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2月25日,手機尾號為7603的市民向貴陽融媒問政平臺反映:2月24日19點24分,在觀山湖區凱里路上,一輛車違規停放在道路中間,導致交通堵塞,增加道路安全風險,希望相關部門依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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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違停路中間。(市民供圖)
【部門回復】2月26日,貴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觀山湖大隊回復:經核實,市民提供的違停照片未能完整記錄車輛違法行為,不符合交通違法錄入系統的要求,因此暫無法錄入處罰。不過,交管部門已根據車輛登記信息聯系車主進行了批評教育,并將該車號牌通報給勤務民警重點關注,若該車再次出現違停行為,將依法予以處罰。
交警同時提醒市民,舉報違停車輛時,拍照需符合證據要求,至少拍攝3張清晰有效照片——全景照:清晰展示車輛整體位置,需包含周邊道路標志、標線、地名或顯著地標,以明確違法地點;車前特寫:清晰顯示車輛號牌,確保無遮擋、無反光、可準確辨識;車后特寫:清晰顯示后號牌,輔助確認車輛身份。
【平臺回訪】3月2日,貴陽融媒問政平臺工作人員聯系市民,市民對于交警部門的解釋表示認同,并對處理結果滿意。
來源:貴陽市融媒問政平臺
記者 胡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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