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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性侵未成年人罪犯出獄后佩戴電子定位裝置?保護孩子,法律就該“硬氣”起來。
- 性侵未成年人的罪犯,出獄后能不能一放了之?據中國婦女報報道,3月4日,全國人大代表、北京金誠同達(西安)律師事務所主任方燕介紹,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將建議系統性修訂刑法,加重特殊職責人員定罪量刑,增設特別監管措施一節,構建預防再犯長效機制,向社會傳遞國家保護未成年人堅不可摧的意志,她建議:因性侵害未成年人獲刑的犯罪分子,出獄后應該佩戴電子定位裝置。
- 這個建議直指一個核心問題:保護孩子,法律究竟該怎么“出手”?
先說說為什么要盯得這么緊。未成年人自我保護能力弱,一旦遭遇性侵,傷害往往是毀滅性的,身體上的創傷可能愈合,但心理上的陰影可能伴隨一生。更讓人擔憂的是,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不是一般的犯罪。很多作案者存在心理問題,監獄里的幾年改造,未必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統計顯示,這類犯罪的再犯率遠高于普通犯罪。而且,這類案件中熟人作案的比例很高,鄰居、親戚、老師……他們原本是最容易接近孩子的人,作案隱蔽,防不勝防。就算坐過牢,這種“隱蔽性”并不會自動消失。
有人可能會說,都坐完牢了,為什么還要盯著不放?這不是侵犯人身自由嗎?這話聽起來有理,但得想清楚一個問題:自由是不是絕對的?當一個成年人選擇對孩子下手,他就已經越過了底線。法律的邏輯,從來不是“一罪一罰”那么簡單,它還承擔著預防犯罪、保護社會的責任。比起一個罪犯出獄后的便利,一個孩子的安全,哪一個更應該被優先考慮?這個答案,其實很清楚。
電子定位不是要羞辱誰,也不是要把他永遠釘在恥辱柱上,而是一種現實的防范手段。就像給高風險傳染病患者做健康監測一樣,不是為了懲罰,是為了防止二次傷害。配合從業禁止、活動范圍限制、定期報告等制度,這套監管體系能讓潛在的再犯者不敢輕舉妄動,也讓家長多一分安心。
說到底,保護未成年人,不能只靠道德呼吁,得有法律的硬核支撐。人大代表建議的背后,是在推動法律在未成年人保護這件事上更“有為”,讓保護變得可執行、可監督,讓制度長出牙齒。
孩子是一個社會的軟肋,也是未來。對他們安全的守護,怎么嚴格都不過分。給性侵未成年人的出獄者戴上電子定位裝置,不是越界,而是盡責。只有監管形成閉環,危險無處遁形,孩子們才能在一個真正安全的環境里,安心長大。
對性侵未成年出獄者電子定位,是個好建議,保護孩子就得多些“法律有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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