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有公司在網上發布銷售比市場價便宜800至1000元的綠源電動自行車的信息,通過社區團購負責人報名團購,吸引大量消費者購買。
然而,從今年1月起,上千名消費者發現購車款已交幾個月,一直沒能提車,門店卻已閉店,有關負責人還傳出死訊
一名負責團購的“團長”稱,她花60萬元訂購了約300輛電動自行車,只提到60輛。事發后,他們紛紛前往公安機關報案,警方已立案偵查。
低價團購電驢,數月仍未發貨
2025年11月,潘先生在社交平臺上看到有低價電動自行車團購的信息,聲稱多款綠源牌電動自行車的價格比實體門店要便宜上千元。他加入一個有數百人的團購群后,看到每天都有不少群友分享提車的圖片或視頻。
“團長”告訴他,銷售的是“零公里二手車”,能上牌、過戶,但需要等待一個月以上才能發車。因不能馬上提車,讓他有些擔心,猶豫了兩個月都未購買。
“他們說團購的人太多了,一下漲了1000元,我才決定交錢買車。”潘先生說,今年1月,他看中的一款綠源ZOE從2260元漲到了3260元,但過了一段時間又下調到了2690元,這讓他下定了買車的決心。沒想到,過了提車時間數日,對方仍未發車。他詢問“團長”后,對方稱供貨商已閉店跑路,無法發貨,自己也是受害者,讓他到公安部門去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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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在涉事門店查看店內情況。
衛先生告訴南國早報全媒體記者,早在去年3月,他就看到了團購低價電動自行車的帖子,對方在閑魚、抖音、小紅書等社交平臺發布信息。他加入一個團購群后,“團長”以群接龍的形式登記大家的購車型號、價格等信息,并向群友提供付款二維碼,通過掃碼付款的方式收購車款,還說最快次日就能安排提車。
“我很多親戚朋友都買了,他們都提到了車。”衛先生說,去年11月之后,團購群內又推出了預售模式,購車客戶需要等1個月后才能提車,但價格比現車還要便宜300元。去年12月25日,他交了4000多元購買兩輛綠源電動自行車,結果至今都沒能提車
一名經銷二手電動自行車的男子說,這種電動自行車的團購價,每輛比正規門店銷售價低800元至1000元,非常具有市場競爭力,他經常在團購群內接龍,搶車賺差價,獲利頗豐。
交60萬元囤貨,只提到60輛車
2月27日上午,在南寧市北湖北路廣西榮寶龍電子商務大廈的一家綠源門店,從防城港市上思縣趕來的林先生和同伴發現大門緊鎖,人去樓空,屋內只有一輛舊電動自行車和一臺電腦,兩個月前上百人排隊提車的景象已一去不返。
“那時經常有上百人排隊提車,非常火爆。”林先生說,去年11月之前,付款一兩天之后就能提車,他從該店購買到低價電動自行車后,再托運回上思銷售,每輛賺500元差價。1月4日,他交了3.5萬元買車,至今一輛車都沒提到
2月26日,林先生聯系“團長”后,對方稱“收款人已經卷款跑了”。27日,他和幾名消費者趕到南寧市公安局高新技術產業區分局高新派出所報警,發現不少受害者正在排隊登記材料,其中包括多名“團長”。
羅女士告訴記者,她從去年6月開始做“團長”,屬于鄭女士的團隊,該團隊像她這樣的“團長”約400名,他們負責開拓客戶、登記購車信息,每賣出一輛電動自行車自己能得到100元傭金。
經統計,總共有500人通過她交款買車,未能提車的消費者有32人,涉及金額40余萬元,“有人都找到家里去了,我也沒法解決,只能叫他們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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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富公司大門緊鎖。
鄭女士說,這種團購電動自行車的模式由南寧高新區高富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高富公司)推出,已開展兩三年,她收到的購車款都交給了該公司的股東楊某,由對方訂車。
去年12月,由于舊國標電動自行車不能再上牌,楊某稱公司提前購買了數萬輛電動自行車,讓先收預售款,待上完牌后再發車,沒想到未能正常交付車輛。2月24日,她未能聯系上楊某,后來才得知對方已去世,購車款去向不明
“我交了60萬元,至今只提到60輛車。”李女士說,她也是一名“團長”,在高富公司負責人周某貴的要求下,她出資60萬元為公司囤貨,其中35萬元轉入公司對公賬戶,25萬元轉入周某貴的個人賬戶,沒想到大部分資金打了“水漂”。
疑似“高買低賣”設局,收割后續客戶
27日上午,記者前往高富公司探訪發現,公司貼著春聯的房門已上鎖,屋內仍有辦公設備。天眼查顯示,高富公司成立于2024年9月,經營范圍包括電動自行車銷售、個人互聯網直播服務、新能源汽車整車銷售等,法定代表人為周某德。
多名消費者稱,高富公司的負責人有鄭某(與楊某為夫妻)、周某貴等人,低價電動自行車銷售由幾人運作,他們的購車款除了流向高富公司之外,還進入了南寧宇毅成峰商貿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于2025年7月,法定代表人為周某貴,而周某德與周某貴為父子關系。
電動自行車銷售行業有較為嚴格的經銷模式,各個門店之間同款車型售價相差無幾,為何上述兩家公司能拿到如此低價的貨源?
