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伯通
我知道一家公司,也就幾個人,對接的是大企業的活,當然了,對接客戶里面的也有國企。干什么的呢,就是接項目,這種有個官方的說法,叫“勞務外包”。有人會疑惑了,從美國學來的還有一個詞,叫“勞務派遣”,他們兩個詞有什么區別呢,簡單來說,勞務派遣,遣的是人;勞務外包,包的是物。
如果是勞務派遣的,人是和派遣公司簽的合同,但是是給大單位干活的,屬于大單位的臨時工,也就是說,人必須到單位去干活,單位的事情也參與,在單位吃飯、上廁所、住單位宿舍,逢年過年,發點禮品,這些派遣工也有份。如果是勞務外包,就有點像“離線勞務派遣”了,人是不去干活的單位的,人是屬于外包公司的,在外面把活干完,交差就可以了,全程不和源頭的“東家”接觸。
形象地來講,正式工是長工,是雇傭關系;勞務派遣是短工,是臨時雇傭關系;勞務外包則是佃戶,不是雇傭關系,是合作伙伴關系,這里面又有兩層關系,一個是依托在一個單位下,比如給外包公司干活,這個活不是外包公司自己的需求,是他承接上面的活;另一種是個體的,比如騎手、網約車、快遞、送餐之類的,都是這種情形,好聽的說法,也就是說,你也是“個體老板”了。
那么我就要說到我知道的這家公司了,你自己也就幾個人,而且這幾個人,四體不勤五谷不分的,你接下來的業務,到底誰干活呢?無非就是再一次外包,要么外包給下一個單位,要么在街上臨時找人,就是找舉著牌子找活干的那些人。那最后活能不能干好呢,干的不好,到底是找哪一層的責任呢,這個必須要厘清楚,假如這種形式能規避源頭的“東家”責任,那么勞務外包,一定會像毒瘤一樣,向全社會蔓延。
我從來不完全否定勞務派遣,也不完全否定勞務外包,但是我們出發點要是邪惡的,那就是不應該了。我們要探討的方向是,是否有勞務派遣的必要性?是否有勞務外包的必要性?你就拿城市小區管理來說吧,有些搞的簡直是一塌糊涂,就物業上幾個人,是有單位的。每天搞環衛清掃工作的,連勞務派遣都不是,竟然是“勞務外包”,這屬于一年四季每天都要干的活,為什么物業不自己招人?為什么要“勞務外包”,為什么小區清潔工作一塌糊涂,是因為干活的人,到手的錢太少了,居然在長三角這種地方,只有兩千上下工資,這還說的過去嗎?
前些日子,總有人跟我探討老生常談的話題,比如,以前的老農民沒有交社保,沒啥退休金是正常的;還有人講,這種底層工作,如環衛清掃之類的,工資不能開太高,否則別人會搶他們的飯碗。而且還長篇大論的,講的頭頭是道的,我一般不跟人做理論上的爭辯,我就問一句:“他們是不是人?” 如果把他們當人,任何地方都能摳出錢來,補償一下他們。比如退休工資超過8000以上的,每月降個500下來,補給農民;底層工作的,無論你勞務派遣也好,還是勞務外包也好,和人家談好管理費、服務費,但是直接的工資,必須“源頭的東家”直接打給干活的勞動者。
勞務外包,比勞務派遣更惡劣,勞務派遣,至少“東家”是知道這些臨時工每小時收入是多少的,雖然錢是“東家”打給派遣公司,派遣公司再打給臨時工,但是整個環節是透明的。假設每小時23塊,派遣公司給干活的人每小時20塊,這差不多能接受。若是廠家給的是每小時23元,派遣公司給干活的是每小時17元,那么廠家會直接和派遣公司鬧翻了,因為太不像話了啊!但是勞務外包不一樣,這么多錢,干這么多活,你給干活的多少錢,發包方從來不過問,甚至干完活了,外包的老板直接跑了,一分錢不給干活的人,這種事情都時有發生。
現在社會的呼聲很強烈,就是要求理順“勞務派遣”關系,結果好些個企業,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對外宣布,“本公司已經完全廢除勞務派遣關系”了,結果他們直接上“勞務外包”了,原本國家的好意是保護勞動者的,出發點是真真切切的為人民群眾好的,然而好心又被他們搞成壞事了。國家要求的是勞務派遣或勞務外包規范化,并不是要去取消它,為什么總有人要對著干呢,這是出于什么心態呢?
