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都市現場
上班時間開小差“摸魚”睡覺,被發現后不僅不認錯,還動手打人,這樣的員工被開除后,還能向公司要賠償嗎?近日,福建福鼎市人民法院就審結了一起勞動爭議糾紛案。
2022年,王某入職某公司。然而在2023年9月,王某在沒有請假的情況下,擅自脫離崗位,與另外兩名同事一起在車間呼呼大睡,被工作人員發現后,四人發生肢體沖突。
公司方面認為,王某行為違反了公司管理,直接向他發出了《勞動合同解除終止通知書》。這下,王某不干了,轉頭就申請了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合同的賠償金以及補繳社保等費用。
仲裁結果出爐,裁決公司需支付王某賠償金1.7萬余元。公司不服,隨后訴至法院。
庭審中,王某辯解稱自己當時因為胃疼,所以才口頭請假后去休息的。
但法院經審理認為,如果一人胃疼卻三人同時休息不合常理,且王某未證明其辦理或補辦請假手續,同時,其與工作人員發生肢體沖突。以上行為均違反《員工手冊》規定。
公司基于該手冊相關規定解除其與王某的勞動合同關系,系合法解除,并依法判決原告某公司無需向被告王某支付經濟賠償金。
該案件也給廣大“打工人”提了個醒:守規矩、講道理,才是保住飯碗的長久之計。
來源 | 都市現場綜合中國新聞網、福鼎市融媒體中心等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