、踐行“專守防衛”的具體實踐,安倍以及岸田內閣進行修改,尚且保留“5類標準”以及不出口殺傷性武器的限制。此次高市政府推動“破例允許”向沖突當事國出口殺傷性武器,則直接突破“限于自衛目的的必要最小限度”這一底線,明顯違背“專守防衛”原則。
其次,日本放寬武器出口限制阻礙相關地緣沖突的和平解決進程。例如,俄烏沖突爆發至今,日本已向烏克蘭提供了總計200億美元左右的援助。此前,日本對烏安全援助的物資限定為非殺傷性武器,但在高市政府推動的新版“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實施后,日本極有可能進一步與烏克蘭簽訂《防衛裝備與技術轉移協定》,將烏克蘭列入可以“破例允許”出口殺傷性武器的對象名單。其實,日本已經表示有意加入北約主導的“烏克蘭優先需求清單”(PURL)機制,向烏克蘭提供美制彈藥與裝備。這些舉措無疑將加劇俄烏沖突的膠著程度,阻礙政治解決沖突的和平談判進程。
最后,日本放寬武器出口限制沖擊東亞乃至全球戰略穩定。東亞地區和平穩定有賴于地區國家的軍事和戰略克制,而日本推進核潛艇研發、提升“反擊能力”等軍事擴張圖謀,只會引發地區緊張。進一步放寬武器出口限制,只會加劇日本防衛政策的進攻性和不確定性,進而侵蝕地區國家保持戰略克制的信任基礎,這顯然不利于東亞地區和平穩定局勢的構建。
?日本此次推動大幅放寬武器出口限制,并非純粹的防衛產業政策調整,而是國家安全戰略進一步危險性轉向的重要一步。這意味著日本進一步背棄戰后“和平國家”定位,向著“軍事外向型”國家冒進。日本右翼勢力伺機突破戰后國際秩序和國內法約束,謀求“再軍事化”,國際社會對此應當予以堅決抵制,攜手捍衛二戰勝利成果和戰后國際秩序。(作者分別是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國際商務外語學院、上海外國語大學國際關系與公共事務學院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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