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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知道,老子是如何看待世間萬物之間的關系嗎?道法自然又是怎么回事?如何才能做到道法自然?
《道德經·第二十五章》中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意思是說,人以地為法則,地以天為法則,天以道為法則,道則純任自然,以它自己的樣子為法則。
這是老子對人、地、天、道之間聯(lián)系的論斷。不僅是自然界的法則,也是對人的生命來源的解析,對人修身養(yǎng)性的法則,是老子思想精華之所在。
人生活在大地上,其行為應該效法大地;大地受到天空的覆蓋,應效法天的法則運行;道是天的皈依,天也要效法道的法則;自然是天地萬物之母,是道的本性,道要效法自然的行為,其發(fā)展變化自然而然,本性是無為,因此說“道法自然”。
天地萬物都是自然生成的,自然規(guī)律也是自然產生的,事物的發(fā)展變化,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人要尊重自然,尊重自然規(guī)律。
在自然狀態(tài)中,人們自由自在,呈現(xiàn)出天然本質,物也呈現(xiàn)出天然本性。人如果能夠經常守住自然本性,便能外在態(tài)度安詳,內在精神平靜,就能成為生命自然的寵兒。
一個人如果能夠懂得行為舉止,遵守自然規(guī)律,居于自得環(huán)境,明白應變,屈伸自如,就能處于道的較高境界。行事只行可行之事,辯論只辯可辯之理,所謂的智慧就是在發(fā)現(xiàn)不可為時能夠及時止步。
自然就是一人一物一事自身本來的樣子。人是自然的一分子,想要增加或減少都是損害自然。
人之所以會驚恐、疑慮、喜悅、苦惱、憂傷、快樂,是因為人總有改變自然的沖動,總想著去改變現(xiàn)狀,追求幸福,于是無形中承擔了不該有的痛苦和災難。
人如果能夠保持先天而來的與天地相同的自然德行,就可以和天地一樣泰然自若,像天地一樣寬宏偉大,如天地一樣有自然造化之功,寬宏和順之德。
在生活中,有的人總覺得自己低人一等,為了達到某種目的,一味地迎合他人,卑躬屈膝,強裝笑臉,自己不舒服,別人看著也難受。
有的人故作高傲,不遵循客觀規(guī)律,只是按著自己的意愿辦事,與人交往,合則留,不合則去,不愿意接近比自己強的人,不愿意遷就比自己差的人,他們的心靈就會感覺很寂寞,也很壓抑。
有的人能夠自然地與人相處,把功利放在一邊,把好惡放在一邊,把評價放在一邊。順其自然,別人舒服,自己也舒服。這樣的人才真正做到了道法自然,才活得瀟灑自如,活得通透舒坦。
所以,我們做任何事情,都要堅持道法自然,遵循客觀規(guī)律辦事,不要逆天而行,而要順其自然,保持天性,這樣才能走得更遠、更久、更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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