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王永勝
通訊員 陳喜梅 張劍
近日,武穴市公安局治安大隊民警遠赴杭州,在當地警方配合下,成功將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犯罪嫌疑人董某某抓獲歸案。這起惡意欠薪案涉及15名務工人員,被拖欠工資達84755元。
董某某系武穴市梅川鎮某服飾廠實際控制人,負責該廠日常經營管理。2025年4月至8月生產經營期間,董某某以資金周轉困難等為由,累計拖欠宋某、葉某等15名職工工資84755元。
據了解,被欠薪職工多為本地務工人員,工資被拖欠后,他們的基本生活保障受到直接影響。職工們多次向該廠及董某某本人催討,卻始終未能拿回屬于自己的血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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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4日,武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到職工投訴后,依法對該服飾廠進行立案調查。立案后,該局工作人員積極履行職責,多次通過電話、短信、微信等多種方式聯系董某某,要求其配合調查核實職工工資情況并及時支付拖欠款項。
然而,董某某不僅不配合調查,反而采取消極對抗態度,對支付拖欠工資的要求置之不理,嚴重阻礙了行政執法工作的正常開展。
針對董某某拒不配合調查、拒不支付工資的違法行為,武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法履行行政監管職責,多次向該廠及董某某下達《勞動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責令其限期支付拖欠的職工工資。
但董某某在收到法律文書后,仍然拒不履行支付義務,且在多次承諾支付后均未能兌現,主觀惡意明顯。截至2026年2月12日,董某某仍拖欠15名職工工資84755元分文未付。
辦案民警介紹,董某某作為用人單位實際控制人,在有能力支付的情況下,以逃往外地、拒絕配合調查等方式逃避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且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為已涉嫌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規定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鑒于董某某涉嫌犯罪且逃匿外地,為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打擊惡意欠薪違法犯罪行為,武穴市公安局治安大隊安排民警前往杭州,開展對欠薪人員董某某的查找和抓捕工作。
2月26日,在杭州南苑派出所的配合下,潛逃多日的董某某最終落入法網。
目前,相關部門將繼續加大案件偵辦力度,依法追究董某某刑事責任,同時全力追討被拖欠工資,確保職工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
法律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規定: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警方提示:用人單位和雇主應當恪守誠信,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任何惡意欠薪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嚴懲。同時,廣大務工人員如遇欠薪問題,應及時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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