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安徽代表團舉行分組會議,審議生態環境法典草案、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國家發展規劃法草案。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應勇與代表們共同審議。安徽代表團團長、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梁言順,副團長王清憲、劉海泉、費高云、陶明倫,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錦斌等分別參加分組審議。
代表們表示,生態環境法典是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法治宣言,是中華文明生態智慧的當代傳承與法治升華,承載著推動綠色發展、增進民生福祉的時代使命,也為參與和引領全球環境治理貢獻了中國智慧、中國方案。草案對現有的生態環境法律制度規范進行系統整合、編訂纂修、集成升華,有力提升了立法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時效性,形成了一部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引領,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點、反映人民意愿、系統規范協調的法典,必將更好把法治力量轉化為治理效能,讓青山常在、綠水長流、空氣常新,為全面建設美麗中國、闊步邁向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注入強勁動力。
代表們認為,制定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黨中央決策部署的重大舉措,是貫徹全面依法治國方略、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民族事務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客觀要求。草案認真總結黨的十八大以來民族工作取得的歷史性成就和成功經驗,明確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總體要求、重要原則以及相關主體的職責要求,規定構筑共有精神家園、促進交往交流交融、推動共同繁榮發展等方面具體舉措,健全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制度機制,對于推動民族團結進步事業高質量發展、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科學制定和接續實施五年規劃,是我們黨治國理政一條重要經驗,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一個重要政治優勢。代表們在審議國家發展規劃法草案時表示,制定國家發展規劃法,對于加強黨中央對國家發展規劃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更好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具有重要意義。草案將多年來形成的成功經驗和有益做法轉化為法律制度,對國家發展規劃工作應當堅持的指導思想和原則理念予以明確,對國家發展規劃的編制、審查和批準、實施及其監督等具體程序作出全面系統規定,必將更好發揮國家發展規劃戰略導向作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記者 范孝東 江敏)
來源| 安徽日報
責編| 徐秋陽編輯| 楊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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