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昨天接到一個求助,這個姐妹今年26歲,剛結婚半年。
她的邏輯比較清晰,把婚前到婚后,她和婆家的種種矛盾都說出來了。
她和老公是經人介紹認識的,兩個人有點類似一見鐘情。所以,戀愛了半年,就打算結婚。
她公公是做生意的,前幾年確實很不錯,也賺了一些錢。但是這兩年生意沒那么好做,之前賺來的錢都賠進去不說,生意也舉步維艱。
公公對她這個外形不錯的兒媳婦是很滿意的,訂婚前給她許諾,等結婚時,會給她買一輛20萬的車,并且在訂婚宴上會給她10萬零花錢。
公公還承諾,他們婚后旅游的費用,他全包了,剛開始說好的給10萬,后來又說給5萬。
直到他們都辦了婚禮,公公承諾的車沒影子,她已經放棄了,但是5萬的旅游經費,她想要。
她老公也給她明說了,就是現在他們家確實困難,他爸這個人愛面子,讓她能不能算了。反正,他爸給了她10萬零花,就從那里面拿點錢出來去旅游。
其實,除了這個零花,婆家還給了16萬彩禮,不少了。
她并不想算了,畢竟這是公公承諾過的。
所以,她主動問公公能不能從禮金里面拿點錢出來,支援他們出去旅游。
公公說,很抱歉,這個錢沒法給她,他都拿去生意周轉用了。
最終,這件事只能作罷,但是她心里一直覺得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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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二件事就是,婚房。
她有4個大姑姐,只是很小的時候,三姑姐就被送給親戚養了。大姑姐和二姑姐已經結婚成家,四姑姐還沒有。
早些年,公公生意好的時候,在市中心比較好的地段,買了一套二手房,婚前說好這個房子給他們當婚房。
原本四姑姐也在這個房子住,只是他們結婚后,她出去租房子住了,但是東西并沒有拿走,偶爾她還會回來住,甚至有幾次是深更半夜回來的。
她覺得自己沒有安全感和歸屬感,并且自己單位離婚房比較遠,所以她跟老公商量后,張羅著換房子。
公婆也同意他們把現在的房子賣掉,去置換新房子。
好在房子地段不錯,賣了145萬。
他們拿出其中的110萬,首付了一套新房,只是房子需要一年后交房。
剩下的35萬,他們打算用來裝修用。
誰知道,因為這件事,四姑姐公然在家族群發難,說他們房子賣了,就不知道給父母留點養老錢。
畢竟,賣掉的房子是她爸媽全款買的。
不僅如此,四姑姐還問她老公,讓他想想,辦完婚禮這幾個月,他和家里人關系好嗎?
最終,她老公和四姑姐大吵一架。
3.
過年前,四姑姐訂婚了,公公收了10萬彩禮,她還惦記著之前公公許諾的旅游經費沒給。
這次公公好像知道她的心思一般,主動給了她1萬,說,大姑姐和二姑姐當初結婚,他們家條件好,都是陪嫁20萬的。如今,他們家確實困難,這些錢,他要留著給四姑姐陪嫁用,只能給她1萬。
并且,過年前,公公還給她施壓,讓她和四姑姐緩和一下關系,說都是一家人。
她覺得很委屈。
一晃來到了除夕,那天她和老公回去,發現他們住的房間并沒有收拾,感覺婆家人對自己的態度沒有之前好。
但是她顧不上計較,因為公公帶著她和老公回老家祭祖。
婆婆說,年夜飯,他們打算去海底撈吃。
結果,傍晚他們祭祖回來,婆婆說給海底撈打電話,他們晚上不營業。
然后,一家人沉默著看電視,沒說出去吃飯,婆婆也沒有要做的意思。
她沒想到,第一次去婆家過年,竟然是這樣。
她躺在床上刷手機,眼淚刷刷流。
半夜12點,她餓得不行,出來找吃的,婆婆說家里啥也沒準備,連方便面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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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年初五,她娘家人過來婆家,兩家人一起吃飯,公公在飯桌上一直數落她和她老公,說原本他們根本沒打算賣房子,是她堅持要求賣的。結果房子賣掉之后,一分錢也不給他們,還說她不懂人情世故。
她覺得特別委屈。
搞不懂公公為什么這樣?
前兩天,老公跟他商量,從賣房款剩下的35萬里面拿出5萬給他爸,他爸那邊需要資金周轉。
她不太想給,因為公公還欠著她4萬的旅游經費呢。最重要的是,她怕一旦開了這個口子,公公后面還會問他們要錢。
她最怕的是公公道德綁架她老公,老公還會給錢。
她還覺得委屈的一個點是,結婚這半年,家里開支都是她在出錢,因為他老公新開的店子還沒有營業,但是也快了。
她覺得自己都出了家用了,老公應該做家務,給她情緒價值,但是她老公并沒有。
她問我自己是不是該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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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說實話,她的描述,大概率是向著有利于自己的方向說的,中間肯定省略了很多,但是我依然想說,她就是那個既得利益者。
雖然公公許諾的車子沒有給她買,旅游經費,5萬給了4萬,但是我覺得婆家人沒有苛待她。
并且房子是公婆買的,他們轉手一賣,再重新買,性質也變了。
說實話,我沒有看到她有任何損失。
通過公公跟她娘家人的吐槽,我能感覺到他是對這個兒媳婦很不滿的。她肯定沒有像是自己說的那么無辜。
所以,賣掉房子,四姑姐在群里發難,說賣房款他們沒給父母留一部分,表面上看,是四姑姐覺得心里不公平。畢竟房子是公婆買的,她也有份。
但是背后,她既然敢這么發難,又何嘗不是公婆允許的。
至于年夜飯,婆婆說火鍋店提前放假了,她身為既得利益者,應該有所表示。
婆家人當時也在觀察她,看她的反應。
如果是高情商的兒媳婦,肯定這時候,會笑著說:爸媽,沒關系,我看看還有沒有其他店還在營業,我出錢請大家吃。或者是,我去買菜,回來一起做。
這時候,豈不是皆大歡喜?最起碼能抵消公婆對她的部分不滿。
至于公公要5萬,我是建議這個錢,要主動給。
畢竟,這錢說到底也是公婆的。老房子是人家老兩口買的。現在公公要做生意,需要周轉,他們拿出來5萬,把話說得漂亮點,也是應該的。
婚后這半年,她覺得老公沒出錢,自己在養家,也不過是在彼此分工呀。畢竟,就像是她說的,很快她老公那邊就要盈利了。
所以,真的,作為旁觀者,我沒看到她受任何委屈,反而看到婆家人很遷就她。
但是,我也給她建議,這一兩年暫時不要孩子。現在所發生的每一件事兒,都可以讓她更了解婆家人,更了解她老公,讓她可以看清這個男人。
反過來,婆家人也可以更好地了解她。
她才26歲,就算過兩年,也還有得選。
如果現在就離婚什么的,她明顯也不想,只能是邊走邊看。
大家怎么看?如果你是這位姐妹,你會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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