對此,鄭女士和李女士說,周某貴和楊某均稱“公司在綠源生產廠家有自己的生產線”。
李女士告訴記者,去年12月,舊國標電動自行車不能銷售上牌之后,周某貴稱公司有新能源汽車和蘋果手機的低價貨源渠道。比如,一輛五菱miniEV進階版市場價為33800元,通過團購消費者19999元就能買到,蘋果17手機比市場價低3000元,讓她轉而銷售新能源汽車和手機,她認為這與市場價偏差太遠,有所疑慮,沒有答應。同時,她對低價電動自行車的來源也產生了懷疑,轉而向綠源南寧總代理商張先生求證。
“他告訴我,公司根本不可能在生產廠家有生產線,團購的電動自行車都是從他的經銷網絡購入的,價格也是正常的市場價。”李女士說,她經過了解獲悉,周某貴等人以正常市場價購入電動自行車,再以低價銷售給消費者,如此反常的“高買低賣”操作,就是為了先取得部分消費者的信任,設局吸引更多后續客戶,等待時機“把豬養大再殺”
28日下午,張先生告訴記者,上述團購車確實是從他下屬的“二網”(即二級銷售渠道)銷售商處購買,不會有其他進貨渠道,高富公司的門店并非品牌授權的,也未向廠家報備。至于低價車,對方可能是以開展“活動”的名義促銷,如果涉及擾亂市場秩序等行為,有關部門會進行查處。
警方已立案偵查,低價車風險極高
27日下午,記者致電周某貴,他在電話中稱,高富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去世了,他了解到的情況不太多,也在等警方調查結果,隨后掛斷電話,后續撥打也不再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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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在派出所報案。
28日下午,高新派出所工作人員稱,警方已對高富公司涉嫌合同詐騙立案偵查,受害人仍可到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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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已立案偵查。
在看過消費者與高富公司簽訂的新能源汽車《車輛代購訂購合同》后,廣西桂璽律師事務所律師狄亞慶表示,這些代購合同中,代購方給出新能源汽車裸車價遠低于市場正常售價,從商業邏輯來看,代購方必然會虧本,卻仍持續吸納消費者,其背后的風險值得高度警惕。
狄亞慶認為,此類代購模式的核心風險有三個方面:
一是合同條款暗藏陷阱。比如,合同第三條約定,消費者支付訂車款且代購方確認收到后45個工作日內交車,代購方不承諾精確的交車時間,約定的交車時間模糊,且合同未明確約定代購方逾期交車的違約責任,但約定了逾期損失全部由消費者承擔,此類條款屬于不合理加重消費者責任、免除自身義務的無效格式條款。
二是資金安全無保障。合同要求訂車款全額支付給代購方,且付款后25天內不可退款。一旦代購方資金鏈斷裂,消費者將面臨“車款難退、車輛難提”的損失。
三是維權難度大、成本高。由于消費者與正規4S店無直接合同關系,一旦出現車輛質量、交車違約等問題,難以直接向品牌方或4S店主張權利。
狄亞慶提醒消費者,警惕遠低于市場價的購車噱頭,低價背后必然隱藏資金占用、后續加價、無法履約等風險;仔細審查合同條款,堅決拒絕“霸王條款”,重點核對付款方式、退款條件、交車時間、售后責任、違約責任等核心內容;訂車款務必直接支付給正規4S店,切勿轉賬給第三方代購機構;提前核實商家合法資質,留存好合同、付款記錄等全部證據。若不慎陷入購車糾紛,及時收集相關證據,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來源:南國早報全媒體記者 趙勁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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