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關乎群眾的身體健康與千家萬戶的幸福。在農貿市場、超市等生鮮銷售場所,照明設施本應是輔助消費者清晰選購、辨別品質的“好幫手”,但部分商家違規使用的“生鮮燈”,卻如同一層虛假的“濾鏡”,讓生鮮食品“美顏”失真,嚴重誤導消費者,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破壞了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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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廣大食品經營者:
誠信為基,讓商品“素顏”示人
權威法規指引,嚴守經營底線
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二款規定:“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在此提醒各位經營者,規范使用照明設施,既是不可逾越的法律紅線,更是企業應盡的社會責任,是贏得消費者信任、實現長遠發展的關鍵。請立即開展自查自糾,嚴格落實“五個不得”要求,全面排查整改店內照明設施:
1
不得使用有色光源,確保光線真實還原食物本色;
2
不得使用調光旋鈕、電子遙控等調節設施來改變色溫或色調;
3
不得使用有色燈罩改變光源色澤;
4
不得外罩有色塑料袋等設施改變光源色澤;
5
不得使用大面積有色圍擋或背景板干擾消費者感官認知。
嚴格采購把關,建立長效機制
在采購照明設備時,務必嚴格執行“三查”標準,從源頭杜絕違規設施流入經營環節:
一看光源與配件:直接觀察燈具發光面、燈罩是否帶有肉眼可見的彩色,是否加裝或包裹有色濾材;
二查產品憑證:核查燈具產品說明書、合格證、采購記錄,堅決禁止采購標注“生鮮燈”、“增紅”、“美顏”等具有有色或者調色功能的產品;
三觀陳列環境:檢查產品陳列背景,移除可能干擾顏色判斷的大面積鮮艷彩色圍擋或裝飾。
致廣大消費者:
擦亮雙眼,掌握“避坑”妙招
巧用“觀察對比法”,識別“美顏陷阱”
現場觀察:走進攤位,先觀察燈光顏色。若燈光發紅、發綠,或攤主使用遙控器調節光線、給燈罩套彩色塑料袋,需提高警惕。
拍照對比:關閉手機相機美顏、濾鏡等功能,在同一攤位燈光下和自然光下(如市場門口)分別拍攝食物照片,對比顏色差異。若攤位燈光下食物顏色異常鮮艷,與自然光下差異明顯,可能存在照明設施違規問題。
積極行使監督權,維護自身權益
若您發現商家違規使用“生鮮燈”,可及時撥打12315投訴舉報電話,或向市場管理方反映情況。您的每一次監督、舉報,都是對不誠信經營行為的有力打擊,都是為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貢獻力量。同時,我們鼓勵消費者分享購物經驗,通過社交媒體、社區論壇等平臺,提醒身邊的人警惕“生鮮燈”陷阱,共同守護消費權益。
攜手共治
守護“舌尖上的真實”
“生鮮燈”看似是影響消費判斷的小事,實則是關乎民生福祉、市場秩序的大事。去除生鮮“濾鏡”,不僅是法律法規的硬性要求,更是構建誠信社會、守護消費安全的必然選擇。對于經營者而言,真實的品質遠比虛假的“顏值”更能贏得消費者青睞、收獲長久口碑;對于消費者而言,每一次理性的選擇和監督,都是在為良好的市場環境“投票”。
柳州市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對違規使用“生鮮燈”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讓我們行動起來,從關掉一盞“美顏燈”做起,讓生鮮食品回歸本真色彩,共同守護公平、透明、放心的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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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 Zhou
編輯:白水君
來源:柳州市場監管
@柳州全攻略 綜合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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