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華盛頓消息,美國參議院商務、科學和運輸委員會3月4日以口頭表決方式通過了修訂后的NASA授權法案,在基本響應航天局自身訴求的前提下,對“阿耳忒彌斯”登月探索架構作出調整,同時將國際空間站的運行年限從2030年延長至2032年。這一修訂版本基于近一年前提出的S.933號法案,并在當天獲委員會一致通過的基礎上,又疊加了近20項來自不同參議員的補充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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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法案在很大程度上為NASA近期宣布的“阿耳忒彌斯”調整方案提供立法支撐。NASA局長賈里德·艾薩克曼2月27日在吹風會上公布,機構將不再推進“太空發射系統”(SLS)升級,而是長期沿用接近“Block 1”構型,不再發展搭配“Block 1B”構型使用的“探索上面級”(EUS)。NASA隨后于3月3日發表聲明,正式確認不再尋求開發EUS。參議院版本的授權法案寫入了有條件“替代技術”條款:在預算允許的前提下,如局方認定EUS“難以實現阿耳忒彌斯任務目標”,NASA局長可尋求識別并資助其他技術方案以替代該上面級。法案同時要求NASA就如何通過標準化手段解決SLS年發射架次偏低的問題,向國會作出專題匯報。
在月球長期存在部署方面,法案明顯呼應了白宮去年12月出臺的一份太空政策行政令,該行政令要求NASA在2030年前建成美國“永久月面前哨站”的初始要素。參議院法案規定,NASA局長應“盡快”啟動建立“月面基地”的相關活動,使其具備長期載人駐留、機器人活動和工業作業能力,以服務美國在科學、技術和戰略層面的綜合利益。這一部分雖對月面基地的總體目標和建設原則提出了框架性要求,但在基地構成、時間表和成本等具體問題上著墨不多。值得注意的是,法案明確要求NASA選定一個牽頭中心承擔基地建設任務,并附帶一系列條件,被普遍視作意在將該項目落地于得克薩斯州的約翰遜航天中心。
與對月面基地的大篇幅著墨形成對比的是,法案對月球軌道“門戶”平臺(Gateway)幾乎只字片語。去年國會通過的預算調節法案為Gateway開發提供了26億美元資金,但NASA在2月27日公布的“阿耳忒彌斯”架構信息圖中,沒有出現Gateway身影,卻突出展示了月面基地概念。參議院法案僅要求NASA在法案生效60天內,就“門戶前哨站”后續規劃向國會進行簡要匯報。
在近地軌道方面,法案圍繞國際空間站(ISS)與商業空間站接續安排作出多項關鍵決定。最受矚目的是,ISS退役時間從2030年底推遲到2032年底,理由是NASA“商業近地軌道目的地”(CLD)項目推進緩慢,包括下一階段招標請求多次延期發布。法案指出,NASA反復推遲發布“持續性商業近地軌道服務”招標文件,疊加需求變動和項目方向不夠穩定,給商業供方在開發規劃、融資、員工隊伍擴張和基礎設施投資等方面造成了重大不確定性。這類不確定性與采購延宕,使企業難以按照NASA此前提出的“2030年前后退役空間站”時間表,相應地加速開發和吸引私人資本。
為緩解上述矛盾,法案要求NASA維持現有水平的空間站運營,不得削減現有規模的載人和貨運飛行支持頻率。在至少有一個商業空間站能夠投入運行之前,NASA不得啟動從ISS向商業平臺的過渡,更不得實施ISS離軌處置。同時,NASA在CLD項目下一階段的遴選中至少要選擇兩家公司,以維持商業近地軌道生態的競爭性和冗余度。
針對火星探索,法案在總體上延續了對既有任務的支持,但對火星樣本返回(MSR)項目則采取“終止重啟”思路。該項目在2026財年撥款法案中被完全砍除后,事實上已經遭遇“被動下線”。參議院法案要求正式終止現有MSR項目框架,并在此基礎上啟動一項新的MSR計劃。新計劃總成本上限為80億美元,但法案并未明確此前MSR已投入資金是否計入該上限。新框架強調,應盡可能利用“既有飛行驗證技術”,并將國際合作限定在“不致不當增加成本與風險”的程度之內。NASA須在法案生效120天內向國會提交實施新MSR方案的總體計劃,包括經測算的成本與時間表。法案還明確,去年通過預算調節法案獲資助的“火星通信軌道器”將從新MSR項目中獨立運作,不與其捆綁。
法案后續條款要求NASA對多種“面向火星”的新概念任務開展研究,并考慮使用商業重型運載火箭執行這類發射。其中一項設想是在無人的火星任務中發送人體組織樣本,以實地研究火星環境對人類組織的生物學和環境效應。另一項概念則側重于空間天氣觀測以及支持未來載人火星任務的物理與生命科學試驗。
值得一提的是,法案最終文本未納入此前廣受爭議的發射合同比例“封頂條款”。據業界人士透露,早期草案曾提出,任何單一公司每年承接的NASA發射合同總額不得超過該年度NASA發射合同總價值的50%。這一提議得到前NASA局長、現為聯合發射聯盟(ULA)游說顧問的吉姆·布里登斯廷公開支持,他在社交媒體上表示,通過將單個發射供方的合同占比封頂在50%,國會可以強化競爭,并保護構成美國航天產業“中堅力量”的中小制造企業、推進系統公司、航電開發商和供應商。然而不少評論者認為,此舉實質上是在“人為托舉”難以在公平市場中競爭的企業,最終將有利于ULA、藍色起源等競爭者,而不利于近年在NASA發射市場占據主導地位的SpaceX。
最終,經委員會通過的版本放棄了合同占比限制,而是轉而“認可并支持一個具有競爭性的美國商業發射市場”。法案要求NASA向國會提交簡報,說明其在今后持續采購商業發射服務方面的總體規劃和戰略。從立法信號看,參議院商務委員會一方面試圖為NASA正在調整的“阿耳忒彌斯”路線和MSR重啟提供制度保障,另一方面又在國際空間站退役與商業接力、發射市場競爭格局等關鍵問題上,留下了具有彈性但明確導向的政策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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