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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手機上給妻子轉了200塊錢。
“老婆,過年了,買件新衣服。”
這是我結婚五年來一直保持的習慣。每年過年,給妻子轉點錢,讓她自己買點喜歡的東西。不多,就200。不是我摳門,是我一個送外賣的,一個月撐死了掙四千多,房貸要還,水電要交,一家三口要吃飯,能省就省。
妻子叫劉芳,是我二婚娶的。她帶著一個兒子,叫小杰,今年十四歲,上初中。我沒自己的孩子,把這孩子當親生的養。接送上學、開家長會、買衣服買鞋,一樣沒落下。他叫我爸,我叫他兒子。
轉賬發過去,沒一會兒,手機響了。
不是妻子的回復,是小杰發來的。
“200?你打發要飯的呢?”
我盯著那行字,半天沒反應過來。
他又發了一條:“我媽跟了你五年,你就給200?你一個月掙多少我不知道?你對自己親兒子都沒這么摳!”
親兒子。
我沒有親兒子。
這孩子,我養了他五年,他從九歲長到十四歲,我陪他寫作業,給他做飯,他生病我背他去醫院,他挨欺負我去學校找老師。
五年了,他在我面前從來都叫“爸”。可今天,他叫我“你”。
我握著手機,心里像被什么東西堵住了。
晚上妻子下班回來,手里拎著一個袋子。看見我,她笑著把袋子遞過來:“給你買了件棉襖,你那個穿三年了,該換了。”
我接過來,沒說話。
她看出我臉色不對,問:“怎么了?”
我把手機遞給她。
她看完,臉一下子白了。
“這……這死孩子,我罵他去!”
她轉身要往屋里走,我拉住她。
“別罵了。”
“可他……”
“算了。”我說,“大過年的,別吵。”
她看著我,眼眶紅了。
“老公,你別往心里去。他小,不懂事……”
我點點頭,沒說話。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睡不著。
腦子里一直轉著那兩個字:吝嗇。
我給妻子200,吝嗇嗎?
可我一個月就掙四千多,房貸一千五,水電物業三百,一家三口吃飯一千,再給妻子200,剩下不到一千,夠干什么的?兒子要交資料費,要買鞋買衣服,哪樣不得花錢?
可我從來沒說過。
我咬著牙撐這個家,撐了五年。從沒讓妻子出去打工,從沒讓孩子缺過東西。我自己呢?一件棉襖穿三年,一雙棉鞋穿兩年,早飯不吃,午飯吃最便宜的盒飯,晚飯回家隨便扒拉幾口。
我吝嗇?
是對自己吝嗇。
對她們娘倆,我什么時候吝嗇過?
想著想著,我做了一個決定。
第二天一早,我起來收拾東西。
妻子從廚房出來,看見我把行李箱拖出來,愣住了。
“老公,你干嘛?”
“出去打工。”
她傻了:“打什么工?送外賣不是干得好好的嗎?”
“不送了。”我把衣服往箱子里塞,“我要去外地。”
她沖過來,抓住我的手。
“你去哪?去多久?什么時候回來?”
我看著她,這個跟了我五年的女人,眼眶紅紅的,急得手都在抖。
“小芳,”我輕輕抽出手,“我不是生小杰的氣。”
“那你為什么走?”
“因為我想明白了。”我看著她,“在這個家,我付出再多,也是個外人。”
她的眼淚掉下來。
“不是的,老公,不是的……”
“是。”我說,“小杰那句話,不是他一個人的想法。是你娘家人,是鄰居,是所有人看我的眼神。后爸,就是個外人。”
她捂著嘴,不讓自己哭出聲。
我拉著行李箱,走到門口,又回頭看她。
“小芳,我不是不要你了。我是要出去闖闖,掙點錢,讓你們看看,我不是那個只會送外賣的吝嗇鬼。”
我拉開門,走出去。
門關上那一刻,我聽見她在里面哭出聲。
可我狠下心,沒回頭。
到了火車站,我買了一張去南方的票。
身上帶著五千塊,是我攢了一年的私房錢。本來是想給妻子一個驚喜,買個好點的戒指。現在,成了路費。
火車開動的時候,我給妻子發了一條微信。
“等我回來。”
她回了一串哭臉。
我看著那串哭臉,心里酸酸的。
可我知道,我得走。
不為別的,就為了證明,我不是吝嗇。
一個月后,我在南方的一個建筑工地落了腳。
干的是鋼筋工,一天三百,包吃包住。累是真累,手磨出繭子,腰累得直不起來,可心里踏實。
每天晚上收工,我給妻子打電話。她問我苦不苦,我說不苦。她問我什么時候回來,我說快了。
小杰接過幾次電話,每次都低著頭,半天憋出一句“爸,對不起”。
我說沒事,好好學習。
他“嗯”一聲,就跑了。
我知道他心里有愧,可我不知道他什么時候才能真的懂。
懂我這個后爸,這五年是怎么過來的。
年三十那天,工地放假。我一個人躺在板房里,聽著外面的鞭炮聲,心里空落落的。
手機響了,是妻子打來的視頻。
我接起來,屏幕上出現她的臉,還有小杰的臉。
“老公,過年好。”
“爸,過年好。”
我看著他們娘倆,眼眶有點熱。
“過年好。”
小杰湊近屏幕,忽然說:“爸,你什么時候回來?我想你了。”
我愣了一下。
這孩子,從沒說過想我。
“快了快了,”我說,“再過兩個月,攢夠錢就回去。”
他點點頭,忽然從身后拿出一個東西,舉到屏幕前。
是一雙手套,厚厚的那種,工地用的。
“爸,我給你買的。”他的臉有點紅,“我拿壓歲錢買的。你干活戴上,手就不疼了。”
我看著那雙手套,半天說不出話。
妻子在旁邊,眼眶紅紅的,但笑著。
“老公,孩子懂事了。你回來吧。”
我點點頭,沒說話。
掛了視頻,我躺在板房里,看著天花板,眼淚終于流下來。
不是委屈,是別的什么。
兩個月后,我回家了。
帶著三萬塊錢,給妻子買了一條金項鏈,給小杰買了一雙他念叨了很久的球鞋。
進門的時候,小杰站在門口,看見我,愣了一下,然后撲過來抱住我。
“爸!”
我摟著他,這小子又長高了,快到我肩膀了。
妻子站在旁邊,笑著,眼里有淚光。
那天晚上,我們一家三口吃了頓好的。小杰一直給我夾菜,說“爸你多吃點,瘦了”。妻子在旁邊笑,笑得眼睛瞇起來。
吃完飯,我把那條金項鏈給她戴上。
“以后每年給你買一個,攢一盒。”
她看著脖子上的項鏈,眼眶紅紅的。
小杰在旁邊說:“爸,等我長大了,我也給媽買。”
我摸摸他的頭,笑了。
窗外的煙花還在放,五顏六色的,很漂亮。
我想起那天在火車站,妻子發的那串哭臉。
想起那雙手套。
想起那句“爸,你什么時候回來”。
有些東西,變了。
不是因為那三萬塊錢。
是因為他終于知道,這個后爸,不是外人。
注:圖片來源于網絡,素材來源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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