國家要求的規范化,是兩點,第一個是非必要不“派遣”、不“外包”,不要啥事,“一派了之”或“一包了之”,這是對自己不負責任、對社會不負責任、對勞動者不負責任;第二個是,勞動者的社保問題,如果是勞務派遣,還能收到社保,給勞動者退休后有一個保障;如果都成了勞務外包了,也就是相當于大多數人全部成了“靈活就業者”了,這個問題就比較棘手了,如果讓勞動者全額自己繳納養老保險,一方面經濟壓力大,另一方面,勞動者未必看的那么長遠,有可能經濟條件具備,他也未必會交,這給他退休生活造成隱患,也給未來的社會造成壓力!
但有些企業是什么心態呢?完全是從成本上考慮,他們理解的成本源于兩個方面,一個是“用人方便,節約開支”,另一個是“責任免除,有人背鍋”;第一個我們能理解,因為這是一個臨時補充的用工方式嘛,不好去完全否定他,除了“用人方便之外”,真的能“節約開支”么?我覺得未必。我們常說搞企業,要“降本增效”,于是很多人盯著“降本”上,而完全忘記了“增效”,好多企業搞的不好,恰恰是“降本減效”造成的,勞動者有十分的智慧,只用了三分,你怎么可能“增效”呢?這完全是管理不行造成的,你只要管理水平高,給員工歸屬感,多給員工的那點錢,人家加倍都給你返回來了,其實人力成本是屬于企業成本中最低的一項了,在這上面,能摳出來多少錢呢?還不如想想把產品搞好,競爭力強了,價格高一點,什么都回來了。
原本是臨時補充的用工方式,被搞成了主流用工方式,這是企業主的集體墮落,這種思想品德,別說在中國,你就是在歐洲,也是不地道的,目前也就美國堂而皇之地在用,但我們不能學美國,這沒有出路。另外一個說的是“責任免除、有人背鍋”,在這上面,我們一定要堵住漏洞,我不管你什么派遣或外包,出了事情,我只找“源頭東家”,給你罰個傾家蕩產,你找什么其他理由不好使,項目是交代你做的,你說你給誰做了,我不關心,我只找你,你說啥都不好使。只有這樣,才能讓他們正視責任,不搞歪門邪道。
有人講,那還腰不好搞派遣或外包呢,你做的可以,但你的目的要搞清楚是什么?一個企業不可能什么都會,外包也正常,也就是交給專業的人去做,那么錢要給到位。如果你奔著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無限制的壓縮成本,那么接單的人,肯定也是非專業的,這就很容易出事。你像現在機場、醫院、學校,甚至行政事業單位、央國企,你搞外包,僅僅只有“省錢”這一個目的,后面的隱患非常之大,正所謂:你包我包,層層轉包,概不負責。但是真能“省錢”嗎?我持懷疑態度,因為這里面的中間人肯定存在腐敗問題。
國家在規范勞務派遣,切勿忘了還有“勞務外包”這個毒瘤,勞務外包,一方面吃上頭企業的管理費,另一方面吃工人的血汗,勞務外包工等于受到了兩次剝削。我認為源頭企業為了自己的項目質量,也要承擔起對勞務外包公司的監管責任,如果你做不到,國家的鐵拳砸下來,一切后果就得你承擔,別到時候又叫喚,甩給給別人。
最后我想說的是,不管你什么用工方式,都不能讓他們鉆空子來規避社保,企業的責任推給社會,未來必然是全民買單,為啥老板賺錢,讓老百姓買單呢?肯定不行!有人講,好多互聯網大廠的邊緣員工,屬于勞務關系的,你咋辦呢?我認為不管是雇傭關系、派遣關系、或勞務關系,在報酬入賬到勞動者卡里的時候,必須有一項是“社保扣除”,是強制性的,和工廠正式員工一樣。
那有人就講了,這個時候,勞動者就不愿意了,雇傭關系,是工廠承擔一部分,個人承擔一部分;但是其他用工方式,用工方會把費用全部轉嫁到勞動者身上的,這個先不管,我相信市場也會調節,勞動者一般看的是“到手報酬”,如果“到手報酬”太少,人家也不一定會干,我的想法就是,趁著勞動者還有勞動能力的時候,要為他的養老著想,不要等他到了60歲,啥都沒有,這樣的人一多,你還不得不給他發老年救濟金,這給社會造成多大的負擔啊,最后僅僅是便宜了一小撮人。
我們僅僅譴責不良的用工方式是沒有用的,要事先預防,事后懲罰,才能起到效果,另外也要給企業主做思想政治教育課,隔三差五地組織到政府大禮堂去學習,尤其是大型集團企業或上市公司,別聽他們訴苦,你看他們高管都年薪千萬的,還有股票的,還能融資融券的,你能信這種訴苦嘛,不想承擔社會責任的,只需要告訴他們一句話,“兩條腿的蛤蟆不好找,兩條腿的老板遍地都是,你不想干,有的是人干。”只有不忘初心,我們社會才能和諧,人民才能幸福,國家才能長久的安定!
明人不說暗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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