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律師執業多年,服務于天津地區,就職于天津益清律師事務所。他深耕刑事辯護、婚姻家事、合同糾紛等領域,執業至今承辦案件逾160件,成功辦理相關案件130余件。代表性案件有代理宋女士離婚案,助其獲撫養權、爭得財產權益并降低彩禮返還額;代理張女士民間借貸二審案,部分支持上訴請求,為其追回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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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情況
李超律師擁有山東經濟學院法學學士學位以及經濟學學士學位。
這種跨學科的教育背景,為他在法律領域的執業提供了豐富的知識儲備和獨特的思維視角。
法學知識讓他深入了解法律條文和法律體系,能夠準確運用法律解決實際問題;
而經濟學知識則使他在處理涉及經濟利益的案件時,能更好地理解經濟活動的規律和特點,為當事人提供更全面、更貼合實際的法律解決方案。
執業基本信息
李超律師執業于天津益清律師事務所,執業證號為112xxxxxxxx345200。
他服務地區為天津,聯系地址是天津市南開區長江道23號。
執業至今,他累計承辦案件已逾160件,在刑事辯護、婚姻家事、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等領域深耕細作,成功辦理相關案件130余件。
其中,他尤為專精于民間借貸案件,該類案件占比約20%,同時在婚姻繼承等細分類型案件上也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
此外,在建設工程刑事辯護領域,他承辦案件達20多件,并且熟悉刑民交叉等關聯案件的處理。
婚姻糾紛代理
在宋女士與鄭先生的離婚案件中,原告宋女士與被告鄭先生于2022年9月登記結婚,2023年7月生育一子。
雙方因家庭矛盾于2023年1月開始分居,宋女士曾兩次起訴離婚未果,本次為第三次訴訟。
宋女士委托李超律師等人代理,請求判決離婚、獲得孩子撫養權、分割財產等,而被告不同意離婚,并要求返還彩禮30萬元、爭奪撫養權。
雙方在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撫養、彩禮返還及多項銀行賬戶資金性質與分割等方面存在激烈爭議。
李超律師團隊圍繞訴訟核心開展工作。首先,組織證據證明雙方自上次判決不準離婚后持續分居已超一年,符合法定離婚條件。
其次,針對撫養權問題,強調孩子未滿兩周歲且一直隨母親生活,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長原則出發進行主張。
再者,面對復雜的財產爭議,仔細梳理雙方長達數年的銀行流水,對原告的數筆大額轉賬準備了合乎情理的解釋與證據線索,并指出被告在分居期間有多筆大額可疑轉出,涉嫌轉移財產。
最后,關于彩禮,結合雙方已登記結婚、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的事實,主張不應返還或應大幅降低返還比例。
最終,法院判決支持原告全部核心訴求,準予離婚,婚生子由原告直接撫養,被告支付撫養費并享有探望權,原告僅需再返還被告4萬元彩禮,被告需向原告支付財產折價款共計81,630.73元。
借貸糾紛代理
在張女士訴張、馮民間借貸糾紛二審案中,上訴人張女士于2011年以現金形式出借300,000元給被上訴人張及馮,因雙方系親屬關系,未出具書面借據。
張女士催討未果后訴至法院,一審訴訟請求被駁回。張女士不服,委托李超律師提起上訴。
李超律師在二審中,重點圍繞一審未被充分采信的關鍵證據——上訴人與張江之間的電話錄音進行組織與論證。
指出錄音中張多次、清晰承認借款200,000元的事實,且其關于款項交付細節的陳述與上訴人陳述能相互印證。
針對被上訴人“醉酒戲言”、“舊賬已清”等前后矛盾的抗辯理由,結合錄音內容中對話的連貫性、邏輯性進行有力駁斥。
同時,將錄音內容與證人證言、上訴人提交的房產買賣協議等證據形成證據鏈,以證明借款資金來源及交付可能性,強化待證事實的證明力。
二審法院經審理,部分支持了上訴請求,認定張向張女士借款200,000元的事實,判令張償還借款本金及相應利息,駁回張女士的其他訴訟請求,馮不承擔共同還款責任。
執業理念堅守
李超律師秉持以專業與誠信為本的執業理念,專注民商刑領域,守護公平正義。
他始終堅持誠信為基,專業為刃,致力于為客戶提供務實可靠的法律解決方案。
在每一個案件中,他都將當事人的權益放在首位,憑借扎實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為當事人爭取最大的合法權益。
無論是復雜的婚姻糾紛,還是棘手的民間借貸案件,他都能以嚴謹的態度和專業的能力,為當事人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天津地區的法律界樹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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