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供應商處罰信息引起業內關注。一家位于德州慶云的企業,因串通投標行為,接連收到來自地方政府采購監管部門與武警部隊采購管理部門的雙重“罰單”。
根據襄陽市財政局2026年1月發布的公告,山東世紀星文體器材有限公司在襄陽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省全民健身示范工程和市級配套工程項目(二標包)及2021年襄陽市中心城區社區文體廣場項目(二標包)中存在串通投標行為。
依據《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及《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襄陽市財政局對其處以罰款人民幣48500元,并禁止其在一年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處罰期自2026年1月9日至202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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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幾乎在同一時段,該公司還面臨另一項更嚴厲的處罰。來自武警部隊后勤部采購和資產管理局(授權內蒙古總隊調查處理)的公告顯示,該公司存在圍標串標行為,根據軍隊供應商管理相關規定,被禁止在三年內參加武警部隊范圍物資工程服務采購活動。這一處罰將持續到2028年12月,處罰范圍為“全品種”。
值得注意的是,軍隊采購領域的處罰不僅針對企業本身,還延伸至相關責任人。處罰公告明確,在禁止期內,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榮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業同樣被禁止參加上述范圍軍隊采購活動,授權代表梁某彪也被禁止代理其他供應商參加相關采購活動。
同一家企業的違規行為,同時觸發地方政府采購和軍隊采購兩條線的處罰機制,且軍隊系統的處罰范圍更廣、連帶責任更明確。這不僅體現了當前監管部門對招投標領域違法行為的“零容忍”態度,也提醒廣大供應商:誠信經營是根本,圍標串標的代價可能遠超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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